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前一段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可以不拿离婚证办理结婚证。
因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具无配偶证明,如果没有离婚证,没有办法证实当事人已无配偶,也不能排除当事人存在重婚的嫌疑。离异方需要证明自己单身的相关证件,因此离婚证需要携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离婚证办理程序:1、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涉及重婚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5、双方均无配偶,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证没有了对结婚并无影响,结婚不需要离婚证,只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无配偶证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不是必须要离婚证。
办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办结婚证流程是: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不拿离婚证是可以办理结婚的。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
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办结婚证不需要带离婚证。结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结婚登记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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