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买房和朋友妻子“假结婚”后身亡,对此你怎样看?

男子为买房和朋友妻子“假结婚”后身亡,对此你怎样看?,第1张

据报道,男子为买房和朋友妻子“假结婚”后身亡,我觉得这个新闻一出来,我感到有点震惊,同时我觉得我的三观被刷新了一下,同时我觉得这种事情真的非常的离谱,我觉得这些人之间的三观或多或少都会有点问题的,我觉得这是两家人的事情,而且之后发生了意外居然死亡了,我觉得这真的非常的悲哀,而且我觉得这已经触犯法律的规定了,我觉得男人不管做什么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而且不是走这种歪门邪道的方法,一个男人连房子都买不起,要靠这种手段去买房子,我觉得这种人生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而且后面害的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我觉得这种人真的三观有问题。

一、我觉得男人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

在现代的这个社会,不管哪一方面的压力都非常大,但是我们如果想要什么东西,我都应该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去打拼,而不是想一些乱七八糟的方式去获得,特别是男人,我觉得买房子这种事情,我们就要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因为如果买房子不能正当的方式获得,我觉得你真的可能就一事无成了。

二、我们应该做一个三观正常的人

男子为买房和朋友妻子“假结婚”后身亡,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让人觉得不正常的事情,我们不管做什么都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不要为了获得一些东西而不择手段,我觉得这个新闻简直是社会的悲哀,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个三观正常的人。

我觉得这个新闻一出来,我有点想不通,我觉得我们不管做什么都应该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我们想要的东西。

为了在上海买房,假结婚证值得吗?为了上海买房办假结婚证是不值得的,因为你到民政局去办了,那肯定是你不结婚也是结婚了,所以你不值得办这个假结婚证,如果你要买房就直接买,不能办假结婚证,要么就是真结婚,再办证买房的话,真这样的话,真和尚的也值得的,如果搬家的事真的不值??

不管他们的初衷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既然已经有了法律上认定的婚姻关系,那么就是事实婚姻,他死亡之后,他法定的妻子就应该继续偿还房贷。

法律不会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而结婚的,既然是已经结婚了,那么就是一个经济的共同体。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的债务自然也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房贷这一形式,也属于债务的一种,婚姻关系中两个人共同的债务不会因为一个人死亡就解除。按理说两个人的婚姻是假的,但是你有真实的婚姻登记证明,那么法律就认定你的婚姻是成立的,你就是有义务去继续偿还房贷。

这个事件中的女方肯定觉得自己冤枉,明明就是帮一下别人的忙,可能还能拿到点实质性的好处,但是实在是没有想到男方竟然突然死亡,结果自己背了一身的债。

虽然说是名下多出了一套房产,但是高额的房贷还是让人觉得透不过气。而且女方本身也没有再要一套房子的意愿,她自然不愿意去偿还房贷。

不过这个事情她自己已经说了不算了,银行可不管你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既然结了婚,你们两个人就应该共同承担债务。现在一方已经死亡,那么剩下的另一方当然就是唯一的债权人了。银行只会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这一事情,然而法律认定的事实就是女方和已死亡的男方是夫妻关系,需要承担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结婚需谨慎,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去和别人假结婚,然后帮助别人达到到一定的目的。其实在这段关系中,你本身承担的责任很大,如果不出事还好,一出事的话你就是首当其冲的责任人。

无论你觉得自己怎么冤枉,那最终你也必须承担起责任来。毕竟你的身份在哪里,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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