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怎么领现在再婚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以前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怎么领现在再婚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二婚与第一次结婚需要的证件材料其实差不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另外,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一、二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另外,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再婚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再婚登记的程序主要有: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婚也就是我们说的再婚,也就是第二次结婚,当然此时的结婚对象一般都不会是之前的那个人。而在二婚的时候也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那么才算是建立了婚姻关系。由于是二婚,所以在需要提供的材料上面,就与第一次结婚存在一定的差异。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是可以补办的。如果结婚证弄丢了或者弄坏了,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夫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办。但婚姻登记机关是会对双方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审查的,若夫妻关系属实,结婚证确实弄丢,可以补办结婚证,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主观:

老一辈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由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后,老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结婚证办好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依法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就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虽然两个人已经结婚了十几年了,也举办了酒席,但是没有结婚证,没有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就不是合法的夫妻,而且两个人的婚姻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两个人立即到民政局去补办结婚手续。

即便双方可能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但是现在最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只要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不算是合法的夫妻。在以前的老人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那个时候结婚只要双方给了彩礼办了婚礼,就算是夫妻了,有很多都没有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而对这方面的管理也比较松懈,现在明确要求双方一定要办理结婚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才算是真正的结婚。

如果两个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是生活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不能算是结婚,一定要对这个概念了解清楚。如果两个人的感情深厚,已经到了结婚论嫁的地步,而且也举办了酒席,那么两个人一定要立即到民政局去把婚姻的手续办了,领到了结婚证,这也就表示两个人是真正的合法夫妻,而且双方的户口本上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书,一般是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上面有男女双方的照片,而且还加盖了婚姻登记机关的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遗失,还可以到民政局申请补办,而最新的规定结婚也不需要缴纳相关的工本费用了,这也就意味着结婚已经完全免费了,所以为了更好的证明两者的关系,一定要及时去领结婚证。

办过婚礼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办了婚礼不等于承认结婚,婚姻关系的确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算结婚,只是同居关系而已。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生活中但凡是对婚姻有一定常识的朋友都应该知道在我国如果只是单纯的办理酒席没有正式去民政局领证的话是不算结婚的。我国对于结婚的正式依据是看当事人是否正式去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而不是看是否举办婚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补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30498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09
下一篇2023-10-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