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孩子来说,是先登记后结婚好还是先结婚

对女孩子来说,是先登记后结婚好还是先结婚,第1张

先登记结婚好。

因为,在法律上,只有进行过婚姻登记(也就是,领取结婚证)才算结婚,办婚宴后共同生活,只是“非婚同居”而已,不算结婚。

此外,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算夫妻,生育也属于非婚生育,是无法报销且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先领证再办婚礼

先结婚和先领证的区别如下:

1、先登记和先举行婚礼实质意义是相同的。差别就在于先登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受法律保护;

2、先举行婚礼后领证的话,严格意义说是非法同居。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不受法律保护;

3、其实婚姻都有它的一段磨合期,就算是两个已相爱多年的情侣,一旦走进婚姻也需要磨合和兼容。不要抱有什么可以不合便分的想法,只要付出真爱,用心呵护,婚姻就会很美满的。既然相爱,还是先登记的好,因为那个结婚证书,还有它更深层的含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好先领证,然后再办婚礼。因为从法律上来看,只有领了结婚证的新人才是合法婚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若是先办婚礼,再领证的话,那么出现问题,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先结婚和先领证的区别如下:

1、社会意义的不同。领结婚证可能只有自己关键亲近的家人朋友才知道,所以先领证的夫妻虽然已经是合法夫妻,却未必有很多人知道你们是夫妻。而办婚礼其实就是昭告亲朋好友“我们结婚了”,并接受大家的祝福。先办婚礼的夫妻在大众眼里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夫妻。

2、法律意义的不同。办婚礼是一种仪式,但实际上只要领了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了。如果要一起贷款买房、生子等,就必须先领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只办了婚礼未领证的夫妻是不能进行这些行为的。

3、身份状态的不同。结婚之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就要写“已婚”了。“已婚”也意味着从此以后你们需要对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了才算是真正的结婚了。也就是说,领了结婚证法律上才会承认你们是一对合法的夫妻,同时夫妻生活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只是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的话只是恋爱关系,不存在夫妻关系,夫妻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后期如果有矛盾之类的都没有法律保护。

办理婚礼不领证的话,在以前是有叫做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在现在法律是不被认可的,但是大部分人都认为办了婚礼以后就算是结婚了,因为毕竟是收到了双方父母跟双方家庭亲戚朋友的见证和祝福。

去民政局领证步骤有:

1、新人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2、现在的结婚登记一般都是需要在网上提前预约的。可以通过公众号预约结婚,等到了领证的那一天,再带上所需要的资料到民政局排队。

3、民政局一般每天都会有很多新人去办理结婚,所以是需要排队的。但排队轮到你们的时候需要填写结婚声明,然后把带过来的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审核后,既可以去安排登记。最后就是互相宣誓,表示彼此对婚姻的忠诚。

4、结婚证一般只收一个工本费九块钱。如果是离过婚的再婚,需要把离婚证带上。

先登记再办婚礼更好。先登记,从法律上是合法的,再办婚礼,是合法合理。法律上认可了办婚礼也就顺理成章。

1、感情到了结婚的程度,先领证再办婚礼

结婚不是儿戏,如果你觉得结婚有可能会出现变故,或者对方及父母使你不是特别信任,最好不要着急举办婚礼,或是领结婚证。

领证是对彼此的认可。

有一部分人到了年龄、在一起久了就先领证,是对彼此的认可。等挣到钱了,找时间再办婚礼就行。

领证就是合法夫妻,办不办婚礼都受法律的保护。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不受法律的保护,就没有安全感。

领证是法律的认可。

法律不提倡未婚先孕,但这也不犯什么重法。先登记结婚然后再举行婚礼,也合情合理。

现在很多家长都比较尊重孩子,由孩子自己决定,先登记结婚,想办婚礼就宴请一下,不想办婚礼的,钱省下安排婚后生活也好。

领证了,婚姻法就承认了双方是合法夫妻。

领证就是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

如果没有领证,因为彩礼问题没有解决,婚礼在即,可能一方却突然分手,会给对方巨大的压力。这不仅是精神上的打击,酒店的酒席钱没法退,也是经济上的打击。

领了证就会责任共担,不可能这么率性而为,法律认可的婚姻是有保护的。当然感情好什么都好,感情没了什么都没了。

2、具有法律保护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合法婚姻。

最好避免先办婚礼再领证。

现在农村有些地方要举办了婚礼,才知道他们结婚了。举办了婚礼,他们才被认可是夫妻。

举办婚礼的仪式,是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承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带给你们祝福,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习俗先举办婚礼有特殊原因。

有些新人不到法定年龄就操办了酒席,等到年龄了再去办结婚证。也有属于“先塑爷爷后盖庙”,是女方已经怀孕了,先娶进家门,在民间就认可是夫妻。

也有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比如一方有公务,或要出远门之类的,可能先把婚礼办了,也好让女方到男方家里生活,照顾老人等。

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对双方都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生活中没领证先结婚的,婚后生活各种不合导致不欢而散,或是两家因为彩礼钱财等各种问题,闹得你死我活的比比皆是。

农村里只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的小夫妻,出门打工多年,男方另外找人,女方只能把孩子留在婆家,也出去打工。因为没有领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然而孩子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

有书君的单位里就有个打印室里有个打工的妹子,年龄不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

她“丈夫”在另一个省打工,她每个月寄钱给婆家养孩子,偶尔也会接孩子过来带上一段时间。人人都知道她是“结婚”了的,但是她与“丈夫”已经多年不在一起,丈夫在外面也不寄钱回家养孩子。

尴尬的是,他们只是办过婚礼的婚姻,夫妻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女方又不能另找伴侣结婚。男方不回家,在外面有家,或者另外结婚了,法律也没法证明他重婚。

这样的婚姻,如果有一方背离了自己,就只有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如果他们有结婚证的话,就会免去可能发生的很多纠纷。

3、短时间内先登记、先办婚礼可看哪方便

只要感情到了结婚的地步,先领证还是先办婚礼都没有问题。看哪个更方便,不过建议不要拖太久,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

领取结婚证不是很麻烦的事,只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填写表格照下相就可以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

领证没有任何需要缴费的项目,而你们的婚姻就有了法律的保护,何不选个自己确定的日子,领取自己的这份保障呢。

婚姻是每个人一生中的重要大事,绝不能草率马虎。所以有书君觉得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先去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以后再办理婚礼。

婚礼对有些人来说只是一种形式。可以隆重、也可以简朴;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可以只有自己俩人,也可以请亲朋好友见证。采用什么形式主要看结婚双方的意愿。

筹办婚礼耗人力物力,不想麻烦的也可免了。结婚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过日子,不必向谁证明什么。

婚礼再美好,宴席再丰盛,祝福再多,也就那几天的事,更长久的日子还在后头,过得好不好也只有看双方自己。

生活中有人认为先办婚礼,让别人知道结婚了,然后挑个好日子去领证。有的人当幸福来了,忍不住就要去领证。

不管如何,愿你所娶的、所嫁的都是良人。

一、办婚礼跟领证哪个算结婚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了才算是真正的结婚了。也就是说,领了结婚证法律上才会承认你们是一对合法的夫妻,同时夫妻生活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只是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的话只是恋爱关系,不存在夫妻关系,夫妻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后期如果有矛盾之类的都没有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了婚宴没有领证属于正式夫妻吗

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的才会属于合法夫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四)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并非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可知,在我国只有办理了结婚证的才属于合法夫妻,在民间办理的酒席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亦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而以现在的规定来看,仅仅只办理了酒席,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女,也不会再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还是算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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