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多久上征信,要按照实际的操作进度来决定。
目前民政婚姻登记系统没有和央行征信系统链接,婚姻状况一般是在申请贷款或信用卡过程中,银行才会把婚姻状况上传征信系统。如果结婚登记后,长时间没有办理过贷款或信用卡等业务的,那么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就会在征信系统中,无法得到更新。
结婚证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信用卡透支 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 个人征信未婚变已婚怎么解决
首先,弄清楚原因:征信上已婚(个人实际未婚),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个人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在婚姻选项方面,误填已婚。 另一种,就是办理贷款的时候,犯了相同的错误。至于为什么会弄错,劝大家也不要纠结太多了,因为结果已经出来了,我们要做的,就是去解决。
解决办法一: 如果手头上有几张信用卡,那最好能弄清楚是哪张卡在办卡的时候填错了婚姻登记信息(如果你只有一张,也没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1326232办过个人贷款,那就不用怀疑了)。确定好了是哪张信用卡,第一时间拨打信用卡上面的客户电话,跟客服人员反映这个事情,正常5个工作日内,客服那边会帮你核实情况,然后回复电话给你,接下来会有你办卡时的网点的银行人员跟你联系(本人是农行办的信用卡,当时是我所在的区域分行工作人员联系的我)。
他会帮忙处理,但是你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未婚证明,”前两样不用说,就是未婚证明这个比较头痛,以前是去民政局开证明,但是国家从15年开始,就不允许民政局这类部门开未婚证明了,一开始我不知道,所以找了也是白找。后来银行说,你可以找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让他们开证明。本人找朋友,托关系,让家里人帮忙带着户口本花了好几天才开到了这一纸证明。(拿到这证明,我当时高兴坏了,结果一女同事投来鄙视的眼神:拿个未婚证明还这么高兴,活该做单身汪。。 好了这是题外话,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浪费了很多时间,等到材料齐全,已经花了快一个月的时间。)把这三样上交给联系的工作人员,接下来就是等待他们去变更征信内容了,当时给我的说法是最快20个工作日,这哥们说有消息了,会第一时间告诉我的。 结果呢? 4月底上交材料,5月20号,没有等到农行这哥们的电话,反而是接到了工行MM的电话(我购房申请的贷款银行是工行,这MM是负处理个人贷款事宜的),妹子告诉我,说她查到我的征信内容已经更改为“未婚”了,可以继续进行房贷的下一步程序了,至此,事情圆满解决了。
2 本人未婚,但查征信显示已婚,怎么才能修改过来
首先说这份个人征信报告,如果确实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可以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错误信息变更申请,弄清楚是不是在办信用卡的时候填错了婚姻登记信息,及时联系变更征信内容。其次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个人征信未婚变已婚原因:
1、一种就是个人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在婚姻选项方面,误填已婚;
2、另一种,就是办理贷款的时候,犯了相同的错误。
个人征信记录信息是已婚还是未婚,对于办理业务没有任何影响的。
扩展资料
征信内容
(一)信用报告
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
(二)信用信息
1、据以识别个人身份以及反映个人家庭、职业等情况的个人基本信息;
2、个人与金融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信贷信息;
3、个人与商业机构、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发生赊购关系而形成的个人赊购、缴费信息;
4、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公共记录信息;
5、其他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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