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不算。
相关介绍: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
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近亲通婚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在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近代更有大量资料证明,表亲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
扩展资料
我国新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则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亲、堂亲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
某些遗传性疾病的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后代才发病。
-近亲结婚
法律分析
如果说的是三代与四代旁系近亲,那么就可以结婚。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自然第四代不包括在禁止之列了。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否则很容易出现胎儿的畸形,结婚至少要超过五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不可以,关系如果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了,是可以结婚的。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
姨母、舅父、从母姊妹(姨姊妹)、从母兄弟(姨兄弟)、舅表兄弟、舅表姊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外祖父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伯父、叔父、姑母、从父兄弟(叔伯兄弟)、从父姊妹(叔伯姊妹)、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和自己同源于祖母、祖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甥女、甥男、侄女、侄男和自己同源于母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从父姊妹、从父兄弟是指自己从父(叔伯父)的子女。又叫叔伯姊妹、叔伯兄弟。“堂亲”是指和自己同姓同吃同住的姊妹兄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某男女结婚算第一代,子女算第二代,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算第三代。也就是说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合是近亲结婚。而他们的后代属第四代,可以结婚。
但并不是说,第四代结婚就能避免出现基因性疾病。只能说相较于第三代,得基因性疾病的概率大大降低。所以男女间结婚血缘关系越小越好。
按遗传学分析当然是可以生个健康的孩子,但与非近亲结婚生育的几率相对会小一点依法可以,按医学不宜。
首先,还是要在怀孕之前请做好准备给未来宝宝的健康打基础
其次,由于你们的特殊原因,在怀孕期间应定期去专业妇科医院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胎儿异常,可及时诊治
近亲结婚有可能使双方的隐性致病基因变为显性,从而使小孩成为先天性发育不全,智力较低你们应该是第四代,四代以内旁系血亲无误。不过,从优生优育的角度,似乎不宜提倡。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
你们两个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但也是刚刚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外,血缘关系还算是比较近的。
从遗传的角度讲,还是不宜在一起的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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