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
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民俗 (一种民间文化)
民俗又称民间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可以简单概括为民间流行的风尚、习俗。
释义
(1)人民的风俗习惯。清朝薛福成《创开中国铁路议疏》:“民俗既变,然后招商承办……可以渐推渐广,渐续渐远。”
(2)民众的生活、生产、风尚习俗等情况。《管子·正世》:“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
民俗文化是流动的、发展的,它在社会的每个阶段都会产生变异,并在变异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当中国社会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民众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必然表现在民俗文化的变化上,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寻找民俗文物,留下民众生活的历史,已成为一个严肃的课题。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俗文化大国,民俗文化不仅是历史的延续,而且还将会继续延续下去。正是这种民俗文化,在它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造就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传统和人文性格,因此弘扬中国民俗文化传统,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来
民俗是人民传承文化中最贴切身心和生活的一种文化——劳动时有生产劳动的民俗,日常生活中有日常生活的民俗,传统节日中有传统节日的民俗,社会组织有社会组织民俗,人生成长的各个阶段也需要民俗进行规范——结婚人们需要有结婚典礼或仪式来求得社会认同,在人的精神意识领域也有民俗——许多生活中的禁忌就是如此:大年三十至初二,家中不许扫地,如果进行打扫就会破坏来年的财运。
分类
确定民俗的范围与分类,是为了建立认识民俗、描述民俗的理论框架。关于民俗的范围与分类,不同的民俗学家由于不同的学术背景和特定的课题需要,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自然状态的民俗丰富多彩,千头万绪,民俗学产生不久,学者们就尝试提纲挈领地把握它们。
20世纪上半叶对后来影响较大的分类有下列两种:一种是纲目式的,按照逻辑以大纲统属细目;一种是平列式的,按照材料的分量定类,不管类与类之间是否具有逻辑上的关联关系。英国的班恩女士(C S Burne)在《民俗学手册》中大致是把民俗按精神领域、行为领域、语言领域划分为三大类。法国的山狄夫在《民俗学概论》中提出了另一个三分法:
1物质生活:(1)经济之物质(如食料、衣饰、居屋、运输方法);(2)生存之方法(如乡村生活、城市生活等);(3)盈利与财富(如劳力之生产、器具、不动产)。
2精神生活:(1)方言;(2)民间学识与运用;(3)民间智慧;(4)艺术;(5)神秘(如民间法术、民间宗教)。
3社会生活:(1)家族;(2)社团;(3)特别组合(如经济组合、政治组合、运动组合、宗教组合等),秘密组织(政府不知道的团队)。
两个分类是纲目式的,便于突出民俗事象之间的逻辑联系和民俗分类框架的系统性。另一种分类是平列式的,如瑞士的霍夫曼一克莱耶(Hoffmann-Krayer)在《民俗学文献录》中把民俗分为18类:(1)乡村;(2)建筑物(房屋、礼拜堂及其他);(3)用具;(4)象征物(如福禄寿象征及其他);(5)技艺与一般艺术(如染织、雕刻等);(6)人民心理现象;(7)惯习及其原物(如首饰等);(8)饮料及食物;(9)惯性(如仪式过程、会社、游戏等);(10)民族法律;(11)信仰(神话、崇拜等);(12)家庭医药;(13)民间诗歌(如民歌、叙事诗等);(14)民间故事(幻想故事、笑话、传说等);(15)民间戏剧;(16)历法历书等;(17)民间语言(如谜语、谚语、俗语等);(18)名号(如地名、人名、神名、动植物名等)。
中国民俗学界的两种分类。乌丙安在《中国民俗学》中把民俗分为四大类:经济的民俗、社会的民俗、信仰的民俗、游艺的民俗。陶立璠在《民俗学概论》中则分为这样四类: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口承语言民俗、精神民俗。张紫晨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中采用平列式方法把中国民俗分为十类:(1)巫术民俗;(2)信仰民俗;(3)服饰、饮食、居住之民俗;(4)建筑民俗;(5)制度民俗;(6)生产民俗;(7)岁时节令民俗; (8)生仪礼民俗;(9)商业贸易民俗;(10)游艺民俗。当代各种地方志性质的民俗志的分类方法有纲目式的,也有平列式的,前者如浙江民俗学会所编《浙江风俗简志》、戴景琥主编 《义马民俗志》, 后者如刘兆元所撰 《海州民俗志》。
划分民俗的范围和类别的原则总是与民俗的定义联系在一起的,既然我们把民俗定义为群体内模式化的生活文化,那么,我们就以民俗事象所归属的生活形态为依据来进行逻辑划分,于是,我们得到三大类八小类的民俗:
1物质生活民俗
(1)生产民俗(农业、渔业、采掘、捕猎、养殖等物质资料的初级生产方面);
(2)工商业民俗(手工业、服务业和商贸诸业等物质资料的加工服务方面);
(3)生活民俗(衣、食、住、行等物质消费方面)。
2社会生活民俗
(1)社会组织民俗(家族、村落、社区、社团等组织方面);
(2)岁时节日民俗(节期与活动所代表的时间框架);
(3)人生礼俗(诞生、生日、成年、婚姻、丧葬等人生历程方面)。
3精神生活民俗
(1)游艺民俗(游戏、竞技、社火等娱乐方面);
(2)民俗观念(诸神崇拜、传说、故事、谚语等所代表的民间精神世界)。
涉及内容
民俗涉及的内容很多,它所研究的领域仍在不断的拓展,就今日民俗学界公认的范畴而言,民俗包含以下几大部分:
1生产劳动民俗
2日常生活民俗
3社会组织民俗
4岁时节日民俗
5人生仪礼
6游艺民俗
7民间观念
8民间文学
代表民俗
烟标民俗
中国各地的民俗差异很大,但在吉祥方面的追求却是相同的。因此,烟标体现最多的是吉祥、喜庆题材。利用文字、图案通过对某些自然物象的寓意或谐音,表达美好愿望。例如新郑卷烟厂的“喜梅”牌,利用民俗文化中喜鹊登梅枝来表达“喜上眉梢”之意。梅枝取其谐音,意为眉梢,喜鹊则扣出“喜”字。
松竹经冬不调,梅花傲霜斗雪,此岁寒三友象征着坚韧不拔的精神,不仅值得文人士大夫称颂,而且常常光临烟标画面,反映这方面内容的烟标比比皆是,为民俗文化增添一道风景。人们渴望长寿,但各地对长寿的祝愿不一样。南方人寄托于寿星老儿,老寿星的画像成为许多烟标的主图;北方人寄托松与鹤,“寿比南山不老松”及鹤发童颜是人们的殷切期望,所以松鹤图出现不少烟标;有的地区以献寿桃表示祝寿,因而标面上寿桃的图案十分醒目,如滁州卷烟厂的“献寿”等;有的地区以敬长生果“花生”表示祝寿,此类烟标也有不少。由此可见,民俗文化真是多姿多彩,绚丽无比。
妈祖民俗
妈祖民俗是源于人们对妈祖景仰而逐渐形成的一种常规化古老民间习俗。它有别于其他妈祖信俗集体性活动,主要指信众个体信仰活动,具有个人化鲜明特征,多样的民俗活动都助兴妈祖诞辰纪念,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妈祖是中国乃至世界华人聚居区的民间信仰神祗,她的传说涉及多方面的内容,有海上救难,也有战争中的助战;既有捍灾御患,又有主嗣孕育。这就决定了妈祖神格内容的多重性。 [4]
妈祖游灯
为湄洲岛百姓为祈福、庆丰收举行传统民间活动。在节日尤其元宵节期间晚上,人们都提着“妈祖灯笼”绕境游乐。
谢恩敬神
这是家族举行感恩苍天仪式,无论男女老少均统一着装列队到妈祖庙恭请妈祖参加,感谢圣恩,表达崇敬之情。
圣杯问卜
当信众家庭、事业遇到困难时,常会到妈祖庙用木质半月形“圣杯”问卜,祈求如何解决疑难问题。
换花求孕
指湄洲岛已婚未育妇女为祈生子育女到妈祖庙,与妈祖神像头上的花互换来求妈祖赐孕。
佩带香袋
指信众到妈祖宫庙祈取小香袋戴在小孩身上,以保平安。如今仍有许多信众保持着这一习俗,以避邪保身。
大门贴符
指信众在大门贴上妈祖神符,保佑全家平安。
提起生肖猴七月运势,大家都知道,有人问80年属猴什么运势,另外,还有人想问生肖猴今日运势,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1968年属相猴历后七月初十生的在2021年运势如何?下面就一起来看看80年属猴什么运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肖猴七月运势1968年属相猴历后七月初十生的在2021年运势如何?
1、生肖猴七月运势:80年属猴什么运势
猴人在去年犯太岁,又犯义马,运气不佳。但是进入兔年,猴人有四颗吉星守护,猴人能够脱胎换骨,今年的运气也是呈现好运。今业、生意上发展顺利,进财的能力超强,今年的猴人有两大吉星兆头,猴人光彩自信,气度不凡,又遇吉星高照,地位连续高升,人气爆涨,今年的猴人要成为众人之首。今年猴人要把握机会,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必定在经济场上大获全胜。猴人今年要注意伤灾、惹祸,口舌之灾。今年猴人兴旺运的背后要有靠山,有一级贵人撑腰,猴人有提升之气,感情上可结婚,可生孩子。今年命宫里面也有吉星,事业上也有吉星,猴人一定要珍惜。在自己的存帐中会有一大笔财富进帐,但猴人争强好胜,会经常口舌伤人,猴人能说会写,很适合在经济上、上掌权,显示自己的才华,凭智慧创意,立于不败之地,会打开创新的局面,令人佩服,可成为真正的,猴人应别人的天性,说得多干得少,嘴巴会惹是非,猴人一定要注意口德,以和为贵。猴人在兔年的财富。猴人在兔年是财富当头,本年易出外求财,春天的财运更好,猴人要努力做好工作,会有大的财富进帐,可说是财运滚滚而来。偏财方面,有贵人提供,可在股票上大做文章,大得利,在事业方面能得到上司的提拔,会升值加薪。猴人在兔年的大财位是在东南方向,可到东南方位去求财,偏财位在正北位,文昌位在西南,利于读书学习,桃花位在,利婚姻,利交朋友,办公桌可坐东南方,面朝西北方,也可坐西北朝东南,家中可,也可,客厅可放鱼缸,以红色的鱼为大吉大利。家中可摆放的吉祥物,如龙头招财龟,招财鼠,可以增加自己的旺旺运,猴人可在春节初一子时烧香,旺事业一年,和初六上午九点和十一点烧香往佳运,七月十九、三月初八烧香可避祸。猴人可佩戴金龙,玉貔貅,转运珠,的、黑色的为大吉。客厅、主卧在西北方,有晒台,今年会有烦。我们住的住宅,西北方有客厅,有卧室的,在西北方不能有窗户,不能有门,不能有晒台,如果有,今年会有手术和,男人会大破财。而且西南位有窗,有台,女人不回家,破财。西南位不能有窗户,不能有偏门,不能有晒台,这样对志不好,不想回家,破大财。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冬天关闭,常年四季放石头。猴人在办公桌上左手放一个猴如意,右手放一个水晶球,可避口舌是非,又可贮运。猴人家中以红色的吉祥物为大吉,如中国结、红辣椒等等。每逢农历初九、十九上香大吉。春天的猴要经常检查,家里可摆放龙龟,春天的猴头发不要留太长,剃个头可旺运。夏天的猴要早上、晚上经常洗澡,家中放金蝉可以贮运,秋天的猴要经常看书,练书法,画画,家中可摆放马。冬天的猴要穿红色的,家中可挂红牡丹画,摆水果经常用红苹果、红枣均可,对自己的身体会增加健康。五六年的猴,行正财运,今年事业运是重猴之首,在事业上、财运上是众猴之首,创业上有大贵人支持。六八年的猴贵人相助,得力,并精力旺盛,今年要过一次生意,给老人拜寿以化解灾难。但六八年的猴今年要注意感情的是非。八零年的猴可做生意,理财,也可好好学习,一定要谦虚。四四年的猴今年行的是正官运,地位提升,受人尊敬,但注意心脑血管的毛病。九二年的猴,兔年事业上有创意,学业上可继续攻读,也可以向多方面发展,增加新的灵感。这是在身体健康方面。猴人每月的运气。走进兔年,个月虽然忙碌,但心情愉快,可以说也是好运。二月的猴可以大展拳脚,支持力强大,此月可全力以战,会尽情发挥,会名利双收。三月份,此月人际关系好,大利事业发展。四月份的猴,大吉星当头,好运好势好心情连续不断。五月份的猴,此月运势旺盛,事业上仍然处于优先地位,地位上是稳如。六月份的猴,此月是桃花兴旺,双方感情方面会有口舌是非,七月的猴人要注意车祸,防小人暗算,这个月是最为不利。八月的猴人,大桃花之月,会新朋友发展,事业上、生意上运势较好。九月份的猴红运当头,事业上有提升,生意上兴隆。十月份,此月猴人事业上稳步,要小心口舌是非。十一月,此月强势有力,有贵人支持,合作创新,有新的发展,生意上朝气蓬勃,财运滚滚而来,稳操盛举,但是小心口舌。十二月猴人的不断,事业发展,会名气大振,这是比较好的。下面讲一下猴子在十二个月的旺运。与鼠人合作是非常好的合作伙伴,事业上会旺旺运。与牛合作是比较满意的,事业上、生意上会带来很大的商机。与虎不要合作,合作不成功。与兔合作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名利双收。与龙合作,是明的合作,立于不败之地。与蛇合作也是比较好的合作,财资丰厚。与马合作是可行的,先好后分。与羊合作是成功的例子,事业上也贵人相助。与猴相助不成功,会有口舌之分。与鸡合作是不成的,因性格不和。与狗合作是经营可得利,但是脾气上不好。与猪合作,双方财运。2021年农历七月属猴运势。
以上就是与80年属猴什么运势相关内容,是关于80年属猴什么运势的分享。看完生肖猴七月运势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附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
护安定团结,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为此,我们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提出以下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
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
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
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
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1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14.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15.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凡最高人民法院过去的规定与本意见相抵触的,均按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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