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从云南领回来的女孩要价13万,取了靠谱吗?像这样的情况还是不要给,因为是我们要知道他的地址很容易的,只要把他的身份证拿出来看就知道了。而且像这样的情况,可能是诈骗或者是骗钱的,一定要小心。谈恋爱一定要真情实意。不能觉得娶媳妇奥,迷失了心,她要什么就给她什么,万一给他骗了。那就很麻烦了。所以说像你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给他13万钱的。你都地址都不知道,家的地址都不知道,还要想娶她,以后她跑了怎么办?所以说做事情一定要小心哦。希望我的问题能帮助到你,能采纳,谢谢!
那当然咯!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
如果这个男子与她人的婚姻还存在,就构成重婚罪。 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给你留个E-MAIL
zhuzhu1515@hotmailcom
我问过了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由于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重婚罪的规范意义
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风俗的行为为内容的犯罪。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想保护社会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也一并包含着想通过维护今日的社会道德规范之一环的一夫一妻制来保护家庭生活。
在最近的立法例中,多把重婚罪和其他犯罪作为针对家庭的犯罪来对待。 在各国立法例中,有不少把近亲相奸及其他反自然的猥亵行为也作为风俗犯来处罚,但是在日本刑法中没有该种规定。关于性风俗的保护,刑法应作何种程度的干涉,是立法政策上的困难问题,必须考虑各个社会中的具体情况来慎重决定。但是,一般而言,应该极力节制用刑法抑制这些行为,在日本的刑法中,对反自然的性行为尚无必要特别予以刑法的抑制。
云南各地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
曲靖
时下更看重男方品行能力
丈母娘:彩礼只是过过手
上个世纪70年代,曲靖农村下聘礼割块小红布,买盘挎脖锁(银制品)就当聘礼,那个时候就算有钱什么货也都买不到,80年代流行送块手表。后来开始送钱,666、888或者3666、6688、8860等,随着经济发展,如今曲靖广大农村娶媳妇下聘礼也水涨船高,从一万、两万到八万、十万不等。
云南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云南娶媳妇彩礼多少钱
德宏
这边彩礼一般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这个就要从男方的家境而定,但不管你是选择什么数但是它们的尾数必须是跟6有联系。但所有彩礼一般都会返回新人,女方这样做的目的也是让女儿在新的家庭过好日子,所以不会将彩礼收归自己。
保山
城里基本不收彩礼
丈母娘:彩礼钱最终都给女儿女婿
保山的青年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历来都有男方长辈到女方家提亲和送彩礼的习俗。在昌宁县温泉乡,青年男女相爱后,男方邀请媒人去说媒,之后还要准备两包糖两瓶酒去相亲。到了订婚之时,男方除了要准备糖酒以外根据经济条件还要包一个红包,内装160元或660元不等的现金送给女方。在选定结婚日期后,男方家要先准备好彩礼钱,一般在8600元左右,条件好的也会有送36000元,高至86000元的。但彩礼钱最后都会被女方家以给嫁妆的方式回赠给女儿女婿。
文山
16000元和26000元最常见
丈母娘:一部分彩礼作为回礼给女婿
在文山市娶亲,一般人家娶亲的彩礼大多是6600元、8600元、9600元,有些稍高些的也就在16000元、26000元、36000元,当然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或者比较差的,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是准备的彩礼都会有个数字6。彩礼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个“形式”,如果彩礼太多了,会让人有一种“卖女儿”的感觉,因此一般都是根据男方家庭情况而定。在文山一些壮族村寨里,对于男婚女嫁的事情则比较讲究,男方到女方家定亲,除了规定的彩礼(一般是五六千块)外,还要带一些猪肉、衣物、水酒以及壮族粑粑等物品。
洪某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将女友李倩月诱骗到云南勐海县还没有得出一个确切调查结果。不过大家猜测,洪某无非是用了欺骗或者威胁两种手段将女友李倩月带到了云南。为什么说洪某是用欺骗或者威胁的手段将女友李倩月带到了云南,而不是自愿的呢?这还要从两个人的感情方便谈起。
从网上的各种消息中我们得知,李倩月是一名大学生,他交往的男友洪某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而且洪某还告诉李倩月是一个富二代,并且在某神秘单位工作,对于普通家庭出生的李倩月来说,洪某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要颜值有颜值,要身份有身份。自然心是单纯的李倩月也就对洪某痴迷不已。
不过,李倩月的许多朋友却对洪某的身份有所怀疑,很多人都觉得洪某的话有些不靠谱,多次提醒李倩月最好搞清楚洪某的真实身份。但是,李倩月却情根深种,对洪某的所言深信不疑,洪某说自己的身份需要保密,李倩月就不再怀疑。都说”女人一孕傻三年,爱情中的女人傻一辈子”,这后半句话形容爱情中的李倩月觉得是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李倩月和男友洪某之间经常发生争吵,率先做出让步的也是李倩月,男友洪某很少主动哄女方开心,但即使如此,李倩月依旧对洪某痴迷不已。在这段感情里,李倩月失去了自己的本心,说的真是太卑微了。但即使如此,李倩月也没有得到洪某的真心。在两个人又一次发生争吵之后,李倩月就命丧云南了。
而据已经被抓捕归案的洪某交代,李倩月之所以被害只不过是因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问题而引起的,但是很多人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因为李倩月对洪某是如此的痴迷,又怎么会让洪某对自己产生杀机呢?所以很多人暗暗猜测,其实,李倩月已经发现了洪某的真实身份,当然洪某具体是什么身份我们不得而知,但想来终归不是什么好身份,而洪某也正是在李倩月得知自己的身份后,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才对李倩月动了心思。
洪某将来也只能利用自己隐藏的那个身份威胁李倩月,或者是有花言巧语承诺李倩月,才让李倩月自己一路乘车到了云南,但无论是用的哪一种方式,都很难说是李倩月自愿到的云南。不过以上也纯属个人猜测而已,具体真相是什么?还需要等待官家公布正式的调查结果。从这个故事中,相信很多女人都会得到一些教育,爱情里,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楚对方的人品,才不会有后悔莫及的事情发生。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一,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多彩的民族传统。结婚习俗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云南,各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婚礼仪式和习俗。以下就介绍一些有趣的云南结婚习俗。
1 傣族三月三水灯节结婚
傣族结婚最好在三月三水灯节这天进行,因为在这一天神仙下凡游玩,把爱情之花带给人间。在婚礼当天,新郎家要摆放一个“豆腐宴”,意味着生活甜蜜、和睦。而新娘家则要准备两只鸡,取其“合薪”之意,表示夫妻要同心协力、共同努力。
2 彝族献茶仪式
在彝族婚礼中,新郎要先将茶叶加入水中,然后让新娘品尝,以向她表示诚意和敬意。而新娘则会用茶汤洗手,也是表示接受新郎的诚意和善意。
3 白族“打醮”婚礼
白族结婚通常要进行“打醮”仪式,这是一种祭祀仪式,意味着祈求新婚夫妇的幸福、健康和长寿。在仪式中,由年长的族人为新郎新娘敲锣打鼓、吹唢呐,演奏传统音乐以及舞蹈。
4 布朗族洞哥婚礼
布朗族结婚时,新郎需要前往新娘家,然后带着新娘回到自己家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进行一项叫“洞哥”的仪式,即新郎要用刀砍开门,将新娘抢出来,象征着两人相互拥抱,永不分离。
5 瑶族海龙船婚礼
瑶族结婚时,新娘要乘坐装饰华丽的海龙船,由伴舞和乐队陪同前往新郎家。在途中,船上会放烟火、枪炮,载歌载舞,非常热闹有趣。
总之,云南地区的民族文化十分丰富多彩,结婚习俗更是千姿百态。这些有趣的结婚习俗不仅体现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也让亲友们在喜庆的氛围中感受到浓郁的民族风情。
不靠谱,媒体曝光20万元的高端婚介骗局,我个人对婚介公司并不存在一些偏见,我认为在婚介也是能够找到爱情的。首先,我们需要找靠谱的婚姻介绍所。 其次,在和对方交往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摸清他的底细。 另外,在婚介所能够找到真爱,因为很多大龄单身男性和女性,其实都会通过各种渠道找另一半,包括婚介所。
近期,央视曝光了高端婚戒骗局,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说的是某女士向一家婚介公司交了20万的婚介服务费,然后婚姻咨询师就为他介绍了一位优质的男会员,在交往一年左右,两人本来是要去拍摄婚纱照了,可是在拍摄前一天,对方突然消失了,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我个人对婚介公司并不存在一些偏见,我认为在婚介也是能够找到爱情的,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注意一些陷阱。首先,我们需要找靠谱的婚姻介绍所。现在很多婚姻介绍所其实都有很多坑,有些会出现一些婚托,甚至会特地设一个骗局让对方去入局。如果真的要去婚介所找对象的话,一定要找有资质、有资历、而且诚信度高的正规的婚介机构,这样出了事情的话也能够有保障。
其次,在和对方交往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摸清他的底细。有些人稀里糊涂就和对方交往了很久,最后才发现除了他的电话号码,自己一无所有,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了解一个人,其实和他自己有很大的关系。针对这件事,即便这个男性是婚介所介绍的,我们也不能够百分百相信,应该了解清楚他的底细,了解他的家庭情况,这样才更加保险。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 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 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 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 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 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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