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婚前买房该属于谁新婚姻法的规定是按照《民法典》,因为婚姻法已废止。婚前买房规定是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属于产权登记房的个人财产,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据共同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要求分割房产,而婚前财产一般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2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3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因此对于这三种婚前购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而非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保护可以通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或者是公证机关所出具的公证来证明该笔存款为持有人婚前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动产,直接交付即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第一,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登记在其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予以分割。
第二,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对于该房产,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依法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就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第三,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买,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实践中关于结婚前买的房子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可能还会涉及 到父母出资等具体问题,建议具体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你婚前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你应当收集购房合同,发票等有关材料,首先在结婚前,去做个人婚前财产司法公证,以取得法律保护,免得以后造成不必要之争。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再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n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8月31日联合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就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此公告属法律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婚前的房产不用公证都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婚前房产到公证处可以去公证属于夫妻双方的某一方。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产权证没下来带合同和发票)、结婚证到公证机关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把个人财产约定为共有或者一方拥有公证处有专门的格式,所以不用提前准备书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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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婚后办房产证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按揭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参与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共同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以结婚居住为目的,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之前买的房产都是婚前财产的。但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就是指双方在结婚登记钱取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但不包括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算。婚前财产房子完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有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
(1)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
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
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此时就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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