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结婚房产证上到底该怎样署名?

在生活中,结婚房产证上到底该怎样署名?,第1张

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夫妻一方不署名有没有影响?需要加上父母的名字吗?五种不同的方式造成完全不同的结果

写一个人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了,房子也只属于这个人。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只写了另一方的名字,如果被认定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行为,就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夫妻孩子的名字,房子产权属于孩子

写夫妻二人的名字

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的贷款也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离婚,产权两者各占一半。若父母有出资婚房,有权索回出资的钱

写父母的名字

房子属于父母的财产,房子的贷款也就属于父母的债务。如果结婚后夫妻出资还房贷,离婚后房子归父母所有,但夫妻有权索回还房贷的钱,夫妻平摊

写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房子属于一方及父母的共同财产,贷款属于他们共有债务。同时一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仅夫妻共同还贷,离异的话房子产权不变,夫妻有权索要夫妻共同还贷的钱,夫妻平摊

写双方及其双方父母的名字

房子属于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离婚后还贷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有名字≠房子就有你的份,但是房产证上没你名字基本没份,所以最好写上夫妻俩的名字。名字越多,可能税款也会越多,比如父母过世后,需要交遗产税。房产证名字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按份共有,按份额来计算。一种是共同共有,按名字数量来平均计算。最后提醒大家,千万要搞清楚五种方式带来的结果,谨慎署名!

法律分析:1、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2、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如无“”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3、写父母的名字。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4、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5、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不久前,某社交论坛上出现一位“凤凰男”的征婚帖,肥-妹粗略浏览其条款后,不由被该“凤凰男”气吞山河的阵势深深震撼。在这位被网友称为“最自信凤凰男”的各种征婚条件中,最亮瞎人“钛晶狗眼”的莫过于其中一项——你的房产证要署我父母名字。肥-妹想,肯定有不少姑娘很想“问候”这位奇葩男子,但姑娘们真的了解房产证署名可能发生的种种状况吗以下是姑娘们结婚前必看的房产证“署名宝典”1、写“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名字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拥有权利。律师诊断:假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为“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假如小两口结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其后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2、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少恋人选择这种方案。律师诊断: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假如以后双方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有条件的赠与行为。假如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人的名下,但出资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假如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3、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多数恋人特别是姑娘们喜欢选择的方案。她们认为,既然房子买来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小两口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律师诊断:假如选择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假如日后双方离异,父母无权索回出资钱款。假如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结婚,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关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将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附件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假如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钱款,上海某法院此前曾经出现这样的判例。4、写男方父母的名字这是很多男方家长喜欢选择的方案。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来是给儿子结婚用的,但毕竟儿子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由男方父母支付,未来儿媳妇并没有投入,写男方父母的名字比较保险。律师诊断:假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男方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男方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男方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假如小两口结婚后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其后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拥有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视为向男方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男方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5、写男方及男方父母的名字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支付全部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律师诊断:假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为男方及男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民法典》,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假如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共同还贷,其后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拥有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男方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女方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同理。

法律客观: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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