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一般都会要求做婚检。这个婚检到底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呢?
答案是:自愿性的!以前是强制性的,不婚检不给办证!但是现在已经改为自愿性了,只是一般工作人员会跟你讲还是婚检好一些,有很多好处。
婚检不但能检不孕不育,性病艾滋也都在检查范围,所以确实是有好处的。
我有个上海的朋友,追一个女医生追了好长时间,这个女医生从没有谈过恋爱,非常单纯,在结婚前拒绝一切亲密行为,所以领证前她对我朋友的要求更为严格,各种检查都让他做了,确定他没有任何传染病、性病和身体隐患后才去领的证,所有的检查流程做完总共用了他一个月的时间。
所以,随时婚检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做了没坏处只有好处,建议大家还是做一个吧。
现在办结婚证还需要体检吗?
需要婚前体检: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领结婚证前需要婚前体检吗
法律分析:领取结婚证不是必须婚前体检,当事人结婚的,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而不要求婚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登记不需要婚检,也就是不需要提检,当事人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关于领结婚证时需要婚检吗,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要均为自主意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处于单身状态且没有近亲血缘关系的,都可以办理登记手续,是否进行婚前体检由男女双方自行商议决定,但为了保证夫妻身体健康和正常孕育下一代,国家号召夫妻婚前有必要进行身体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今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婚检这一措施,因此想要结婚的男女可以选择进行婚前体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体检。
法律主观:
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取消了强制婚检这一决定,所以要不要体检取决于新人自己,如果愿意体检,那么就可以享受全程的免费体检,如果不愿意婚检,也可以领结婚证,但是我国是提倡新人婚检的,这对于结婚的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幸福美满,但是在结婚之前还有很多必要的流程需要做。婚检就是结婚之前需要做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婚检可以及时发现双方身体存在的问题,避免婚后出现问题。因此婚检既是对对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在结婚以前应该去做婚检。……具体来说,婚检的检查项目包括传染病检查、精神疾病检查、生殖系统疾病检查、遗传疾病检查,以及其他常规检查这五大类检查内容。1、法定传染病。这类检查项目包括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几种疾病的检查。这几类传染病对人体健康有非常大的伤害,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具体来说,,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2、精神类疾病。精神类疾病对人的影响非常大,其中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甚至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引起很多严重后果。因此婚检时对这类疾病进行检测很有必要。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3、生殖系统疾病。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就要面临生育的选择。生殖系统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对于准备生育的夫妻来说会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婚检时检查这类疾病非常有必要。……具体进行检查时,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先天性遗传疾病对身体健康有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会遗传给下一代。因此婚检时检查这类疾病极有必要。此类疾病包括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此类检查属于常规性质的身体检查,用以对体检者的身体状态进行全面检查。……此类检查不仅仅是婚检才有,日常进行体检时,此类检查都会进行。……正因为婚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结婚之前应该去做婚检,这样才能确保健康,婚姻才能幸福。
领结婚证需要体检。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具体如下:
1、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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