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前,汪先生在微信朋友圈里PO了一张可爱教堂的照片,看上去特别像新西兰的网红小教堂。问是不是,答曰不是。
那是哪?巴哈马。
都怪自己读的书太少,竟然不知道巴哈马在哪?有什么著名的地方?赶紧上网来搜。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正式地说,它的名字叫做巴哈马国,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以东,古巴和加勒比海以北。拥有700座岛屿和珊瑚礁。再看它的历史,最为著名的就属海盗了。这里的岛屿是海盗藏身的理想场所,可谓是他们的老窝。不禁想起约翰尼德普的《加勒比海盗》系列,说的应该就是这里吧!再搜一搜,著名的天堂岛就在巴哈马,和它的首都拿骚一桥之隔,那个沉入海底的亚特兰帝国。还有被评为全球最性感的沙滩之一的粉红色沙滩。还记得《速8》开头的那个场景吗?开车奔驰在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的那个场景,竟然也可以在巴哈马找到。
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
汪先生说,你去办个美签吧,虽说巴哈马和中国免签,但是却没有直达航班,一般都要从美国转机。
美签到手,说走就走。
上海----底特律----迈阿密----拿骚----伊柳塞拉岛。
我们在迈阿密停留一天。
晚上到机场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完全摸不着方向,打了个U步拼车13美元左右到南沙滩的酒店。接单的是一个白人司机,和我们拼车的是一对来自哥伦比亚的小情侣。上了车,司机师傅就开始跟我们聊了起来,要给我们来电MUSIC,一边说一边开始翻起来找USB线,还回头跟后面的帅哥聊天,这可还开着车呢!
到了酒店倒下就睡,第二天一早要去南海滩逛一圈。
南沙滩附近遇到了一条shopping street
拿骚,拿骚。我们来了。
来机场接我们的是一对在美国生活的中国夫妻,稍长几岁,我们在网上约好了一起同行。刚好我和汪先生都不会开车,我们的RITTER刚好是个十七年的老司机,他们比我们早到一天,事先租好了车。事实证明,租车真的是个明智之举,千万不能指望当地的公共交通,打车的价格也贵的吓人。商量下来还是租车比较划算,主要方便自由。租车下来一天的价格大概在100美金,我们四个人平摊下来可以接受。
有了车,我们任性地奔驰在拿骚的小道上,跟着Google地图上标出的景点,开始了我们的环岛之旅。
路上遇上了一片深蓝的大西洋。
人烟罕至的BONEFISH公园,除了我们四个,举目眺望,没有他人,临走时遇到一个黑人兄弟前来走路。有幸遇到了大彩虹,四个人像小孩子一样激动不已。
第二天中午我们开着车到处找吃的时候,误入了一个类似于度假村一样的地方,后来才知道,这里叫做PALM CAY,景色美得不像话,经过了那么多海湾,这里才是拿骚最美的海湾好吗,庆幸我们在离开拿骚之前发现了这个地方。
嗨,我们是来吃饭的,不是来拍照的啊!说好的吃饭呢?
都怪景色太美,我们竟然忘记了吃饭这回事,半个多小过去了,终于有人想起来了:谁说要吃饭来着?
伊柳塞拉,哈勃岛,这才是我们此行的最终目的地。
有了在拿骚的经验,下了飞机的我们在机场就把车租好了,90美金一天。
我们心心念念的那个地方叫玻璃窗大桥。
它被誉为世界上最狭窄的地方,同时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桥。桥的一侧是深蓝色的大西洋,另一侧是浅蓝色平静的加勒比海。这种奇特的地形带来了奇特的感受,当然也带来了风险。为了避免危险,同一时间只允许允许一辆车经过。如果大浪来临,要及时躲避,不然巨大的浪有时甚至可以把车子打进海里。
还有汪先生PO在朋友圈的那个教堂,我们也寻觅到了。
我们住在哈勃岛,从伊柳塞拉岛的码头乘船大概十分钟左右的样子。最喜欢小岛的就是他们的建筑,被刷成了各种各样的颜色,被我们戏称为:骚粉,骚蓝,骚紫
我们住的酒店走下去,就是那片粉红色沙滩。人少,沙细,海水清,天空蓝。
其实我们此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在当地登记结婚,在岛上的粉红色教堂里举行一个小小的私人仪式。巴哈马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巴哈马停留超过24小时就可以在当地登记结婚。这是汪先生的一个预谋,原来他早就打算好了,准备来了再告诉我,结果他没忍住。
我们事先,当然啦,都是汪先生在弄,在网上找到了当地的一家类似于婚庆公司的机构,由他们来负责联系当地的结婚登记的部门和教堂以及牧师。这就省去了我们很多的麻烦。给我们主持仪式的牧师说他主持了很多很多的婚礼,但是这是他第一次给一对中国人主持婚礼,我们倍感荣幸。
租了高尔夫车,在骚粉的小教堂举行完仪式之后,我们和TITTER夫妻两人在岛上直接穿着婚纱游开了。岛上的人很热情,路上遇到的人看我们穿着婚纱,都跟我们打招呼,说CONGRATULATIONS,收获了满满的祝福。
喜爱一个地方的原因除了美丽的风景以外,当然还有一路上遇到的人们的友好善良和热情。
归来已多时,心中却仍旧有怀念。
意思是对东航客机失事感到非常悲痛。
汪先生戴了纯黑色领带意思是对东航客机失事感到非常悲痛。佩戴纯黑色领带是参加葬礼和宴会,代表着庄严和严谨。
领带是上装领部的服饰件,系在衬衫领子上并在胸前打结,广义上包括领结。它通常与西服搭配使用,是人们(特别是男士们)结婚以及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服饰品。
安徽绩溪法院: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应当返还(副题)
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汪程贞)恋人热恋期间互赠财物行为较为普遍,一旦分手,大额的金钱给付行为该如何认定与处理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就该问题给出了答案。
汪先生与王女士于2019年1月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双方相处融洽。2019年7月至10月,汪先生先后向王女士转账154万元,其中125万元是应王女士要求,转账至其弟弟小王的账户,欲以小王名义购买双方婚后住房一套。小王用自己名义订购别墅一套,支付定金50万元。后因未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不予返还50万元定金。同年10月,汪先生与王女士在老家举办了订婚仪式,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0年初,双方产生矛盾后分手,汪先生遂要求王女士返还15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要求小王对其中的125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王女士认为,上述款项系作为彩礼的赠与,且已在双方交往期间消费完毕,双方分手的主要过错在于汪先生,故拒绝返还。
汪先生提出,154万元中只有20万元为彩礼,其余款项均为购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汪先生婚前给付财产的性质,应根据民间交往习惯及日常生活经验作出区分认定和不同处理。王女士称,汪先生给付的154万元均为汪先生承诺的彩礼,但未就此举证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结合双方陈述及经审查确认的证据,依法认定154万元中的20万元为彩礼,余下134万元与双方缔结婚姻、积聚家庭财产密切相关,该笔款项数额巨大,结合生活常识和社会大众普遍认知,考量双方婚后房屋未实际购买、交易失败等客观因素,应认定134万元与男女恋爱期间发生的日常性、即时性消费无涉,上述款项并非生活性必须消费和支出的款项,应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王女士未与汪先生缔结婚姻,其作为受赠人理应向汪先生返还获赠的大额款项。但购买房屋产生的定金损失50万元应当由双方分摊,即汪先生应当承担其中25万元的损失。考虑到双方恋爱的时长、消费等因素,法院酌情扣减4万元,判决王女士返还汪先生125万元及相应利息。汪先生给付的154万元中有125万元系小王收取,在扣减购房定金损失后,由小王对前述款项中的75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官提醒■
恋爱期间,大额财物赠与行为,往往是男女一方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种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而并非无偿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财物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赠与财物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也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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