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时候男女结婚必须要登报纸吗?为什么?

民国的时候男女结婚必须要登报纸吗?为什么?,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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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国时期婚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不同的三个发展时期。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很短暂,虽也提倡男女平等,颁了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涉及婚约方面的规定却很少。北洋政府时期重要的民事立法有两次。一是民国三年二月的《民律亲属编查案》,其中婚姻法作为第三章位于家制之后,分四节,37条。此次草案几乎是清末草案的翻版,未对婚约做出相关规定。二是民国十四至十五年编纂完成的,史称:“第二次民律草案”。该草案第三章婚姻法对婚约做了相应的规定,将“婚姻之成立”,改为“定婚”“结婚”两款。

  南京国民政府对婚约制度相当重视,国民政府1929年公布,1930年5月5日实施的《民国民法》第972-979条对婚约制度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婚约的订立,婚约的履行,婚约的解除等方面。1945年的《亲属继承法》第48条--52条规定了婚约制度,该法在婚约制度方面,基本上秉承了1930年《民国民法》的精神,与《民国民法亲属篇》基本相同。

  下文将通过婚约的订立、婚约的成立生效、婚约的履行与解除和婚约责任这四个方面从具体制度层面上对民国婚约加以研究。

  一:婚约的概念及婚约成立

  民国时期,法律所确认的婚约,是己达法定婚龄的男女,自愿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民国民法》第927条)。“婚约为男女当事人约定将来应互相结婚之契约,非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固不生效力,即须男女双方均出于自愿,表达自己真实意思,不能由他人代为订立。这一规定,使得订小婚、娃娃亲、非自愿订婚等直接被排队在婚约之外。这充分表明了民国民法典中婚约制度的特点:

  (一)明确了婚约必须由婚约当事人自行订立:

  婚姻须得当事人之同意

  孀妇再醮,法所不禁,依婚姻自由之原则,他人自不得出面干涉。

  婚约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其非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之婚约,非得其本人追认自难生效。

  (二)明确规定父母不经子女同意订立的婚约无效。

  父母为子女订定之婚约,对于子女不生效力,故子女不必有民法第一项所定解除婚约之原因,亦不必为解除婚约之意思表示,当然不受此项婚约之拘束。

  民法第972条所称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并非专指男女当事人己成年者而言,未成年人订定婚约依民法第974条之规定,虽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然此不过规定未成年人自行订定婚约,以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为要件,非人为法定代理人有为未成年人订定婚约之权。

  但是父母代替子女订立的婚约,如果子女认可则视为男女当事人重新达成合意,而不看作父母代理订立婚约。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表现在礼俗上十分繁琐,民国以后,渐兴文明结婚,至解放后才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2: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都由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报吉”。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称“出帖”,俗称“出八字”。男方取得庚帖后,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压庚”,然后请算命先生算男女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合婚”。如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女方“庚帖”,并附送一些礼物示歉。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大多数为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而相识,征得家庭同意确定婚姻关系的,称之为“找对象”。

  订婚

  嘉兴订婚旧称“安心”。合婚后,如婚姻可成,男家即送“安心礼”至女家。富家送“安心礼”,用一块金玦,上镌吉祥花纹,还有一个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受茶”,并向男方答礼,然后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视经济情况而不同。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订婚亦举行仪式,也有男女双方交换照片的。旧时男女双方“文定”即订婚后,逢节日男方应送礼到女方家,如棕子、月饼、鸡、鱼、猪蹄膀、糕点等,用竹篮或木篮装盛,故称“送礼篮”。此俗建国后城乡仍流行,但城市为简,一般在中秋和春节男方向女方馈送一些礼品。

  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据《嘉兴府志》记载:“……将婚请期曰准日”。又据《古禾杂识》记载:“……请期曰准日,则男宅投之以茶,女宅报之以糕,糕必返半焉,谓之两头高”。民国时期,此俗似流行,富裕男家须购办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盒内分两框,一置桂圆,一置茶叶)及聘礼数十元至数百元,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亦备糕盒及和合(传说中的和合二仙人)一座(置玻璃盒中为绸或纸制成),座下红绸包庚帖,回赠男家。在准日之前,媒人先须“话亲”,即男家托媒人往女家提议迎娶,女家故意不允,至少往返三次才答应。农村礼仪较简,男方选定结婚日期,提早半年通知女家,称“对盘”,又称“行大盘”。托媒人送礼,有绸缎、布料、首饰及礼金,礼金为数亦甚可观。也有女方讨价还价,至使男方送追礼的。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时有为追索聘礼,男方因贫穷,无法满足女方要求,造成婚姻纠纷,不少男方为行聘负债累累。

  迎娶

  据《古禾杂识》记载:“禾俗重亲迎豪家富室必盛驺从,鸣锣喝道,居然官长也。新郎虽白衣亦蟒服数珠,甚至僭逾有戴红顶者。戚友少长,衣服甚都,导于舆前,谓之陪娶。新娘乘彩舆,灯光映射,婢媪随其后,手爇安息香,氤氲之气达数百步”。这是清代嘉兴城豪富之家结婚迎新的排场。民国时期,城市居民结婚,新娘仍乘花轿或彩船,新郎着长袍马褂,也有穿西装的。新娘戴凤冠霞帔已少见,一般着粉红绣花旗袍,有些用兜纱,为粉红色。迎娶至男家,新娘出轿后举行文明结婚仪式。有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等,只行鞠躬礼,不跪拜。当日宴请宾客,摆宴席多少桌,视经济状况而定,多请厨师到家中操办。建国后,70年代前,城市迎亲仪式从简,新郎新娘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娶。婚礼在男方家中举行,中午新郎由亲友陪同,在新娘家吃喜酒,晚间则在男家宴请亲友宾客,酒席不过数桌。干部结婚仪式更简,一般只向亲友同事分送糖果,宣布结婚。70年代后期婚礼渐趋奢华,迎娶用三轮车(人戏称“大篷车”)数辆满载新娘嫁妆,结队而行,引人瞩目。80年代中期后,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迎娶都用小轿车,有的滥用公车,少者一二辆,多者七八辆,车前玻璃窗上贴大红双喜字,新郎新娘由傧相陪同,迎娶时鸣鞭炮,虽新房近在咫尺或新房即在原地,必乘汽车沿街游驶。新娘大多披白色婚纱,新郎则穿黑色西服。晚间男女双方家长及亲友同至酒家饭店赴喜宴,新郎新娘由傧相陪伴,立酒家饭店大门前迎候宾客,新郎向宾客一一敬烟,新娘手持钱包,对小辈分送礼金,一般数十元。酒席价每桌数百元(80年代末一般每桌200元至250元),由男女两家合办,费用由男方负担。酒席毕,剩菜如鸡鸭鱼蹄膀等大菜,由双方各自拿回家去。80年代末,时兴拍摄婚礼录像。

  农村婚礼民国时期大多沿袭旧俗,迎亲前女方索礼,如“谢娘篮”、“请坐礼”、“抢舅礼’’等,甚至女方父母有索“肚子痛钱”的。俗称“发轿还要银百元,媒人随轿送五盘”。男方娶亲要挑选已婚青壮年人抬轿或摇船,如花轿迎娶,轿前要由父母双全的两童男提灯。迎娶或派人或新郎亲迎,必须见门作揖,女方才将一道道门打开。女方上轿前,先隔门槛由女方亲戚传递嫁妆,男方候接,嫁妆一般少于男方礼金。然海盐澉浦一带,历来讲究嫁妆的丰盛,称女儿为“赔钱货”。 嫁妆中马桶必备,俗称“子孙桶”,红漆,内放一包花生,两个染红的半熟鸡蛋。当新娘上轿时,轿前铺芦席(或米袋),新娘踏着上轿,意为不带走娘家的泥土,也有舅父或兄弟抱上轿的。新娘上轿必须哭,称“哭发哭发”。一般新娘是小声哭泣,母亲是大声哭泣。新娘上轿后,先由母亲喂饭,然后由兄弟扶轿杆,起轿旋三转,才于鼓乐声中抬往男家。乘船迎娶时,有的地方船上置两根带泥的青竹。新娘上船后,急速行驶,竹篙撑岸,以不沾水为吉。船出港后,本村青年往往先在船必经的桥上讨喜钱,称“拦水港”,不满足要求则阻挠不放行。至男家门前时,依次铺五只麻袋,喜娘扶新娘踏麻袋进门,传递麻袋铺路,称“传代”。用五只袋,兆“五子登科”。新郎新娘拜 天地、祖先、父母及互拜之后,“吃寿面”,父母朝南坐(如有一亡故,也要虚设盅筷),新郎新娘跪着敬酒。礼毕,新郎持红绸带牵着新娘,由两青壮年持一对花烛导入洞房。洞房坐床男东女西,传说新娘坐床面积多,兆婚后怕老婆;新郎坐得多,则兆婚后妻子伯丈夫,故互不谦让,紧靠而坐。坐床后,新郎用秤杆(寓称心如意)或甘蔗 (寓节节高,老来甜)挑起新娘盖头的红纱巾。喜娘将枣子、花生、糖果等向新房床帐内四处抛撤,称“撤帐”,也有的撒到新房四角和客人面前。海盐一带有《撤帐歌》:“撤帐东来撤过东,夫妻双方多和睦,撤帐南来撒过南,人丁兴旺子孙多……”。平湖农村,旧时有吃“小夜饭”的习俗,即婚礼结束,长辈从新娘的箱子里取出两碗合在一起的冷饭,上放几根咸菜,让新郎新娘并肩坐,各自把咸菜冷饭吃完。

  建国后,农村婚礼习俗有所变化,迎娶不用花轿,代之以船。订婚时彩礼很重,迎娶前,新郎仍须备名目繁多的礼金。近十多年来,有以自行车迎娶的,婚后和城市一样,外出旅游度蜜月。自80年代以来,农村之喜酒与城市相似,新娘参与酒席,向宾客敬烟敬酒。喜宴一般也以冷盘、热炒为主,配以全鸡全鸭点心等。以瓶装酒取代家酿米酒,每桌酒席所费约二百元左右。

  城市农村新郎新娘举行婚礼之日,男女方家长和近亲长辈须向新郎新娘致送“红纸包”,俗称“见面钿”。

  结婚后第二天,新娘的兄弟前往探望,男家设宴招待,称“望潮”。嘉善一带俗称“通灶囱”,嘉兴俗称“吊烟囱”。民间相传,昔时有新娘受婆家姑娘、妯娌捉弄,将烟囱堵死,新娘烧饭时烟雾弥漫,受到公婆指责。其兄弟来探望,发现蹊跷,用长竹竿通烟囱,烟道畅通,烟雾消失,饭菜烧好。此传说含有娘家兄弟为保护新娘在夫家地位之意,此俗建国后仍流行。

  回门

  清代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以后,夫随妻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莱,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送见面礼。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回门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就回门。

  喜娘

  俗称“喜阿妈”,为半职业性质。旧时喜娘在婚礼前一天至新郎家,为新郎母亲梳妆,接待客人。迎亲日喜娘为迎亲船准备物品用具,然后随船至新娘家,引新娘上轿、入船。到男家后,喜娘引新娘上岸、下轿,仪毕,引新郎新娘入洞房,为新郎新娘铺床摊被,陪伴新郎新娘吃“状元花烛饭”。次日,喜娘安排新郎父母吃寿饭。喜娘一般都口齿伶俐,在每道仪式上能随口编出取悦于人的好“口彩”(顺口溜)。

  参考资料1:http://wwwcqvipcom/onlineread/onlinereadaspID=24677161

  参考资料2:http://baikebaiducom/view/1393361htm

一、三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安床: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

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

及红包。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结婚当晚新人进房为止。

 

二、新娘礼服

颜色:中国人的婚礼离不开大红色,习惯以鲜艳的颜色来烘托气氛。因此,历朝女式婚服颜色为大红色已成了定制,以示喜庆,衬托新人,预示未来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

样式:新娘礼服为广袖对襟翟衣,头戴珠凤冠。值得说明的是,翟衣上面的图案很有讲究。对襟本身就有完整的对称感,且在中国文化里本身就代表合称、合美的意思,而上面密 布的左右对称且成双成对的锦鸡图案,则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里夫妻生活的和美、和乐。

20世纪初,传统的中式婚礼服还是长袍马褂和凤冠霞帔。凤冠霞帔原属清代诰命夫人的规定着装,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上 布满了珠宝锦绣,容雍华美至极,表达了民间对权贵的仰慕,因而逐渐演变成豪门闰秀的婚礼服。而普通人家之女成婚时,通常只能穿一身大红袄裙,外加大红盖头和绣花 鞋,并用大红花轿抬进婆家门。讲究的就是个“红”字。

 

头饰:一般新娘在婚礼当天高挽发髻,区别于未婚女子。

红头盖:新娘子在婚礼当天以红色头盖蒙面,象征着童贞、年轻、纯洁。婚礼后由新郎亲手揭开。

新娘上花轿前要用红巾蒙盖,在花轿内也不能揭去,此即为障面,又称为盖头。到男家入洞房后,才能由新郎或男家福寿双全的女亲揭去,让贺喜的人瞻看新娘的风采,谓之挑盖头。

搬谷豆

当女子要出嫁时,通常要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妇,手拿装有谷子和豆子的簸箕到处撒,有的地方则是撒草。新娘上花轿之前,花轿的里外都要撒播。花轿到达男方门前,新娘下轿以前也要撒播,此谓撒谷豆。而新郎新娘入洞房,女左,男右坐在新床上时男家的人也要拿谷豆果子以及钱币再撒一次,此谓撒帐。一是认为谷豆可以避邪,二是借喻植物种子预祝新娘早生贵子。汉代已有这个民间风俗。还有的地方撒花生、红枣,意为早生子,而且男孩女孩要花搭着生。

 

迎亲

当快要结婚时男女双方要杀猪宰羊,准备请厨师伴娘,轿夫等其他的勤杂人员。这些人应聘后,应在迎娶的前一天即到主家开始工作,做好迎亲摆宴的准备工作。传统婚礼一般是女家早晨准备出嫁酒,男家中午摆喜筵;如果是纳赘则反之。一切准备就绪后,男家鸣炮奏乐,发轿迎亲。媒人先导,接着是新郎、伴娘、花轿、乐队、礼盒队。女家在花轿来之前,要准备好喜筵。姑娘要由母亲或姐姐梳好头,用丝线绞去脸上的茸毛,化好妆,谓之“开脸”,然后蒙上红布盖头,等待迎亲的花轿。当花轿到达女方家时,就鸣炮奏乐来相迎。迎亲队伍进入女家堂屋后,花轿落地新郎叩拜岳父岳母,并呈上以其父名义写好的大红迎亲简帖。接着是女家动乐开筵。席间媒人和新郎要小心谨慎一些,因为中国民间有不成文的习俗,在新婚的三天里亲朋戚友中的平辈和晚辈青少年可以别出心裁地编演几出小小的喜剧,捉弄捉弄媒人或新郎,称之为“洗媒”和“挂红”,俗称“贺新客”。对这些能增加欢乐气氛的小闹剧,媒人和新郎应该容让,不妨小小报复一下,但却不要真的生气发火。

吃完早饭后新郎新娘将会在媒人的引导下向新娘的祖先神位和长辈行礼后,伴娘就可搀新娘上花轿了。上轿前新娘一般要哭嫁以示对父母家人的依恋。新娘上轿后,即奏乐鸣炮,起轿发亲。乐队在前,乐队后面是新郎,有条件的要骑马,接着是花轿和其他送亲的人员。

娶亲的归途必须走另一条路,因此有时候要绕着路走,俗称“不走回头路”。如果路上碰到庙、井、祠、坟、大石、大树等,都要把娶亲轿子遮起来,为的是避邪。如果遇到另一家娶亲的,轿夫们要比拭技艺,尽量使轿子抬得平稳一些,有的地区新郎双方要换胸花。如果遇见出殡的,娶送亲人员都要说:“今天吉祥,遇上宝财啦!”接亲的队伍将要到达新郎家门口时,男家要鸣炮动乐相迎。花轿停在新郎家的堂屋门前,男家请的伴娘一般是年轻貌美的女子,要上前掀起轿帘,将新娘搀下车来,傧相上前赞礼,宾客们向新郎、新娘身上散花,一般用红、黄各色纸屑替代,将婚礼推向高潮。

拜 堂

在男方迎娶新娘之后,就开始在男方房里布置拜堂的场所。当花轿停在堂屋门前,男方请的伴娘站到花轿前时,仪式即已开始。香案上香烟缭绕、红烛高烧,亲朋戚友、职司人员各就各位。傧相二人分别以“引赞”和“通赞”的身份出现,开始赞礼。新郎新娘接引赞和通赞的赞礼开始拜堂。传统的拜堂仪式程序如下:

引赞:新郎莅位伫立于轿前。

通赞:启轿新人起。

引赞:新郎搭躬拱手延请新娘。

引赞:新郎新娘至花堂前。

引赞:新郎新娘就位至香案前。奏乐鸣炮。

通赞:新郎新娘向神位和祖宗牌位进香烛。

引赞:跪,献香烛。明烛,燃香,上香,储伏,兴,平身复位。

通赞: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然后是传统的三拜——一拜天地,二拜双亲,夫妻相拜,最后才引进洞房。拜堂仪式至此结束。现在的拜堂仪式则有如下几个步骤:

(1)结婚典礼开始。

(2)新郎新娘和来宾入席就位。

(3)向新郎新娘献花。

(4)鸣炮奏乐。

(5)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

(6)主婚人致辞。

(7)介绍人致辞。

(8)来宾致辞。

(9)新郎新娘向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及来宾三鞠躬。

(10)新郎新娘互行鞠躬礼。

(11)新郎新娘交换礼物。

(12)新郎新娘谈恋爱经过。

(13)新郎新娘表演节目。

(14)新郎新娘入洞房。

(15)来宾开席。

婚宴

按中国的传统风俗,新房的布置是也很讲究的。

堂屋 (1)门前对联一副加横批。

(2)堂屋中间高悬一方形彩灯,彩灯四面分别绘上“鸾凤和鸣”、“观音送子”、“状元及第”、“合家欢”图案。

(3)香案上一对硕大红烛。

(4)两边“对座”墙上贴陪对一幅。

(5)新房“金墙”上贴“天地君亲师位”六个大字,自上而下直写。这六个字的写法有讲究:天要平,即“平”字的两横要写平,不能变曲;地要宽,即“地”字写宽一些,不要过窄;君不开口,即“君”字的“口”字要全封闭,不能留空隙;亲不闭目,即写繁体“〓”字,右边的“〓”字不能把上面的“目”字最后一横全部封住。

 

新房

(1)门框两边贴对联一副加横批,横批一般写“鸾凤和鸣”四字。

(2)门上贴大红双喜字。

(3)新房正中悬彩灯。

(4)窗户贴剪纸的大红双喜字,四角贴剪纸蝴蝶图案。

(5)窗户两边贴对联。

(6)墙壁四周挂字画。

厨房 正门对联一副加横批,门上贴红“喜”字。

其他细节比如所有房间门上均贴“喜”字一个。

男女双方在拜堂之后新娘就在新房不再出来。新郎要走出新房接待贺客。如在宾馆、酒家宴宾则夫妻双方都得出去会见宾客并向宾客敬酒。喜筵要按来客的尊卑长幼排定座位,称之为“请客”,或者“清客”。排座位的原则是上尊下卑,右尊左卑,客人按其长幼和身份、地位从高到低排列座次。

当座位排定后,新郎要先到首席去倒酒并敬酒,并致祝酒词,然后,开始上第一道菜。各席的酒菜应该一个样,惟“男大亲”和“女大亲”所在的席次,照例必须有清蒸的猪肘子一个。而且,新郎要时刻守候在桌边,为“上亲”斟酒、盛饭、送热毛巾等,以示尊敬。

婚宴结束后,“上亲”先退堂屋休息一会,吃些点心,由男方尊长陪着说些客套话,待勤杂人员把席面撤去,扫了地,大亲就该起身告辞了。临走时,男家要“打发”衣料、鞋袜之类,讲究的还有红包。“送大亲”又是一个热闹场面,男家所有体面的人都要送到门口,还要鸣炮动乐,以示敬重。新郎及其父母应送客至村口。

 

交杯喜酒

交杯酒的习俗开始于周代。《礼记昏仪》记载:夫妇共牢而食,合卺而握。合卺其实就是以一瓠瓜剖成两个瓢叫“卺”。举行结婚仪式时,新郎新娘各执一方即用酒漱口,就叫“合卺”。所以人们以合卺为结婚的代称。此俗演变到后来为吃“交杯酒”。

花烛之夜

在古代,婚礼中使用的蜡烛上多半绘有龙凤彩饰。后世以花烛喻为结婚。何逊《看伏郎新婚》诗云:“何始花烛夜,轻扇掩红装。”新婚这夜,新娘新郎通宵不睡,谓之“守花烛”。不守花烛者,新人睡后,搀扶、伴娘须时时进房察看花烛有无损漏,恐有不祥之兆。迷信者有“左烛尽新郎先亡,右烛尽新娘先亡”之说,故如一烛灭时,即将另一烛熄灭。

 

闹洞房

这可以说是婚礼中的高潮环节。闹洞房除逗乐之外,还有其他意义。据说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祟,闹洞房能驱逐邪灵的阴气,增强人的阳气,据此有俗语:“人不闹鬼闹”。闹洞房从积极的意义上说还是能增添热闹气氛,驱除冷清之感觉的,因而有的地方又称之为“暖房”。旧时代男女结合多是经人介绍相互之间比较陌生,闹洞房能够让他们去除陌生感,为新婚生活开个好头。此外,闹洞房还能使亲友彼此熟识,显示家族的兴旺发达,增进亲友间的感情。闹洞房活动进行到一定时候,新郎要领着新娘“作揖认亲”。凡是男家的尊长,都要在傧相的赞礼声中一个个进来让新郎新娘拜见,而且要赏一个红包给新娘作见面礼,称之为“作揖包封”。同时,长者要拱手回个“半礼”。这种仪式,能够显示一下家族的团结。闹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会被他人甚至晚辈们取笑捉弄,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气,以免破坏新婚的喜庆气氛。当然,闹洞房的人也不能太出格,闹得太久也影响新婚夫妇的休息。特别要注意不可过分粗暴引发不文明的事。

开箱礼

婚后三日后新妇开箱,翁姑伯婶及亲友皆备物进献,兄弟、子侄晚辈也均分别送些礼品。进献之物多是绸缎衣料鞋袜之类。富贵豪门人口众多者,则进献极为丰盛。

回 门

婚后三天七天或九天,新郎陪着新娘从婆家回到娘家。女家要隆重地做“回门酒”。席间,新娘要引新郎拜见本家亲友从最年长、最尊贵的认起。被拜见者或点头,或起座相搀,或还半礼,同时要赏新郎一个红包。至此,中华传统的婚礼民俗才算完整了。

民国时期的中国礼俗呈现出新的形式特征:一方面传承着几千年来的本国传统仪式,一方面吸纳了西俗的新仪式。具体到婚姻礼俗,则表现为新旧两种婚礼形式的并存,即传统婚礼和文明婚礼(也称西式婚礼)兼行。

民国时期的中国礼俗呈现出新的形式特征:一方面传承着几千年来的本国传统仪式,一方面吸纳了西俗的新仪式。具体到婚姻礼俗,则表现为新旧两种婚礼形式的并存,即传统婚礼和文明婚礼(也称西式婚礼)兼行。

传统婚礼仪式

传统的婚礼仪式大致延续着古制中规范的程序,即《仪礼》、《礼记》等典制中规定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前五礼都是针对订婚仪式,最后之“亲迎”礼才是迎娶新人的具体仪式。由于年代和地域的差异,在民间社会的具体实施中,对“六礼”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或增改,使得婚礼仪式各具地方特色。根据地方志记载,我们可以将民国时期信阳地区传统婚礼仪式分为以下三个主要程序(参见民国《重修信阳县志》卷十七《礼俗志二·婚礼》。 此节未注明的引文皆引自此处)。

1、订婚仪式

2、迎娶仪式

迎娶仪式是婚礼中的重头戏。婚期一到,女家所作的准备有“焚香楮告祖,将女行醮礼,致命辞而遣之”。“醮礼”原来为冠礼的一种仪式,宋代谢维新所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之《前集》卷五十九《冠礼门》对其有详细的解释。此处则重在父母为嫁女结缡,表示将要出 嫁;同时对女“致命辞”, 劝诫到婆家后夫妻互助侍奉公婆,遵守妇道,全家和睦。接下来,女家需邀请本族之中有名望或者长寿福厚者为嫁女祝福。具体仪式为“新妇升彩舆,蒙以红绸巾,择族中有福者执花烛照之,绾同心结以封舆”。 还需安排族内二人(一般为新娘的 嫂子或妹妹)护送新娘到夫家,谓之“送亲”。在新郎前去女家亲迎的婚轿到达夫家之后,夫家也要邀请本族有福之人作为牵娘,将新人扶出彩轿。其后,新夫新妇“双拜祖宗、天地,入洞房,新郎以彩箸为新妇去盖头巾,撒帐坐床饮交杯,合宴来宾、戚、族。晚间,合卺谓 之暖房酒”。“暖房酒”中所用的“卺”即是瓢,把瓠分成两个瓢,新夫妻各拿一瓢饮酒,取“共牢而食,合卺而酯”之意。(宋·李如圭:《仪礼集释》) 其后,行“闹房”之俗,男方家族之“族戚子弟送房,以吉利语相嘲谑”。 这是儒家倡导的传统雅文化之外,民间广为流行的俗文化,而且在信阳地区婚礼仪式中已经成为惯制固定下来。迎娶仪式结束后,传统的“六礼”已经完成,但是这并不代表婚礼的完结,还有谒见之礼。

3、谒见仪式

新娘被迎娶至夫家之后还需行谒见仪式。因为结婚不仅仅是两人的结合,更主要的是两家宗族的联姻,即所谓“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以,谒见之礼在传统婚礼仪式中不可缺少,也具有深层的意义:认庙归族,预示着新妇由原来的父族转到夫族,由父姓成员变为夫姓成员。具体的仪式大致是:在结婚的次日,“夙兴谒拜祖宗、舅姑(指公婆), 谓之庙见”, 还要“并遍拜来宾、戚、族尊长,新妇以针黹(指针线品)进献舅姑尊长,谓之贽敬”,“舅姑尊长酬以钱币,谓之拜仪”。 结婚三日后,“男女两姻家燕集,谓之会亲”。 至此,婚礼仪式才告完毕。

文明婚礼仪式(西式婚礼)

在追求男女平等、自由恋爱的西方观念熏陶下,民国时期,信阳地区也出现了新式婚礼形式,被称作“文明结婚”或“自由结婚”。 相较于旧式传统婚礼,文明婚礼仪式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都有所缩减,当事人在婚礼中的参与性增强。也因为文明婚礼是新兴事物,所以, 在社会上实行的范围有限,主要流行于青年知识分子和官宦士绅阶层之中。

对于新式婚礼的出现及流行,民国信阳县政府给予支持、提倡的态度。考虑到十里不同俗,县政府于1928年9月公布“民国礼制草案”, 对其加以统一化,“要旨在矫正奢侈,消弭诈伪,破除迷信,提倡质朴,并酌采可以保存之旧制”,“期在废除买卖婚姻,以当事人之 意思为基础,兼参考民法草案,期与法律相符”。 民国《重修信阳县志》中的《礼俗志》对这一婚礼草案记述颇详。主要内容为:

第一节,订婚。

男女双方订婚者免除一切聘礼,只交换婚帖。婚帖写明当事人姓名、年龄、籍贯,愿与某人订婚。下署年月日,姓名。

第二节,通告。

即男女双方择定结婚日期后,各以名帖通知双方家族。 第三节,结婚。婚礼仪式可在礼堂或家中举行。出席仪式的应有主婚人、证婚人、傧相、介绍人等。新郎、新娘要当众答复证婚人是否同意结婚的询问。同意后,与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依次在证书上盖章或签字。

第四节,谒见。

新郎、新娘向公婆及长辈、亲戚行相见礼(鞠躬礼)。

集体婚礼。上世纪30年代,中华民国发起“新生活运动”,上海市政府响应号召,率先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凡上海市民均可申请登记,经社会局核准后登诸报端。民国结婚叫集体婚礼。结婚指经过办理合法手续的男女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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