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男当婚》大结局,最后女声喊曹小强时想起的背景音乐……

求《大男当婚》大结局,最后女声喊曹小强时想起的背景音乐……,第1张

从声音上判断,第十二集徐若云和曹小强参加酒会那会,叫过曹小强名字,听一下就知道。我还用软件比对过,确实是若云。至此,答案就出来了——徐若云!

在剧中,曹小强和徐若云的心灵契合度其实是最高的。两人在咖啡店分手见最后一面曹小强默默流泪的一场戏非常感人(应该说徐铮这死秃子演技还是很好滴),可见两人之间相互都爱得很深。徐若云临上飞机前还发短信给曹小强,说“但愿今后还有再爱的能力”,言下之意就是彼此其实都是至爱而且都全身心付出。有人理解说这表示两人以后都不可能再见面了,这看法我不能同意。

其实,徐若云再回国的可能性非常高:一是富一代送子女到国外留学,学管理学经济,多数是期望子女能接班管理家族生意,并不是让他们去替别人打工,更不是长期远赴海外不能在身边;二是剧中徐若云的父亲身体很不好,从他父亲的角度,只怕也会希望女儿早点回国陪伴在身边或早点参与家族企业的管理;三是徐若云在美国的职位类似一种岗位历练,需要到某个顶尖企业的某个顶尖岗位任职历练,知道公司在这个层面是如何运作,知道公司在这个层次都是什么人在操作,有什么思维想法,拓展人脉等等,其实不等于会就此在美国总部扎根。

当然,更有可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沉淀,徐若云会更加清楚,曹小强才是那个自己真正想要的离不开的男人,她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到了曹小强身边。

两人在一起时,两个人对对方心灵与情感方面都高度契合,都没有问题。最终造成两人分开的原因甚至都不是高建瓴,而是双方由于家境和教育背景不同而在一些生活习惯和考虑问题的思维方面的不同产生的矛盾。说到底,其实是曹小强有点自卑心理,或是说有点自尊心过于敏感。当然,徐若云很爱曹小强这个人但没能融入曹小强的生活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剧中最后一集写曹小强怎么不断努力,身心与事业怎么不断得到提升,就暗示着曹小强在努力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想必当徐若云再次出现时,曹小强就不会更自信更坚决地去拥有她,不会再放徐若云走了(这种手法在美国**结尾中比比皆是啊)。

剧中最后曹小强回头的表情:略带惊讶与苦涩的深情凝望,之后是甜蜜幸福的微笑——你终于回来了!这在剧中从情节、人物感情等多方面分析,最适合的就是徐若云。

只有徐若云这样长期在美国生活过的人,才会有重视参与、见证自己所爱的人生命中的每一个重要时刻的思维。而更多地融入曹小强的生活,也是聪明如徐若云在美国这段时间能领悟到的和曹小强幸福快乐生活的关键,而不是给曹小强买多大的液晶电视和给他包里放多少钱。

再者,徐若云的家庭和教养养成的习惯,她是很重视送礼的,第一次见曹小强家人送的礼物就可见一般,若要来,她肯定是会送个大花篮什么的。长期在欧美生活的,叫别人名字都习惯连名带姓一起叫,徐若云也是如此,相反,我们国内的习惯则是熟悉了就会只叫名,不会再连名带姓一起叫,那样显得生份。

附:剧中,曹小强因为坚持爱情因为家人反对因为房价过高等等原因没能如愿结婚,这是社会悲剧,可是与之交往的诸多女生也都没有结婚(蔡微澜不清楚)。总感觉,每一个优质剩男的背后,都有不少剩女的心酸。 反之,也一样。

希望房价能低一点,让我们更有勇气去选择我们的爱选择我们爱的人去走进婚姻的殿堂。希望家长能少一点干预,多一点放手,让子女真正去自己选择自己人生的另一半。

大男当婚》结局提供了一个充满悬念的开放式结局,熬了一整夜看片子居然没结局,真是不爽!只能我自己来推导结局。

首先,从全剧来看,徐铮扮演的曹小强是一个好男人的形象,正直善良,待人真诚,一直以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石来认真对待婚姻——当然,这是他最终到结尾也没有走入婚姻殿堂的很重要的原因。对每一个在他生命中出现的女孩子,他都真心地对她们好,关心她们,照顾她们,这也是他得到很多女生甚至是极优秀女生青睐的最大原因。精得像鬼的蔡微澜和见多识广的徐若云也为之动心就是最好的证明。

中国戏剧的思路一向都是好人有好报。结局的分析也应该顺着这个思路来走,反着来,好人没好报,曹小强没得到好女孩好婚姻也说不通,戏中他已经表现出一个35岁男人对爱情、婚姻、家庭的非常正面的非常成熟的考虑了。

当然,要结合最后那场戏的一些剧情、细节、表情来加以分析这才能全面和符合剧情发展。

曹小强升职任新店经理,新店开张之日有美女来送花篮。知道他升职和新店开张的女生,要么是他本人告知(他显然没有告知谁),要么是他的亲友告知的,而这个亲友极有可能是黄伟业。

谷清已经回老家了,一般不会再回北京。其实,逼谷清离开北京的是北京高昂的房价和生活费用,谷清要负担妹妹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自己的生活费,在北京是无法撑下去的,她不愿意连累曹小强最终选择离开。剧中特地交代她回老家就会换电话号码,而剧中也没有再提两人有再电话联系,她不可能知道曹小强新店开张,也不可能送那么大的花篮(不符合她节俭的习惯),显然,谷清已经出局。

马小美剧中交代得很清楚,她和曹小强最终是像兄妹一样,曹小强也对他像妹妹一样,而且马小美一直是称呼曹小强“哥”,不会直呼“曹小强”,所以,马小美也不是。

伍小六,年龄差太多,代沟明显。伍小六所追求的是35岁而事业成功房车无缺能包容的男人,而明白曹小强不是这类成功人士之后,就到法国去了,再回国找曹小强的可能性不大,和曹小强或他的亲友联系应该也是都没有了。而且以伍小六的个性,咋咋呼呼的,直来直去,不会这样喊曹小强,也不会送花篮又不留名造悬念,所以,伍小六也不可能。

蔡微澜,志存高远,心机深沉,手段绵密。像一只张着大网的母蜘蛛一样,随时在吞噬着扑过来的飞蛾。在剧中,她最终以哇哇食品公司和老板陈志明为平台,在上海认识了银行高管外籍人士并成功虏获对方成功靠岸,之后的结局要么和银行高管结婚(以她的手腕要虏获对方做到这点应该不难),要么再以银行高管为平台向更高目标进军。即使万一她的物质化的为人被看穿被抛弃,她也绝不会回头再去找以前的“低端”目标,而只会寻找同等的目标,虽然,她知道曹小强的真心真情真意是可贵的,可是真心真情真意却绝不是她辛苦织网张网要虏获的目标。所以,蔡微澜也不可能。

赵凯在剧中情节上是有矛盾的,一方面说她事业狂,每天忙着做手术,连和曹小强去登记只能抽一小时的空去办,但另一个面,又经常有空去看**玩CS。如果连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大事都只能抽空一小时去,那么赵凯会重视曹小强的新任职务去送花篮,并亲自到场和他一起渡过这人生中重要的一刻吗?显然不会!当然,如果是有空去看**去玩CS那么就有空去,但我倾向认为赵凯不会认为曹小强新店开张很重要值得抽出时间亲自去参加。而且两人的关系最终是定位在“哥们”,赵凯更爱事业,并不能也不愿承担一个女人在婚姻中应该有的责任(比如至少给丈夫一个孩子做一位好母亲),这是双方无法走入婚姻的最重要的因素。重要的是,两人其实在后面的日子里倒是可能会有联系,像哥们一样一起看**和打CS,如果是常见面,曹小强最后回头时,不会是这种表情。

刘晨曦选择了女儿,在剧中搬离了曹小强所住的小区,带女儿离开了曹小强。刘晨曦的前夫为人小气卑劣不足论,他用女儿逼刘晨曦同意再不谈婚论嫁,有的人说,刘晨曦和曹小强要在一起也可以,只是不要登记就可以了。但一个好女人,喜欢了一个优秀的好男人,是不会让这个男人长期和自己苟苟且且,却不能拥有一个堂堂正正的婚姻和家庭(对一个好男人也是一样的,也不应该和一个好女人苟苟且且而不能给人家一个婚姻和家庭),如果这样,就太欺负人了。人家曹小强不嫌弃刘晨曦离婚有小孩子,刘晨曦怎么能不明不白的拖着曹小强呢?刘晨曦不是这样的女人,所以,她很决然地搬离了小区,带着女儿离开了曹小强(但应该还是住在北京)所以,也不会是刘晨曦。

文书正文

      当事人信息

      赔偿请求人:陈志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吴广敬,山东广敬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赔偿义务机关: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法定代表人:吴英亮,局长。

      委托代理人:范润泽,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田钢,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工作人员。

      复议机关:淄博市公安局。

      委托代理人:高涛,淄博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罗光礼,淄博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审理经过

      赔偿请求人陈志明因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赔偿申请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国家赔偿一案,不服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和淄博市公安局淄公赔复决字[2016]001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观点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于2016年7月19日作出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该决定查明:王民玉等涉嫌开设赌场罪,淄博市公安局于2011年7月27日立案侦查,公安部指定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管辖。2013年3月22日,陈志明等二十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陈志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万元,其团伙成员被处罚金243万元;同时判处没收其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追缴其违法所得。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区分局在办理陈志明等人案件中,共扣押其现金15643万元,其中陈志明被处罚金800万元及陈志明为其团伙成员代缴的罚金243万元,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3709万元,陈志明等人违法所得163万元(实际追缴142万元),均已上缴国库。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认为,陈志明的赔偿请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赔偿范围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不予赔偿。

      陈志明不服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向淄博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淄博市公安局淄公赔复决字[2016]001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认为,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赔偿请求人陈志明向本院赔偿委员会申请称:1、赔偿义务机关混淆了陈志明所犯罪名,始终依陈志明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开设赌场案为事由。但临淄区人民法院(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确认陈志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万元,而没有判决陈志明犯非法经营和开设赌场两罪并处。2、赔偿义务机关扩大了处罚范围,(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对陈志明及其团伙成员共处罚金是800万元加243万元。没有其它处罚。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书扩大解释“同时判决没收其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追缴其违法所得”。(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对陈志明及其团伙成员没有这项判决内容。根据现行《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此条规定判处徒刑和罚金可以并处,判处徒刑和没收财产也可以并处,但罚金和没收财产不能同时处罚,而且原判也没有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3、该决定书中有“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3709万元,陈志明等人违法所得163万元(实际追缴142万元)均已上缴国库”与临淄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5日出具的证明“陈志明和他人应缴纳的罚金以及非法所得均已向司法机关足额交纳完毕”相矛盾。而且赔偿义务机关依法更无权独自处分这部分款项。本案的经过为:2012年3月13日陈志明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被捕,后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到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第13页第一段最后一句已明确写明:公安机关扣押被上诉人陈志明集团案件款共计人民币15643万元(其中被上诉人何力坚84万元)。此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陈志明违法所得数额为163万元,最后判决陈志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万元。2015年5月15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为陈志明出具了证明一份,证明陈志明和他人应缴纳的罚金以及非法所得均已向司法机关足额交纳完毕。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也为陈志明出具了收款收据,号码为:NO:121090603996金额为800万元。临淄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份出具了“关于陈志明、宋尚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部分罚金的办案说明”有243万元的罚金从陈志明的扣款中交纳。可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后又为陈志明出具了NO:121090603995收款收据金额3709万元。又在2016年1月14日为陈志明出具的NO101060700467号通用票据罚没了申请人142万元。3709万元和142万元的罚没与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5日出具的证明“陈志明应缴纳的罚金以及非法所得均已向司法机关足额交纳完毕”相矛盾。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罚没陈志明的扣划款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故,1、请求依法撤销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和淄博市公安局淄公赔复决字[2016]001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2、请求法院判令赔偿义务机关返还扣押款(扣除罚金800万元加243万元共1043万元后)5129万元并赔偿损失。

      被告观点

      赔偿义务机关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答辩称:我局在办理陈志明等人案件中,共扣押现金15643万元,其中扣押何力坚的84万元判决后已退还何力坚本人,其余已全部执行罚金、上缴违法所得、没收其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并全部上缴国库。我局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扣押财物来源、去向清楚。1、针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在整个决定书中混淆了陈志明所犯罪名的问题”,宋尚林、王民玉等犯开设赌场罪、陈志明等犯非法经营罪,因系同一案件,故决定书中说“陈志明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开设赌场案”,其中“等人”就是指宋尚林、王民玉等人。故不存在混淆了陈志明所犯罪名的问题。2、针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该决定书扩大了处罚范围”的问题,(2012)临刑被人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中,共有二十一项判决,其中前二十项是针对陈志明、宋尚林、王民玉等二十名被告人个人的判决,第二十一项判决内容如下:“涉案赌资及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及犯罪工具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该判决书第二十一项判决是针对所有二十名被告人的,其中当然包括陈志明。故不存在决定书扩大了处罚范围的问题。3、针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该决定书中‘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3709万元,陈志明等人违法所得163万元(实际追缴142万元)均已上缴国库与法院于2015年5月15日出具的‘陈志明和他人应缴纳的罚金以及非法所得均已向司法机关足额交纳完毕’相矛盾”的问题,我单位所扣押陈志明的15643万元,已用于执行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罚金800万元及其为团伙成员代缴的罚金243万元、没收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370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3万元(实际追缴142万元),并全部上缴国库。并不存在赔偿请求人所称矛盾问题。综上,本案中赔偿请求人赔偿请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范围规定的情形,我局作出的不予赔偿决定正确,应当予以维持。

      复议机关淄博市公安局述称:根据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第39页第二十一项判决“涉案赌资及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及犯罪工具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没收非法买卖外汇资金。法院关于被告人陈志明集团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人陈志明违法所得数额为163万元。因数额不够,公安机关实际追缴142万元,于2016年1月14日上缴财政。2011年12月1日当场扣押的3709万元,虽然法院没有明确具体数额,但其确系陈志明集团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法院判决后于2013年4月17日上缴财政。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我局刑事赔偿复议决定。

      本院赔偿委员会依法调取了涉及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并根据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质证,查明事实如下:2011年7月27日,淄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王民玉、宋尚林等涉嫌开设赌场案,指定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管辖。2013年3月22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陈志明等20名犯罪嫌疑人被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中陈志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或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刑事判决书第二十一项判决:涉案赌资及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及犯罪工具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淄博市临淄区共扣押陈志明集团案件款15643万元(其中扣押何力坚的84万元判决后已退还何力坚本人),其中,1、判处陈志明罚金800万元,由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于2013年4月17日上缴财政部门。2、陈志明为其团伙成员代缴罚金243万元,该款项已移交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对该两项罚金,陈志明无异议。3、用于非法经营的资金3709万元,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于2013年4月17日上缴财政;4、陈志明违法所得142万元,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于2016年1月14日上缴财政。陈志明对该两项共计5129万元款项认为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违法扣押应予返还并赔偿损失。2015年5月15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曾因为陈志明办理减刑、假释出具证明:陈志明和他人非法经营、开设赌场一案,在办理过程中,陈志明应缴纳的罚金以及非法所得均已向司法机关足额缴纳完毕。

      法院观点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认定陈志明犯非法经营罪,但其他同案被告人中有的被开设赌场罪判刑,因此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中陈述陈志明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开设赌场案,并无不妥。(2012)临刑初字第376号刑事判决书第二十一项判决:涉案赌资及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及犯罪工具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该判项及于包括陈志明在内的所有被告人,赔偿请求人陈志明主张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违法扣押并要求返还的5129万元,其中3709万元系陈志明用于非法经营即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142万元系陈志明违法所得。赔偿义务机关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予以没收或追缴,上缴国库,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5日开具的证明与此并不矛盾。陈志明针对赔偿义务机关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案件结果

      维持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临公不赔决字[2016]001号不予国家赔偿决定和淄博市公安局淄公赔复决字[2016]001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因为结局是开放式结局,所以每一个人心中的结局也许不一样,下面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大男当婚》结局提供了一个充满悬念的开放式结局,熬了一整夜看片子居然没结局,真是不爽!只能我自己来推导结局。

首先,从全剧来看,徐铮扮演的曹小强是一个好男人的形象,正直善良,待人真诚,一直以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石来认真对待婚姻——当然,这是他最终到结尾也没有走入婚姻殿堂的很重要的原因。对每一个在他生命中出现的女孩子,他都真心地对她们好,关心她们,照顾她们,这也是他得到很多女生甚至是极优秀女生青睐的最大原因。精得像鬼的蔡微澜和见多识广的徐若云也为之动心就是最好的证明。

中国戏剧的思路一向都是好人有好报。结局的分析也应该顺着这个思路来走,反着来,好人没好报,曹小强没得到好女孩好婚姻也说不通,戏中他已经表现出一个35岁男人对爱情、婚姻、家庭的非常正面的非常成熟的考虑了。

当然,要结合最后那场戏的一些剧情、细节、表情来加以分析这才能全面和符合剧情发展。

曹小强升职任新店经理,新店开张之日有美女来送花篮。知道他升职和新店开张的女生,要么是他本人告知(他显然没有告知谁),要么是他的亲友告知的,而这个亲友极有可能是黄伟业。

谷清已经回老家了,一般不会再回北京。其实,逼谷清离开北京的是北京高昂的房价和生活费用,谷清要负担妹妹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自己的生活费,在北京是无法撑下去的,她不愿意连累曹小强最终选择离开。剧中特地交代她回老家就会换电话号码,而剧中也没有再提两人有再电话联系,她不可能知道曹小强新店开张,也不可能送那么大的花篮(不符合她节俭的习惯),显然,谷清已经出局。

马小美剧中交代得很清楚,她和曹小强最终是像兄妹一样,曹小强也对他像妹妹一样,而且马小美一直是称呼曹小强“哥”,不会直呼“曹小强”,所以,马小美也不是。

伍小六,年龄差太多,代沟明显。伍小六所追求的是35岁而事业成功房车无缺能包容的男人,而明白曹小强不是这类成功人士之后,就到法国去了,再回国找曹小强的可能性不大,和曹小强或他的亲友联系应该也是都没有了。而且以伍小六的个性,咋咋呼呼的,直来直去,不会这样喊曹小强,也不会送花篮又不留名造悬念,所以,伍小六也不可能。

蔡微澜,志存高远,心机深沉,手段绵密。像一只张着大网的母蜘蛛一样,随时在吞噬着扑过来的飞蛾。在剧中,她最终以哇哇食品公司和老板陈志明为平台,在上海认识了银行高管外籍人士并成功虏获对方成功靠岸,之后的结局要么和银行高管结婚(以她的手腕要虏获对方做到这点应该不难),要么再以银行高管为平台向更高目标进军。即使万一她的物质化的为人被看穿被抛弃,她也绝不会回头再去找以前的“低端”目标,而只会寻找同等的目标,虽然,她知道曹小强的真心真情真意是可贵的,可是真心真情真意却绝不是她辛苦织网张网要虏获的目标。所以,蔡微澜也不可能。

赵凯在剧中情节上是有矛盾的,一方面说她事业狂,每天忙着做手术,连和曹小强去登记只能抽一小时的空去办,但另一个面,又经常有空去看**玩CS。如果连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大事都只能抽空一小时去,那么赵凯会重视曹小强的新任职务去送花篮,并亲自到场和他一起渡过这人生中重要的一刻吗?显然不会!当然,如果是有空去看**去玩CS那么就有空去,但我倾向认为赵凯不会认为曹小强新店开张很重要值得抽出时间亲自去参加。而且两人的关系最终是定位在“哥们”,赵凯更爱事业,并不能也不愿承担一个女人在婚姻中应该有的责任(比如至少给丈夫一个孩子做一位好母亲),这是双方无法走入婚姻的最重要的因素。重要的是,两人其实在后面的日子里倒是可能会有联系,像哥们一样一起看**和打CS,如果是常见面,曹小强最后回头时,不会是这种表情。

刘晨曦选择了女儿,在剧中搬离了曹小强所住的小区,带女儿离开了曹小强。刘晨曦的前夫为人小气卑劣不足论,他用女儿逼刘晨曦同意再不谈婚论嫁,有的人说,刘晨曦和曹小强要在一起也可以,只是不要登记就可以了。但一个好女人,喜欢了一个优秀的好男人,是不会让这个男人长期和自己苟苟且且,却不能拥有一个堂堂正正的婚姻和家庭(对一个好男人也是一样的,也不应该和一个好女人苟苟且且而不能给人家一个婚姻和家庭),如果这样,就太欺负人了。人家曹小强不嫌弃刘晨曦离婚有小孩子,刘晨曦怎么能不明不白的拖着曹小强呢?刘晨曦不是这样的女人,所以,她很决然地搬离了小区,带着女儿离开了曹小强(但应该还是住在北京),所以,也不会是刘晨曦。

至此,答案就出来了——徐若云!

在剧中,曹小强和徐若云的心灵契合度其实是最高的。两人在咖啡店分手见最后一面曹小强默默流泪的一场戏非常感人(应该说徐铮这死秃子演技还是很好滴),可见两人之间相互都爱得很深。徐若云临上飞机前还发短信给曹小强,说“但愿今后还有再爱的能力”,言下之意就是彼此其实都是至爱而且都全身心付出。有人理解说这表示两人以后都不可能再见面了,这看法我不能同意。

其实,徐若云再回国的可能性非常高:一是富一代送子女到国外留学,学管理学经济,多数是期望子女能接班管理家族生意,并不是让他们去替别人打工,更不是长期远赴海外不能在身边;二是剧中徐若云的父亲身体很不好,从他父亲的角度,只怕也会希望女儿早点回国陪伴在身边或早点参与家族企业的管理;三是徐若云在美国的职位类似一种岗位历练,需要到某个顶尖企业的某个顶尖岗位任职历练,知道公司在这个层面是如何运作,知道公司在这个层次都是什么人在操作,有什么思维想法,拓展人脉等等,其实不等于会就此在美国总部扎根。

当然,更有可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沉淀,徐若云会更加清楚,曹小强才是那个自己真正想要的离不开的男人,她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到了曹小强身边。

两人在一起时,两个人对对方心灵与情感方面都高度契合,都没有问题。最终造成两人分开的原因甚至都不是高建瓴,而是双方由于家境和教育背景不同而在一些生活习惯和考虑问题的思维方面的不同产生的矛盾。说到底,其实是曹小强有点自卑心理,或是说有点自尊心过于敏感。当然,徐若云很爱曹小强这个人但没能融入曹小强的生活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剧中最后一集写曹小强怎么不断努力,身心与事业怎么不断得到提升,就暗示着曹小强在努力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想必当徐若云再次出现时,曹小强就不会更自信更坚决地去拥有她,不会再放徐若云走了(这种手法在美国**结尾中比比皆是啊)。

剧中最后曹小强回头的表情:略带惊讶与苦涩的深情凝望,之后是甜蜜幸福的微笑——你终于回来了!这在剧中从情节、人物感情等多方面分析,最适合的就是徐若云。

只有徐若云这样长期在美国生活过的人,才会有重视参与、见证自己所爱的人生命中的每一个重要时刻的思维。而更多地融入曹小强的生活,也是聪明如徐若云在美国这段时间能领悟到的和曹小强幸福快乐生活的关键,而不是给曹小强买多大的液晶电视和给他包里放多少钱。

再者,徐若云的家庭和教养养成的习惯,她是很重视送礼的,第一次见曹小强家人送的礼物就可见一般,若要来,她肯定是会送个大花篮什么的。长期在欧美生活的,叫别人名字都习惯连名带姓一起叫,徐若云也是如此,相反,我们国内的习惯则是熟悉了就会只叫名,不会再连名带姓一起叫,那样显得生份。

为了最后的那三个字曹小强我又把这部电视看了一遍最后确定是徐若云

最后徐若云不顾一切放弃所有回到曹小强身边这才是真的爱情

而且从徐若云最后的一条短信来看再也没有谁能代替曹小强在徐若云心中的地位

这部**里最有可能送花的人就是徐若云了因为她是一个特别讲礼的人从她给曹小强两个姨见面礼就能看出来。

大家可以看看小强和徐若云的最后一段,小强犹豫着要打电话,徐若云呢也要起飞去美国,结果还是徐若云的短信先到,随后小强赶紧打电话可惜来不及了,随后小强在说了句飞了后开始痛哭,此剧中小强就为了2个女人哭过。一个徐若云,一个刘晨曦。刘晨曦是彻底不可能了,除非他前夫死了或突然良心发现(个人感觉不现实)。相反只要徐若云从美国回来的话,那他们就有很大的可能在一起了,同时还有送花篮和漂亮姑娘这2个线索的话,最后叫小强的就极有可能是白富美的徐若云。

没和徐若云在一起,结局是开放性的:

黄伟业打了一圈电话,没有一个人搭理他,只有从曹小强处得知黄伟业可能得了绝症的黄欣然出现了,她表示自己愿意给黄伟业生个孩子,好好养大,这让黄伟业感动非常……

曹小强为了挣钱帮刘晨曦还房子,拼命加班,憔悴许多,而刘晨曦又因为彤彤的事频频与前夫接触,这其中误会不断……最终面对李文琴的苦苦相逼,曹小强的疲惫不堪,刘晨曦决定放手了。

黄伟业和黄欣然结婚了,绝症风波虚惊一场,原来只是黄伟业戴反了隐形眼镜,但这件事也让他看清了黄欣然的美好……兜兜转转,一心想要结婚的曹小强依旧单身。

曹小强在婚礼上与一个姑娘装了个满怀,两人相视而笑……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1、曹小强:35岁,食品公司的销售主管。为人实诚,粗看起来也是个不错的优质男人,不说英俊,也算精神体面,有房无车。大学时候,曹小强处一个朋友,毕业后劳燕分飞,转眼到了三十五,曹小强也想找个合适的人成个家。

2、黄伟业:曹小强的发小,也是他最好的朋友!自己做着自己的音乐工作室,每天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在曹小强烦恼、遇到麻烦的时候都会有他的出现,他是一个非常够义气的人,不过在女人眼中他就是一位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3、徐若云:31岁,高雅端庄。徐若云是个高级金领,高雅端庄,有过一份很重的感情创伤,只想找个可靠的人成家。因为一张银行卡跟曹小强认识,可徐若云过于端庄美丽,反而让曹小强不踏实了。

-大男当婚

  我的推断来源于我的直觉。

  护校的“娘娘腔”注定是个过客,不是我以貌取人,实在是因为人的忍耐是有个限度的。18岁的梁丽霞曾经羞涩的对我大喊:没你帅!说明她虽然宅心仁厚,但也不会做那种我以我身荐轩辕的甘地式的救赎。但是她对此人是心存感激的,我觉得,毕竟也是一片痴心,梁丽霞不想有负于人。

  因为梁丽霞说自己是强奸受害者,她说到16岁的时候,我就打断了她,当时如果我多听两句,估计还能听出啥破绽来。中专生涯是她在我心里的一段盲点,但是总的看来,除了让她产生对家乡的仇视心理外,基本上没吃什么亏。我妈说过,必要时她会咬舌自尽,我觉得这纯粹是喊口号,动真格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梁家大闺女。

  如此刚烈的的梁家大闺女后来在大学却不停的被室友泼脏水,“娘娘腔”的不堪,德仔的骚扰被陈志明乘虚而入,而且,和一个白马王子拍拖,让梁丽霞多少有复仇的快感。我一进大学纠缠着她,总问她是不是处女,让她对我戒心再起,并且像对德仔一样防备。两层原因综合,当时梁丽霞是喜欢陈志明的,那也是感激。

  孙微微说得对,陈志明是正人君子,所以梁丽霞才把他视为我应该学习的榜样,谁知道我变心比变天还快,一转身就和阿May好上了。三年来,梁丽霞经历了我的棒打鸳鸯,德仔的疯狂追求,而且还为我苦苦守候,对陈志明心存愧疚,简直到了身心疲惫的地步。

  德仔的不择手段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和梁丽霞的父母联系,这几乎是最实质的进展,因为黑社会搞不定一条硬汉的时候,往往拿他的父母做要挟,所不同的是德仔用怀柔政策,用钱利诱;第二:把梁丽霞的弟弟弄到樟木头,这和搞一个人质没什么区别,我甚至开始怀疑,梁家的那个孬种被打成脑震荡,德仔似乎有参与;第三:威胁梁丽霞,对她的妹妹被盯上,可就难说了,这也解释了她为什么把妹妹托付给陈志明,因为陈志明有能力保护好姐姐,他一定有能力保护妹妹;第四:我毕业以后,和我那番柏拉图式的鬼扯,其实是在谈我口风。梁丽霞一定像以前一样,走投无路的时候拿我做挡箭牌,德仔何等狡猾,他判断我应该毫不知情。

  陈志明可能斗得过我,却拿德仔毫无办法,而德仔最最忌讳的人,也只是我。梁丽霞出于对我的保护,不愿意我弄出人命,迟迟不和我说真相---她对我已经形成思维定势了,认为我的鲁莽和冲动会伴随我一生,真相一出,必有血案。

  而梁丽霞的软弱,导致了德仔的得逞---孙微微也是个孩子,她的那个伎俩,梁丽霞听听而已,未必采纳。梁丽霞没有对陈志明说她被强奸这种烂借口,因为对方还算明事理,而且未来可能做自己的妹夫,怎么可能自毁声誉。对德仔,这种招数更是不管用,此人四年都坚持下来了,除非是亲身验证,否则怎么可能相信?

  这个招数对我管用---我是怎么样的二百五啊,这几年来我被大家耍的团团转,连梁丽霞的舍友那些鬼话都听,梁丽霞说个什么,我都当真。于是她犯了又一个错误,拿孙微微的的馊点子去试探我的真心。可见人在特定的时候都会犯糊涂,就像我总是被冬生的馊点子搞得很被动一样。

  我的愤怒,不是因为梁丽霞对我“不忠”,因为她有资格跟任何人睡觉。关键是,我在她心里居然还不如陈志明和德仔,她最防备的是我。但是后来我也想明白了,因为她想对我托付终身,所以才出此下策,我那记耳光还是太冲动了。其中包含我丢掉报社的工作,在广州苟且偷生的委屈与不满,我把责任都推到她身上了。

  我在九寨沟之游中根本没时间想事情,这些都是我在一趟一趟的拉肚子过程中,蹲在茅坑或者宾馆的马桶上琢磨出来的。

  只有一点不明白,梁丽霞是不会被金钱袭倒的人,利诱几乎可以排除。

  强奸?梁丽霞连我都敢告,何况是德仔,也不可能。

  那心甘情愿地和一个自己极度反感的人上床,必然有原因,这才是我唯一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想破脑袋也不得要领,只能放弃,我毕竟不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柯南。

  要得到答案,还得和梁丽霞谈

  我人生中第一次和梁丽霞的长谈,是在冬生的那个小餐馆。第二天,也就是这次,也是在餐馆,区别就是这次我们都穿着衣。

  但是不一定非要脱光了才叫坦诚相见,我真诚打动了梁丽霞,而在我漫天飞舞的炮沫星子里,她的眼睛带着惊奇与钦佩,其实长期以来,这个女人一直在低估我的情商,她以为我真的只顾着活自己。

  其实很多事情,我一直就知道来龙去脉,只是不想去提及。

  梁丽霞更多的是羞耻感,她的这些事情或许有的时候自己都想不明白,而我这样和她分析,无异于把他扒光了,只是没有示众而已,但是我实在不能再忍了,如果不破解我的心头疑惑,我们这样疙疙瘩瘩怎么过下去呢?

  但是如果把一切都说开了,我们就能幸福快乐地过下去吗?这是我当时根本没考虑到后患。

  当初啊May认为我不关心她,不愿意了解她的过去,其实这个说法太冤枉我了。我知道有些东西永远不知道的好,比如啊May如何失身,比如他的青春期如何荒唐。每个人都拿自己光鲜的一面示人,如果非要把这个人彻底了解清楚,那还怎么相处啊?人是犯贱的动物,对于美好的事物永远贪恋,但是丑恶的记忆是不能泯灭的。

  梁丽霞的成长以及心路历程,我是一定要弄清楚的,这几乎成为了我的梦魇。这是一个改变我生活轨迹的女人,对我影响最大的女人,我不愿意每天晚上睡觉,旁边躺着个无法破解的谜团。

  “我说的这些,你都点头,是同意?”

  “嗯。”

  “有补充吗?”

  “一点都没有。”

  “那好吧,我只有一个问题没想明白。”

  “你问吧。”

  “你为什么要和德仔上床?”

  梁丽霞的脸上满是惊诧,然后眼睛里都有恐惧——再后来,趴在桌子上呜呜地哭了。

  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原来是真的。我这个答案埋在我心里太久,我一直渴望得到证实,打比赛却隐隐害怕面对它。自从孙微微和我说德仔的丑恶面目时,我心里就凉了。如此执著如此疯狂如此世故如此奸诈的中年男人,觉得不会突然收手的。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活雷锋。德仔突然离开广州,并且放弃纠缠梁丽霞,哪算因为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梁丽霞的贞操。

  多年以前,老梁家和老王家那个旁边敲侧击半遮半掩的殷殷嘱咐,我终于全辜负了。为了这个女人,我孤身直奔广州,但是应为我的年少无知,不光移情别恋,而且麻木不仁,而面前的残酷的事实,就是我为自己的 年轻所付出的代价。

  梁丽霞无法隐瞒,也不会放弃了抵抗,说出真相。

  我曾经傲然拒绝了阿May老豆给我的消遣费,因为我坚信有些东西是不能买的。比如爱情。但是讽刺的是,我最亲爱的妈妈,在不久向梁家提亲,手里拿的就是沉甸甸的人民币。

  堂吉诃德式的骑士早已绝种,我却捡起了他的剑。我费尽心思追求梁丽霞,一方面是对她心存内疚,另一方面是,我想靠我自己的力量把她娶过门,证明给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看——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未必要用钱,我们有真爱。但是总有人会被金钱袭倒的,比如老梁。

  梁家儿子被刺穿肺叶,手术费高达8万之巨款,后面跟随的是昂贵的医药费和护理费,这样一个没有医保的农家小孩,其实根本连被捅的权利都没有,搞笑的是,他却活在一个乱哄哄的世界上,陈志明只能解燃眉之急,我妈的8万多礼金竟然被老梁所无视,我早就知道答案。

  德仔给老梁一笔巨款,远在没出事之前。其实,即使没有陈志明的慷慨解囊,老梁也足够度过难关。但是像陈志明这样的肥羊自动送上门,老梁也足够渡过难关,但是像陈志明这样的肥羊自动送上门,老梁不宰白不宰,哭穷装贫,又搞了一笔。 无知的老梁发现,两个“女婿”足以让他耀武扬威,他已经做上了跟着两个有出息的女儿去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享受荣华富贵的美梦,哪能看上落魄的王家。

  那笔钱的具体数额连梁丽霞都不知道,但是她说,德仔说过,这辈子梁丽霞都不可能还完。梁丽霞之前开了张几千块的欠条,但是德仔那只是给老梁尝一点甜头,后面才是重重的诱惑。

  老梁说了,闺女你要不嫁给个有钱人,我就活活把你打死。德仔说,如果梁丽霞你不和我睡觉,我会让你家永远不得安宁,我是很有诚意的,我只要一次,就一次从此再也不纠缠你。

  老婆红心出墙,德仔在家乡抬不起头,大家都嘲笑他娶了个破鞋。在他心里,睡一个处女比什么都重要。离婚后,德仔卖了老家房子,居然将一大半房款都给梁家,利诱老梁,威逼梁丽霞,只要那一次。

  每个人都有一个第一次。

  梁丽霞眼里,我是和德仔一样的处女崇拜者,她看到我和阿May的两情相悦,想想身旁危险的德仔,比较一下,还不如把贞操给了自己的娃娃亲“丈夫”,而不成功是他始料不及的。

  逼迫之下,梁丽霞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德仔。

  信守诺言的德仔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广州。上一个年轻貌美的处女大学生,这就是他的心结,打开心结后,这个人与常人无异,是个好父亲。一个未来的好丈夫,一个社会的好公民。

  梁丽霞对我说出此生中最后一个秘密,面如死灰,眼泪不停,如同一个任凭别人处置的死刑犯,楚楚可怜。

  我不是非要一个真相,以此惩罚无辜的梁丽霞,我只是想解开我心里的死结。二子我从来就没在乎什么处女,只在乎她是否真的快乐。

  我捧起来梁丽霞的脸,帮他抹去眼泪,看着她的双眼,坚定地说,“嫁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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