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压力大,人们想要索取的东西又多,当通过自身工作无法得到时,也有人会利用性别优势想要不劳而获就获取更好的生活,骗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网络上经常有报道,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骗婚诈骗也属于诈骗,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视具体情形进行定罪处罚。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报警。骗婚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结婚还是钱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被骗婚的对象一般是大龄男性,因急于成婚,对女方了解不充分,基本上一大家子砸锅卖铁也会满足女方的要求,只要结婚,能办到的都会照办,特别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更容易发生骗婚,一般会要求房产加上自己名字,彩礼首饰一样不能少,婚后会以各种理由找男方要钱,慢慢地把男方的钱榨干,女方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离婚或者突然消失,这时候男方才恍然大悟,如果男方同意离婚,骗婚的女人就会继续物色下一个目标。各位男性朋友,希望你们结婚时都要深思熟虑,切勿生娃为目的而结婚,谨防被骗。
刑事诉讼的前提是你要先去公安局报案,认为这个事情构成诈骗了,公安给你立案之后侦查,然后检察院会提起公诉的,否则这个事情你不好直接到法院要求刑事立案~
原则上是可以的,只是刑事立案这部分会走的比较难,这一点你要有心理准备,真的不行可以走民事诉讼,认为构成不当得利或者借贷
女子经历十九个月假婚姻:被骗150万,婚姻的套路非常的多。大家要在谈恋爱的时候足够谨慎,否则的话可能会一直被骗。市民王女士是在网上认识的一名男子,两个人在线下见面之后便快速的步入了婚姻。在一起长达19个月,却没想到竟然是一场漫长的骗局。女子当时结婚非常快,是被父母的催婚冲昏了头脑。结婚时没有选择告诉父母和朋友,只是偷偷的去进行了登记。两个人同居期间男子在家里面藏匿了一些部件使用的配件和装备,被女子无意间发现。后来男子以种种借口选择搪塞女子,选择开始进行了欺骗。
男子对自己的媳妇说,曾经是一名军官。部队里已经给自己分配了婚姻,可是现在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男子称自己可以花钱摆平,于是便选择让女士上钩。男生对女子讲,自己有一个公司会有一些税务问题,等着钱去处理。前前后后总共让女子拿了150多万块钱,女生完全都不自知。
男子假装要给女子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可是女子始终都没有等到丈夫的实现。因为被债务压的实在是喘不过气来了,所以才会选择回到家中选择报警。警方顺利的将嫌疑人给抓捕归案,于是他便交代了所有的经过。男子已经被警方进行了行政拘留,相信肯定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总的来说大家在进行网络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千万不要出现昏头昏脑的现象,很容易会被对方诈骗。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婚姻负责,否则的话吃亏的永远都是自己。每一个人都要理性的对待婚姻,要不然肯定会跟女子一样。一定要以此事为例,绝对不能够出现随意相信别人的情况。
法律分析:婚姻诈骗,俗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或寻机逃离,这种婚姻诈骗又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01
同妻,即男同性恋(gay)的妻子。
在中国传统观念束缚下,90%男同性恋迫于舆论压力,隐瞒自己真实性取向,骗女性结婚。
其目的是,利用女人传宗接代,掩饰自己同性恋身份,完全不顾及被骗婚女人的孤独与压抑。
同妻群体因此产生。
微博上,博主@陈莴笋有一期,采访了三个中国同妻。
她们婚姻被欺骗,人生被改写,毫无防备跌入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
就算离婚,也被对方想方设法剥去一层皮,平白奉献感情和子宫后,什么都得不到。
在刚认识的时候,男人都表现得很正常,老实温柔的性子,让女人越发觉得,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婚后,夫妻少有性生活,偶尔只有在女性排卵期,才会发生性行为,一旦怀孕就结束性行为,还找各种借口避开。
有的夫妻,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好不容易见面,男人会把时间算好,卡在女性生理期碰面,这样就能理直气壮避开性生活,反怪女人事多,让女生认为是自己的错。
特别是其中的微尘姑娘,离婚前,男人想方设法让她还贷款,合计69万债务。
同妻离婚之路漫长,对方往往假装协商,实际拖延时间,为的是尽可能霸占财产,分摊债务,让同妻离婚后什么都没有,几乎净身出户。
视频中的三个同妻,是中国庞大而隐秘的同妻群体缩影。
她们发现自己被gay骗婚后,愤怒的同时,是悲伤与难堪:
我能理解你性取向的不同,可你为什么要拉我下水,利用我做你的遮羞布,去成全你的“幸福美满”?
我向来不反对,不歧视同性相恋,这是个人自由。
但是骗婚行为,已经是道德问题,与性取向无关。
即便目前社会对同性恋的包容度不够,也不能成为合法骗婚的理由,祸害无辜女人的一生。
恕我直言,所有骗婚的gay,都是垃圾。
02
看到这,可能很多人会问:社会有同妻,肯定也会有同夫,怎么不骂女人骗婚呢?
因为女同隐蔽性很强,两个女人同吃同睡,也不容易被怀疑。
最重要的是,她们不需要利用男性来传宗接代,选择试管婴儿或者领养都可以。
可男同相反,有的为了掩盖自己性向,往往倾向牺牲女人的青春,骗女性子宫**,来换取自己人生体面,换己亲身骨肉。
即便被妻子戳穿后离婚,女人为顾及自己面子,也为保全孩子正常生活,会帮前夫隐瞒离婚真相,导致周围人都以为,离婚是因为夫妻之间情感破裂。
男人不用出柜,就有孩子传承血脉,堵住家族的悠悠众口,还能另寻新欢,达到所有目的后,全身而退。
真是理智到令人恶心。
2015年调查显示,中国有1600万以上同妻。
超90%受过家庭暴力,其中387%遭受肢体暴力,15%遭受严重家庭暴力,376%遭受家庭冷暴力。
她们常感备受冷落,却无处诉说,形同虚设的丈夫,让自己守了一辈子活寡。
就像某60岁已婚老人,结婚大半辈子,还是处,之前谁都不敢说,为了家族声誉,决定牺牲个人幸福。
同妻过去状况就已如此堪忧,更别提如今。
社会的各种压力,让90%男同都选择结婚,而80%已婚男同,其中80%隐瞒了性向,骗婚生娃。
这就意味着,同妻的数量注定只增不减,女人的悲剧没有尽头。
保守预估,现有同妻,可能2000万人了。
可怜同妻群体,情感和性生活不被满足,承受家庭暴力的同时,还得面临性病和艾滋病威胁。
有数据显示,用户数量高达4000万的男同社交软件Blued,成为青少年感染艾滋的新渠道,其中包括大量18岁以下的未成年。
什么意思?
就是男同因不注意性生活,感染艾滋渠道增多,年龄降低,数量上升。
万一这群人适龄选择骗婚,女人一生就真的玩完了。
好比之前看到的新闻,名叫小秦的女生,被患有艾滋病的丈夫骗婚,结婚整整12年后,才发现自己感染了艾滋,并且时日无多,而年仅11岁的孩子,也是艾滋患者。
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声明中,同妻已被列入易感人群。
有时候,对她们来说,自从踏入婚姻,活着成了煎熬,只有看不到头的黑暗。
面对男同骗婚,仅少部分同妻敢勇敢站出来,撕开脸面,结束噩梦般的婚姻。
毕竟在现有司法中,对同妻权益的保护,是暂缺。
她们受到的精神和身体的伤害,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还有可能被舆论折磨。
想告男人骗婚,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之路,太难了。
03
说实话,同性恋全球都有,可同妻群体,却只在中国多见。
为什么?
原因大概就是社会学家李银河所说的:大量的同妻产生,源于“成家立业”和“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的束缚。
所以有的家庭,在明知儿子性取向的情况下,会配合儿子骗女方结婚,希望有女人嫁进来冲冲喜,说不定就可以改变儿子“扭曲的想法”。
如果实在改变不了,那生完孩子就离婚,有孙子抱就行。
想起31岁女博士罗洪玲的悲剧。
罗洪玲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拼尽全力,让她上学出了小乡村。
在同学介绍下,和丈夫程建生相识相恋,鉴于情投意合,也鉴于大龄压力下,仅5个月后就结婚了。
可一结婚,罗洪玲就觉得有些不对,婚后三个月,住一起不到一个月,一起吃晚饭次数不超5次,还常常分床睡。
虽然老公一直说爱她,她也很爱老公,但就是不知道问题出哪,为了挽回婚姻,她甚至上网发帖请教网友婚姻幸福的方法。
经网友分析,告诉她丈夫可能是同性恋,不敢置信的罗洪玲,立马质问丈夫。
丈夫却不承认,拒绝离婚,还嚎啕大哭,责怪罗洪玲怀疑他骗婚,伤透了他的心,让他不想再为这个家庭努力了。
心软的罗洪玲,相信了丈夫,并把这一切解释成“新婚磨合期”。
可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一次偶然,罗洪玲发现丈夫手机的暧昧短信,再次对峙下,丈夫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只喜欢男人,不喜欢她,并在微博上道歉。
这一刻,罗洪玲感觉世界崩塌了,被绝望淹没窒息。
程建生一头用着自己的钱,一头给别的男人买礼物,明明有那么多次放自己一条生路,却非要拖自己进泥潭。
反复的折磨中,罗洪玲受够这个世界。
在写完帖子的两个小时后,从13楼一跃而下,坠楼身亡。
留下父母泣不成声。
有些人责怪她不孝,为了男人丢弃父母。
局外人理智,不知局内人难熬。
自杀固然不该,但罗洪玲想必也是几经挣扎,几番痛苦后选择了绝路,该责怪的不应是她,而是一次次欺骗的男人程建生。
但凡第一次发现后放过罗洪玲,也不至于让她在压抑中跳楼。
这世上有几人知,同妻身处不幸婚姻里,抑郁与不堪呢?
在虚假婚姻里,她们承受着家暴、无性无爱、艾滋性病、出轨欺骗、抑郁自杀……
不敢说穿,怕折了一家人的脸面,勇敢说了,也没任何办法追讨失去的一切。
陷入男同骗局的末路,好似只剩绝望。
网友评论道:
我国女儿最缺的一课:狼性教育。
3000万同妻,你们宁可跳楼、自杀,也不肯去劈了对方全家?
只需要1%,30万人,去灭对方全家,我不信还有这个骗婚比例。
虽然灭人全家不可取,但狼性态度却应当。
要知道,大多数无性婚姻的背后,往往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婚前的温柔,婚后的冷淡,极大反差的背后,藏着很简单的道理,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
被骗婚,绝对不是同妻的错,有怀疑就别坚持婚姻了。
即便再痛苦,也要当断即断,不要为渣人,赔上后半生!
04
网友@室韦包子在微博上写到:
同事结婚生完孩子以后,丈夫就跟她分房睡了,从此二十年再也没有过性生活。
男方以搞音乐灵感为名,黑白颠倒,晚上都在外面过夜,中午才回家。
我隐晦地问她你知道同性恋吗? 她一脸单纯地说:不是很哎。
还有的女人,就算捉到自己gay男人和男的搞在一起,也会安慰自己:说不定他是双呢?
姑娘,何必自欺欺人。
一个人爱不爱你,性一定会告诉你,如果男人对你没有欲望,却又想要生儿育女,这目的不是明摆着了吗?
再说一个博主@医学手札分享过医院里的真实故事:
一对夫妇要做人工授精,问诊得知结婚前三年,没有性生活。
原因是男方工作太忙太累,最近想要孩子,是因为双方父母的疯狂催促。
直到这时,男方才突然要求性生活,据女方描述,男方射精后立即回自己的房间,他俩已经分房睡已久。
因为尝试几次不成功,男方就急着人工辅助受孕。
当时女方还一脸着急,希望医生想办法,帮忙调理下爱人的身体。
医生却苦笑,说这是力所不能及的事,在他看来,这个男人明显就是骗婚的gay。
作为生殖科医生,他们看破也不能说破,多少明摆着的事实,同妻却沉浸骗局中,被人骗身骗心。
所谓喜欢,可以装一时,却装不了一世。
和你结婚的男人,到底图的是爱,还是图女人的子宫,其实只要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就知道答案了。
千万不要以为,长期的相处,老公的性取向就会被自己掰直。
同性恋并非疾病,谈何治愈矫正。
更千万不要用“为了孩子”这个理由,捆绑自己和孩子的一生。
骗婚的gay,大多是一群没有道德伦理观念的禽兽,他对你没有欲望,却可能对你的弟弟有欲望,甚至对自己的儿子会兴奋。
某个已婚男同群里,里面的污言秽语,让人不敢直视,作为骗婚的那方,却引以为傲,为自己的成就沾沾自喜。
一旦发现这种人,女人就别再纠结了
不破不立,再糟糕的婚姻,只有你敢,才能走出泥潭。
说实话,所有骗婚的gay,也曾是传统舆论的受害者。
可千不该万不该,因为自己不敢出柜,不能出柜,就把懦弱,和社会给予的痛苦,全部转嫁给别人来承受。
当你从被害者身份,成为加害者时,你以为保全自己体面的做法,其实是给同性群体抹黑。
今天这篇文章,旨在揭露同妻现状,让人意识,包容这批同妻群体,适时给予帮助,也希望大家不要为此歧视同性群体,加深固有偏见。
同性恋不是病。
只是恰好喜欢的对象,是自己同样性别的人而已,与所有异性恋一样正常。
在不影响、不冒犯、不伤害他人前提下,成年人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该是自由的。
或许,现在社会对同性包容度不够高,但我一直坚持相信,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重要的是,一个个愿意为之发声,愿意添柴加火,转发帮他们扩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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