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哪些情况不得结婚,为何有这样的规定?

在清朝哪些情况不得结婚,为何有这样的规定?,第1张

“同姓、有血缘关系”,这两种情况在清朝是不允许结婚的,这样规定是清朝早就意识到了近亲不能结婚的道理。但是由于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应用现在这样的基因技术来判定是否可以结婚,就采取了这种简单有效的方法,不得不说当时的认知已经很超前了。对于违反法则结婚的清朝处罚也非常重。

只要我们再到了悸动的年龄,自然就会知道,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三代以内的近亲都是禁止结婚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法律也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考虑的,这是为了减少基因疾病。在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的。这也是不受鼓励的。可见清朝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在清朝如果男女违反法规结婚,政府将会采取很重的惩罚措施。证婚人和结婚的男女双方会各杖六十,婚姻将被判无效,妇女也将必须回到自己原来的家庭,彩礼和结婚物品将被没收。对于有血缘关系结婚的出罚则更重,根据亲近关系不同,轻则杖百,重则处以极刑。

清朝在婚姻方面这样的考虑还是非常周到的,虽然这些当时的法律用现在的眼光看是有些荒唐的,甚至给人“一棒子打死所有人”的感觉。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规定的确在预防缺陷儿出生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当时通讯不发达,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太多,这样的婚姻规定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在法律的规定上,我国的婚假期一般是3天左右,但是不同的地方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调整。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是有薪资的,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婚假(Marriage holiday)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这一假期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和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不犯法,结婚只是人生中其中一个选择,也是世俗意义附加在我们身上的“规则”,不结婚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世俗意义上的“规则”而已。所以一旦不结婚,便被冠上了“另类“罪名。

男女关系没有结婚证而住在一起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是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并且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又没领结婚证的男女关系是非法同居,但非法同居只是一种同居关系,虽然不收到法律的保护,但也不是违法的。

结婚的法定条件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法定结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国家法定婚假一般为三天。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是什么?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工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员工结婚,当事人所处的公司或是单位需要给予新人3天法定婚假,婚假假期在3天之内的工资照常发放,如果超过3天,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

2、当事人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那么婚假工资发放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若是签订的是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工资高于劳动工资,那么婚假工资按集体合同的工资发放;

3、如果当事人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的,婚假假期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当事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时的每月工资的70%来计算;

4、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都没有工资标准的规定,那么就需要集体商议后决定婚假工资。

综上所述,国家法定的婚假天数为三天,而且大部分省已经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婚假主要是员工结婚可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用人单位给予的假期,并且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如数的支付其相应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一、中央八项规定婚宴标准是什么

1、中央八项规定婚宴标准是:

(1)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

(2)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3)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2、法律依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第一条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办了婚宴没有领证属于正式夫妻吗

1、办了婚宴不属于正式夫妻。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的才会属于合法夫妻;

2、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3、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是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礼,人生五礼之一,是传统仪式,相当于现代婚礼的法律公证仪式,其意义在于获取社会的承认和祝福,帮助新婚夫妇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和要求,准备承担社会责任。所有的民族和国家都有其传统的婚礼仪式,是其民俗文化的继承途径,也是本民族文化教育的仪式。婚礼也是一个人一生中重要的里程碑,属于生命礼仪的一种。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超详细婚礼流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超详细婚礼流程

 1婚礼筹备

 11决定婚礼日期、地点、仪式及婚宴方式

 12确定婚礼预算

 13草拟客人名单

 14召集好朋友讨论婚礼计划

 15确定伴郎、伴娘

 16确定婚礼证婚人

 2婚礼前准备

 21与婚礼的所有项目干系人沟通

 211就婚礼筹备计划和进展与父母沟通

 212发喜贴给亲友

 213电话通知外地亲友

 214亲友出席确认

 215确定婚礼当日辅助人员、明确分工(男女双方协调、酒店协调、爆竹燃放、酒店迎宾、婚礼签到,喜糖发放、婚礼现场及酒店洞房布置、婚车、摄影、摄像)

 216绘制喜筵现场草图,标明各桌亲友

 217男女双方迎宾及新郎新娘熟悉喜筵现场草图及各方亲友就座方位

 218制作喜筵席卡

 219制定婚礼计划书、确定相关人员名单及****

 22结婚物品采购

 221新家布置用品

 2211家电、家具

 2212床上用品

 222婚礼用品订购

 2221新郎新娘婚纱礼服

 2222结婚戒指

 2223新娘化妆品

 2224喜贴、红包、喜字

 2225红绸带、彩带、拉花、易拉炮(或花瓣)、彩色气球、蜡烛、阔双面胶及透明胶带、喜庆用品、全套喜字、冷焰火(视情)、签到簿――人民路、城隍庙

 2226烟、酒、饮料

 2227糖、花生、瓜子、茶叶

 2228胶卷

 2229鲜花、水果

 23新郎新娘形象准备

 231新娘开始皮肤保养

 232新郎剪头发

 24布置新房

 25确定婚礼主持人(或婚庆公司)

 251就婚礼当天计划与设想与之沟通

 26婚宴预约

 261估计来宾人数

 262估计酒席数量

 263选择婚宴地点

 264确认酒席菜单、价格

 265确认婚宴现场的音响效果

 266与酒店协调婚宴布置等细节

 267预定酒席

 27婚礼化妆预约

 271选择化妆地点

 272与化妆师沟通

 273确认婚礼当天的造型

 274预约化妆具体时间

 28婚庆车辆预约

 281确定婚礼用车数量

 282预约扎彩车时间地点

 283确定婚礼当天婚车行进路线及所需时间

 284预约婚车

 29婚庆摄像预约

 291确定摄影、摄像数量

 292选定婚礼当天摄影摄像人员

 293安排摄影摄像分工

 294准备摄影像器材和胶卷录像带

 295预约摄影摄像

 210其他

 2101调换崭新钞票

 2102确定压床儿童

 2103为远道而来的亲友准备客房

 3婚礼前一天准备

 31与婚礼的所有项目干系人沟通

 311就婚礼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与父母沟通

 312就准备情况和婚礼当天分工与筹备组作最后沟通

 313根据准备情况就婚礼当天仪式进程与主持人作最后沟通

 314与伴郎伴娘再次沟通

 315最后确认帮忙的亲友

 316最后确认婚宴、车辆、摄影像、化妆等细节准备情况

 32确认婚礼当天要发言人的准备情况

 321主证婚人发言准备情况

 322父母代表发言准备情况

 323来宾代表发言准备情况

 (视情)

 324迎亲时新娘提问准备

 325新郎新娘在仪式上或闹洞房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33最后确认婚礼当天所有物品准备情况

 331最后试穿所有礼服

 332将婚礼当天要穿的所有服装分装口袋

 333准备两瓶假酒

 334准备婚礼当天置于洞房内的新郎新娘快餐干粮以及来宾的饮料、水果、鲜花、一次性杯子

 335最后检查所有物品并交于专人保管,并开具物品清单

 3351新娘的新鞋

 3352戒指

 3353红包

 3354要佩戴的首饰

 3355新娘补妆盒

 3356糖、烟、酒、茶、饮料

 3357焰火道具

 34新郎新娘特别准备

 341新郎新娘反复熟悉婚礼程序

 342预演抱新娘动作

 343预演婚礼进行台步

 344预演交杯酒动作

 345放松心情,互相鼓励

 346注意睡眠,早点休息

 4婚礼当天流程

 41化妆

 42婚车、摄影、摄像到达时间最后确认

 421车辆安排

 43迎新娘

 431到新娘家

 4311新郎准备好鲜花、红包

 4312出门前告知新娘

 4313抵达前10分钟告知迎亲爆竹准备

 4314进门前新娘亲友提问阻挠(可有可无)、塞红包吧

 4315新娘提问、新郎承诺

 4316新郎给女方父母敬茶、合影

 4317桂圆、莲心、红枣(水浦蛋)汤(视习俗)

 4318出门前新娘向父母告别、新郎向女方父母承诺,女方父母祝福语

 4319爆竹准备

 432到新郎家

 4321抵达前10分钟告知迎亲爆竹准备

 4322男方父母准备见面红包

 4323新娘给男方父母敬茶、合影

 4324桂圆、莲心、红枣(水浦蛋)汤(视习俗)

 4325出门前向父母告别、男方父母祝福语

 4326爆竹准备

 433外景拍摄

 44酒店准备

 441将糖、烟、酒、茶、饮料、喜庆蜡烛等带至酒店婚房

 442酒店婚房布置

 443最后检查酒席安排、音响、签到处等细节

 45酒店迎宾

 451新郎新娘到酒店休息,补妆

 452签到处人员就位

 453迎宾人员门口就位

 454新郎新娘伴郎伴娘门口迎宾

 46婚礼仪式(视婚庆公司安排)

 461主持人准备、音响准备、戒指准备、花瓣、彩带准备

 462奏乐,新人入场,彩带(花瓣)

 463主持人介绍

 464主婚人致词

 465新人父母上台

 466新郎新娘交换戒指,三鞠躬

 467双方父母代表讲话

 468新人开香槟、切蛋糕、喝交杯酒

 47婚宴

 48闹洞房

 49离开酒店前清点所有物品

 拓展:西式教堂婚礼流程

 作为整个婚礼的灵魂,婚礼仪式应该是决定当天整个婚礼风格的重要因素。许多新人都喜欢教堂仪式的庄重与神圣。怎样在教堂举行婚礼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就逐一来说明。

 教堂选择

 在你做整体策划之前,你肯定会先选好仪式的地点和请好一位牧师或神父。因为费用和具体的要求因地而异,你有必要事先问好该教堂有哪些限制和具体的开销。有很多地方都是免费的或是只需要一点点捐款就可以使用,而有的地方却需要收费或是需要特别的许可。

 询问一下,仪式中标准的服务都包括哪些有多少自由度可以供你去按照自己的心愿布置现场你还需要去了解那里会提供什么服务和设备比如:音乐、清洁、装饰、通道和地毯等,以及那里对音乐和摄影有没有什么限制。

 座位安排

 当然,你肯定是要选择一个足够大的教堂来举行仪式,这样就可以让所有到场的人感到宽敞、舒适。

 1新人家属的座位安排

 你需要在前排留出一部分座位给你最亲近的家人。按传统来讲,新娘的父母、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坐在左手边的第一排。如果新娘的父母已经离异希

 望可以分开坐,那么新娘的母亲可以和她现在的丈夫坐在第一排,父亲和他的妻子可以坐在第二排。其他特别的亲属也可以坐在第二排、第三排上。新郎的家人也是以同样的形式在右手边就座。

 2伴郎把宾客引到座位上

 在你的宾客到达之后,伴郎会带领他们到自己的座位。和新娘的家人一样,新娘的客人也坐在左手边,新郎的客人坐在右边。但是如果一方的客人比较多,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在两边随便坐,以保证每位客人都能有一个很好的观礼视线。一位伴郎应该用右手把女宾客请到座位上,男宾客就不需要顾虑这些。如果同时到了一大批宾客,就是年长者优先。

 3仪式过后,坐在前几排的家人先退场

 然后宾客们一排一排从前往后依次退场,以免在门口造成堵塞。

 步入教堂

 举行仪式时,你们步入教堂,踏上地毯,除了迈开步子一步一步走向前外,还有很多事情值得留意。以下便是进退场的基本阵容。

 站立位置

 在踏上地毯走进通道时,新娘一般站在左边,新郎站在右边,面对神父。伴郎站在新郎的旁边,戒童和伴郎们站在他的右边。主伴娘站在新娘旁边,其他的伴娘团成员和花童站在她的左边。

 入场顺序

 伴郎从教堂大门进入,由矮到高一对一对行进。如果人数是单数,就请最矮的单独走在最前面,后面是一对一对跟随进入。每一对之间隔3-4排的距离。接下来,伴娘进入,与最后一对伴郎保持4-5排的距离。如果伴娘团人数少于5人,就采取排成一队入场,否则看起来就不协调了。如果人数为单数,最矮的走在前面带队。年轻的伴娘团成员走在主伴娘的前面。如果你有两个主伴娘,一对走和单独走皆可。在新娘和其父亲进入之前是戒童和花童。待这些人在通道上站好之后,新娘挽住父亲的左臂步入教堂。如果新娘穿着的是长裙裾婚纱或是有长长的头纱,可以安排2个人为其在身后拖住婚纱。

 退场顺序

 在仪式结束时,一对新人率先退场,身后是戒童和花童。伴娘团成员和伴郎团各成一队,两两一对。伴娘要先走,走在伴郎的右边。如果人数不平均,一位伴郎要护送两位伴娘团成员离开;多出来一个伴郎便单独走,两个便组成一对同时行进。当队伍走到门口或仪式现场的后面时,指定的伴郎要回到里面护送新人的母亲、祖母和一些尊贵的客人退场。

 选择音乐

 没有什么比音乐更能渲染你婚礼仪式的气氛了。仪式音乐很严格地分为3种:序曲、入场曲和退场曲。

 序曲:仪式前45分钟奏响,用一些经典的曲目供宾客们欣赏。歌唱家的现场演唱也适合安排在入场曲响起之前。

 入场曲:入场队伍排好的时候就是入场曲奏响之时了,新人和伴娘、伴郎们伴着音乐节奏神圣庄严地走上地毯。虽然不是必须的,但一些新人仍希望在仪式时听到优美、舒缓的音乐。

 退场曲:接下来,便是退场曲了,新人退场时响起退场曲,那将是欢快的、让人精神振奋的一刻。

 音乐是服务的一种,所以是要付费的。事先讨论和安排好付费给演奏者的事宜。如果是你的朋友或亲属进行表演,你不方便付钱的话,一份精美的小礼物也是很好的酬谢方式。

 宣读和祈祷

 你可以让神父帮你确定所要宣读的内容。对于一个非常严格的宗教婚礼来说,你应该选择圣经中的经典段落;没那么传统和正规的仪式可以选择一首能很好地表达你对婚姻情感的诗。

 你还可以把不同的精选段落分给你的亲朋好友来朗读。这样更多的和你要好的朋友会有机会加入到你的婚礼当中去,你邀请他们,他们也一定会感到很荣幸。

 互许誓言

 誓言是表达你仪式的庄重和独特的一种方式。你可以选择在仪式上去背诵誓言,但是如果你怕因为紧张会忘词,你也可以选择朗读,或是肯定地答复神父提出的问题,如:“我保证……”、“我会永远……”。

 个性化选择

 多种多样的选择足以使你的仪式独一无二。除了要谨慎地选择仪式音乐、誓言、祈祷文外,你也要根据你自己的文化情感背景选择一些民族习俗或是借鉴其他一些形式。比如:蜡烛仪式就曾一直是教堂婚礼比较固定的形式,但现在已经成了跨文化通用的一种比较流行的形式。通道上要摆上3根大白蜡烛,其中两根象征着新婚夫妇之间的爱情会终生不渝。在宣誓过后,新人点燃第三根蜡烛,也就是“同心烛”。

您好!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的公民是不受政府限制的,婚姻也不例外,只是有些国家规定严苛些,有些国家规定宽松些而已,现将中国涉外婚姻的有关法律条款抄录如下,供您参考:

结婚

  第十六条 (结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结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第十七条 (申请时应持证件)

  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或者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民)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可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第十八条 (婚前健康检查)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分别到指定的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市民政局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九条 (审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结婚证》的通知。

  第二十条 (领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离婚后再婚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的同时,应当将《离婚证》交市民政局注销。

  第二十一条 (撤销申请)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前要求撤销结婚登记申请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的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暂缓结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暂缓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患有医学上认为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手续不满六个月的。

  第二十四条 (复婚登记)

  离婚的当事人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复婚登记。

  市民政局对准予复婚登记的,发给《结婚证》,并注销双方的《离婚证》。

  第四章 离婚

  第二十五条 (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离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内公民同华侨之间,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之间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离婚证》。

  第二十六条 (申请时应持证件)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结婚证》正本。

  第二十七条 (审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领证)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在领取《离婚证》的同时,当事人应当将《结婚证》交市民政局注销。

  第二十九条 (不予离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五章 婚姻关系证明

  第三十条 (申请出证)

  当事人的《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第三十一条 (审查出证程序)

  原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查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天内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罚则)

  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和单位,由市民政局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活动。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吊销许可证。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接受复核;逾期仍不接受复核的,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或者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撤销婚姻登记,收回《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执法程序)

  市民政局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

  罚没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三十四条 (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市民政局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民政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重婚检举)

  当事人重婚,其配偶不控告的,知情者应当向市民政局或者检察机关检举揭发。

  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分)

  本市单位或者组织为申请涉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虚假证件或者虚假证明的,由市民政局予以没收,并可建议该单位或者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执法要求)

  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的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或者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办理婚姻登记的,由市民政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对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登记,收回《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44149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13
下一篇2023-10-1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