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直系血亲,就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长辈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育的下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包括亲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女、外甥。由此可见,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不能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国实行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制度,只要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在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事由下,就可以结婚,其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正在监狱服刑的劳教人员,其依法享有的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是不能被剥夺的。
重组家庭的兄妹可以结婚。
中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继兄妹结婚的,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结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可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法律层面上,表兄妹是不能结婚的。
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进行婚配,成为近亲结婚。由于双方的遗传基因有太多的相似,大大加大了隐形基因的遗传,生的孩子容易患先天缺陷。
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华文明很注重家庭关系的合理性,历朝历代对近亲结婚都深恶痛绝。同在一个大家庭里再熟悉不过了,一旦打破亲情关系上升到爱情,难免不会显得尴尬!
表兄妹结婚,弊大于利,而且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
(来源于网络)
不能结婚,表兄妹是三代以内近亲,法律上是禁止结婚的。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均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而且,男女一方或双方有如下情形结婚的都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亲属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血缘而产生的特定身份关系,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不存在阻却事由,只要亲属关系符合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则属于绝对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宣告无效,且宣告后立即生效,不能上诉。
扩展资料:
近亲结婚危害大:
1、后代死亡率高
近亲结婚的胎儿要么是非常优秀,要么就是各种怪病导致夭折。而一般的人在没有进行婚检的情况下又是近亲结婚,很难保证基因里面的各种疾病基因传给下一代,导致下一代因基因问题过早死亡。
2、易患遗传性疾病
通常我们所熟知的白化病,血友病等,在近亲结婚的后代里面普遍存在。遗传物质只能在血缘关系的成员中传递,并且受累个体可能在受精卵时期即已获得致病基因,保持到终身。近亲之间的基因因相似度高,隐性遗传被显性化的概念就高。
3、子女成痴呆、畸形儿的风险高
近亲结婚怀孕后,基因大多可能在胚胎已经发挥了致畸的作用。近亲结婚的危害还表现在遗传病患者大多在母体内即已患病,很多遗传病患者在出生前或出生之时就有明显症状或畸形。虽然现在的科技能在孕期就检测出胎儿的身体情况,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无法避免。
浙江在线-表兄妹“结婚”27年要离婚 浙江南湖法院判婚姻无效
国搜河南-近亲结婚看似亲上加亲 近亲结婚的三大危害
1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呢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
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我国婚姻法中的血亲计算方法类似罗马法的计算法。但不能简单换算。
第一,我国的“代”是连己身算在内,而罗马法不计在内。第二,我国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罗马法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属于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所以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当然要是男女属于远方表亲,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属于法定的近亲的话,那么在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结婚的。
2在中国,表兄妹能结婚吗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的决定
第四条 大力提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结婚。
2是提倡,不是严禁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结婚。
在内蒙古人烟稀少地区,男女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登记结婚的。
3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有的个别地区,只是提倡,
而不是禁止表兄表妹结婚的。
4像新疆, ,内蒙古等都有婚姻法补充规定,
在这些地区,汉族居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结婚年龄。
而少数民族是男不早于20岁,女不早于18岁,
其他条件符合婚姻法规定,就可以登记结婚的。
5内蒙古人大主任说:
二、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否结婚的问题。
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提高人口质量的需要,是对我国婚姻习俗的重要改革。
对于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道理,
一定要广泛地、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
自治区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传统的婚姻习俗是,
反对同姓的旁系血亲结婚,
因此,就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传统的习俗来讲,
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实际上就是禁止姑舅,
两姨的子女结婚。
鉴于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有亲表兄弟姐妹结婚的传统习惯,
完全加以禁止事实上很难做到;
考虑到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多是地广人稀,交通不便,
同外界来往困难的实际情况;
并为了提高少数民族的人口质量,
在补充规定(草案)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大力提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结婚”。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
要大力提倡亲表兄弟姐妹不结婚,
但经过思想教育工作,本人仍坚持要结婚的,也可以允许,这是一种放宽。
6《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但是在我国有的地方法律规定,经过所在的自治区人大审批,
表兄表妹,是不禁止结婚的,只是不提倡表兄表妹结婚的。
7资料来源:内蒙古人大
3表兄妹可以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为什么呢? 因为近亲结婚会给婚姻和家庭带来很大的危害。 首先是近亲结婚会使遗传病和先天性身体、智力障碍的发生率大为增加。
这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夫妻双方有共同的祖先,有若干相同的基因(包括病态基因),于是双方病态基因相遇,使得后代的先天性缺陷或遗传病就显现出来。 再说,近亲结婚生育后代的遗传病发病率高于非近亲结婚。
如肝豆状核变性在一般婚配的后代中,患病机会仅仅是四百万分之一,而在表兄妹结婚的后代中,竟高达六十四分之一,近亲结婚后代的遗传病发病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另外,近亲结婚的子女出生死亡率也比非近亲结婚的高两倍多。
所以,近亲不能结婚是有科学道理的。
4表兄妹结婚了的话会怎么样啊
表兄妹结婚属近亲结婚婚
人们从无数事实中认识到血缘关系近的男女结婚,后代死亡率高,常出现痴呆、畸形和遗传病。这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那里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很容易使对后代生存不利的有害基因相遇和集体(遗传学上叫做纯合),从而加重了有害基因对子代的危害程度,所以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时,由于夫妇二人毫无血亲关系,相同的基因甚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假定丈夫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为a、b、c、d、e;妻子则携带h、s、f、g、m。这就不容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子(患者)。近亲结婚时,由于夫妇二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可能性很大,丈夫带有a、b、c、d等隐性致病基因时,妻子也很可能带有这些基因,因此容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子(即患者),从而使后代遗传病发病率升高。下面列举几种隐性遗传病,近亲结婚时后代发病率是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后代发病率的倍数
表兄妹婚配
先天性聋哑 1:11,800 1:1,500 78倍
苯丙酮尿症 1:14,500 1:1,700 85倍
着色性干皮病 1:23,000 1:2,200 105倍
小口氏病 1:32,000 1:2,600 122倍
全身白化病 1:40,000 1:3,600 135倍
全色盲 1:73,000 1:4,100 179倍
小头症 1:77,000 1:4,200 183倍
Wilson氏病 1:87,000 1:4,500 194倍
无过氧化氢酶血症 1:160,000 1:6,200 260倍
黑蒙性痴呆 1:310,000 1:8,600 357倍
先天性鱼鳞症 1:1,000,000 1:16,000 635倍
此外,统计表明,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后代多数在身体素质和精神素质方面是低劣的。报载上海崇明县一对表兄妹结婚的夫妇,生下一个女孩,18岁时身长才70厘米,上肢205厘米,下肢30厘米,体重13公斤。等者在大连市长海县(海岛)作优生调查中,发现近亲结婚比较普遍。遗传缺陷者随处可见,其中,广鹿乡一对王姓夫妇,其家系中有三代是近亲结婚者。他们夫妇二人是表兄妹,生下7个孩子,除1人较正常外,其余6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异常。老大自幼傻残,早年夭折。老二现年32岁,形如3~4岁正常孩子大小,长年昏睡在炕上。
5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现实问题 周某(男)和吴某(女)是表兄妹,两人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从小青梅竹马,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均达到法定婚龄后,两人决定登记结婚建立家庭,两家的长辈也对能够亲上加亲表示赞成。
但就当两人带着相关证件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时,办事人员却拒绝为两人办理婚姻登记,理由是两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呢? 律师解答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
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类血亲禁止结婚,具体为: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
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①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②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在这则案例中,男青年周某和女青年吴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两人不能结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主观:
一、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1、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结婚,拟制血亲,也就是这里提到的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关系就是典型的拟制血亲。 因为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 2、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目的是为了防止近亲遗传疾病,而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双方无需考虑近亲遗传病,即不会受 结婚登记 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什么是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 2、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自西周以来,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我国便禁止同姓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事实上,各国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围内禁止血亲结婚。因为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优良的后代。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结婚时血亲的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显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的,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结婚登记部门办理,由结婚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避免造成了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 法律咨询 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 在线律师 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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