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参加我的婚礼(外省),我需要出路费吗?

朋友来参加我的婚礼(外省),我需要出路费吗?,第1张

前不久,我一个老领导儿子结婚,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老领导调到北京,儿子也在北京工作,婚礼就在北京办。问题是,他主要的同事朋友都在外地原单位。他是这么处理的。一是租了一辆大巴,定时定点接、送外地同事朋友。二是在北京安排了酒店统一住宿。婚礼办得热热闹闹,该来的都来的,有富人,也有穷人,各得其所。当然了,老领导还是有点家底的,独生子结婚,该花点钱就花点钱吧。另外,外地来的同事朋友,礼金也会多给几百块的,办酒席总体上不能让人赔钱吧。

外地朋友参加婚礼,是不是要解决路费。不同地方有不同风俗吧,即使没有风俗,也有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吧。外来参加婚礼,一是同学朋友,二是外地亲戚。不同的群体,也要不同对待。还要论关系,关系铁的,你不用操心这样的事情,关系不铁的,来不来也无所谓。还有就是要换位思考,比如,经济比较困难的朋友,你还是要设身处地为人家着想的。经济比较困难的亲戚,你也要为人家着想。再说,人家结婚的时候,你也面临同样问题。

第一,你经济富足,婚礼图的是热闹。可以统一解决路费和住宿的问题,至少你这么表示。为了方便,可以统一在回礼的时候,根据路费高低给个红包,别人都懂。有钱人家办婚礼,就是图热闹,礼金600元,可人家上订的是五星酒店,上茅台和中华。如果就为了图热闹,你能解决,当然显得你大气。

第二,你经济一般,就是普通老百姓,那就实事求是,务实简捷吧,充大头没有必要,拉下的饥荒还是要自己补。如果是不同城市之间,要统计好人数,可以租一辆大巴或者中巴,统一接、统一送,住宿是要有婚礼方安排的。零散的外地人,关系铁的,他们自然懂得处理,将来你也是同样回敬他们的。关系不铁的,来不来随人家心意吧。经济条件差的亲戚,当然是指比较亲近的亲戚,能解决路费就解决吧,毕竟亲戚一场。

最后说明,遇到一些奇葩朋友怎么办?要有同理心。大多数人还是比较客观对待这样的事情的。如果你没有明确表示要解决路费,人家会考虑关系远近,不想来的,或者感觉不合算的,可能就给你打一份礼钱,表示祝福了,你也要表示理解。还有就是那些因为种种客观原因不来的,甚至也有找借口不来,关系不到位,你也不必在乎了,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这个问题我比较适合回答,刚结婚不到1个月,我在山东老家村里结婚的。外地同学来了20人左右,都是北京,上海,广州,河南,青岛,济南来的,还有个国外的同学。

我是这么招待的:

1 同学来的路费他们自己出,但是下了高铁或者飞机,我安排人接到酒店,因为我们婚礼在村里,为了招待好,我在县城最好的酒店安排他们住宿。

2 省内近点的同学让他们开车过来,顺便去机场,高铁站帮我接了其他同学过来

3 住宿我安排,基本小县城档次很高的

4 婚礼完要确保把他们送到车站

5远途的让他们住一晚第二天再走

6 确保他们下车到返程去车站坐车,中间我招待好。

前段时间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背景1: 目前负债4万,没有积蓄,公司刚倒闭我就随之也失业了,在广州,

背景2: 闺蜜(算不上,初中的时候就玩的还可以,然后联系一直没断,也就是过年聚一下,玩一下,2018年找了个男朋友河南的,怀孕了,就跟我和另外一个朋友说我们要当干妈了,当时立即去给宝宝买了手镯和项链(之前我们生日从来没互相送过礼物。)然后就一直聊到宝宝出生,

然后打算2019年1月23日办婚礼,想让我们过去,但是她也说过还会回老家办,我们就想着回老家去参加好了。

然后呢她又说她在河南那边又没有朋友闺蜜,只有她父母会过去参加婚礼,想让我们过去,我是2018年12月23日失业的,然后已经提前找好下家公司准备201911上班的,但是正好她那时候跟我提这个事,我又没工作还要付房租还要还信用卡,去河南来回车费都要1400了,而且这样的话我1月就上不了班,意味着我要在家躺大半个月,而且2月份还要过来广州这边找工作最快也要3月份才能拿到工资。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不先工作然后请假呢,首先过去一个星期的时间是要的,算我一个月4天休,也要扣三天的工资,300,然后来回车费1400,礼钱一千以上,因为宝宝也刚满月,然后23日的婚礼,最快24回来,我上班几天又要买车票回湖南,一趟车费350块,就又累又花钱,而且又失业就不去。

然后我们老家习俗都是去参加婚礼都是新娘他们报销车费,我和另一个朋友就开玩笑的语气问她报不报销车费,问第一遍她是忽略的没有回复,问了两遍回复了,但是是哭穷。我们就觉得这样的话也没必要,反正过年回家办酒也是一样的嘛,到时候有这个车费也可以多给她和宝宝买点东西的,后来她也答应报销车费了,但是的话呢,我和我朋友加起来车费都好几千了,没必要,综合考虑还是等她回来办酒再去。

像要不要出路费这种问题,自己平衡吧,综合实际情况,反正哪怕你出车费了,以后人家记得也会还回来的,而且都是闺蜜吃点亏也没啥。

我个人想法是,我如果去参加河南的婚礼又费时间又费钱,而且她也会在老家办酒,到时候去就好了。报销车费方面的话呢,综合上句话还是留着给她和宝宝买礼物吧

最后建议还是报销吧

刚毕业一年多大学室友结婚,我请了假,自己买票,快要进站了,先去的同学发过来一个地址,让我自己订酒店,说他们都是两两一起的,两个人分担房费定标间,我自己一个人,只能自己一个人掏钱,然后说,那个舍友也没接,发了个定位让自己打车过去,我简直就呵呵了,先去的同学建议,如果你还没有坐上车,我建议你别来了,他们商量了一下,礼金全部改成300,然后我直接转身就去退票了,发了个红包就算了,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早早的在群里邀请大家都去,我没有假期用调勤请的假,结果路费就不说了,下了车连接的人都没有,发个定位自己打的过去,酒店自己打电话预定,果然是第一次结婚没经验啊

在河北结婚,大学舍友大多在北京工作,一开始想着不要伴娘也不要伴郎,到后来想着同学来一趟为啥不要伴娘呢,路费没多少钱,来回每人不到一百,本来想安排他们住酒店,因为家里房子多,舍友说不住酒店,住我家热闹。

头天晚上到了市区爸爸和堂哥开车去接的,结完婚有人送她们去市里坐火车,给姐妹们的伴手礼不是瓜子糖果,而是我妈熏的大猪肘子,她们回去吃了都觉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甚至有个舍友还想要我妈腌的小咸菜,最后给忙忘了。

接亲时老公傻呵呵的把红包都散完了,找鞋的时候没红包了,舍友们也没难为老公,婚礼上还让伴娘发言,几个姐妹给我撑足了脸面,整个婚礼都很顺利。

来回路费+伴娘服+猪肘子

那么,结婚之前应该做好哪些心理准备?

1、未来的生活目标是否一致

一旦决定结婚,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另一半的生活,调整你的生活、事业和其他重要目标至关重要。所以一些生活目标必须要一致,比如是否选择宁静的郊区定居,或是世界各地都要跑,居无定所,还有是否愿意将所有的资源投入到新生活中等。

2、是否可以满足彼此的需求

一段婚姻关系中,都有情感、身体、社交等其他需求,如果在未来的婚姻关系中,是否能理性而冷静地评估它,让另一半满足自己的需求,或是否能够给予对方足够的需求。事实上,如果想要让婚姻更长久,在婚姻关系中需要一些让步、并放下一些尊严,如果对方忽略了你的基本需求,自己是否可以宽容等。

3、自己是否对对方有一个足够的了解和信任

为了建立稳定的关系,了解另一半很重要。建立信任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包括精力和时间,而失去信任只需要几秒钟。老老实实地告诉另一半,让对方对自己有一个足够的了解,并告诉对方应该了解自己的所有事情。如果对对方有所怀疑,或是对方已经全盘托出自己毫无隐瞒,也无法能够取得足够的信任时,也许不应该考虑结婚。

4、是否知道如何处理彼此的消极情绪

我们都有自己的缺点,在结婚后可能要放弃自己的一些生活,可能放弃的这些东西会令对方产生消极的情绪,这些消极的情绪自己是否可以处理得好,如果自己对这些消极情绪无能为力,那么结婚后对双方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

5、每年都有许多成千上万的夫妻喜结良缘,但同时,每年也有许多的夫妻会离婚。可能是因为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或是另一方出现了欺骗行为。可能大多数人离婚,是因为他们没有在一开始时选择正确的婚姻,由于做了不正确的结婚决定,所以导致婚姻失败

我理想的婚礼我一定要办得漂漂亮亮的,人一生可能就结婚一次,机会难得,所以要好好珍惜,而且我要给我最爱的人幸福,就先从婚礼做起吧。

我喜欢走不寻常路,我要走与别人不同的路,婚礼就要办的与别人很大的差别,当然要朝好的方面发展。一定要变得幸福,给人一种浪漫的感觉,要给人留下很大的印象,最好让他们终身难忘,让那些单身狗也有结婚的冲动。

我的婚礼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不是向上帝宣誓。我爱一个人,爱一辈子,不管贫穷或者残疾等等的人,当然我也会这样做的,我还要做更多。我的婚礼,我一定要去更多地方拍很多的结婚照。

在举行仪式那天,我一定要给我心爱的人一个惊喜,反正我是不会让她知道很多的,我想一个人精心的准备一下,发挥我所有的能力,我不会在乎那一点钱的,我甚至可能把所有的钱都用来办婚礼了。

那些吃的喝的,我一定要用最好的,还有别具匠心,各种口味都好,每一桌都不一样在婚礼的装饰上,我觉得一定要铺满我爱的人最喜欢的花,希望是在一个公园里举行, 那天阳光灿烂,是她最美的时刻,我想这时刻应该是最好的。

我会准备一些东西,如果我给我爱的人写过情书,我会把那所有的书拿出来念一遍,真心的朗读,当然最好在半个小时以内,我不会说太久的,会把我们真挚的感情表达出来,把那些最美好的回忆让大家一起分享,大家一起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我希望在那一天一定要顺顺利利的举行,这才是最重要的,不希望有人破坏我的婚礼,那么他就是我的敌人。最好是两个人一起相处,感觉人多了,我有点讨厌,我喜欢安安静静的。希望婚礼能举行的不要太长,我想和她在那一天多相处一点时间多和她说一些话,最好一起互相看着,什么也不说话。

  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首先应当符合法定条件。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1)患性病未治愈的;(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一般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内地居民

  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六)外国人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l、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婚登记具体程序

  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结婚登记”的规定,具体程序是:

  第二十一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

  第二十三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第二十四条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二十五条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二十六条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二十七条 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略)

  第三十四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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