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福建失联12年,当初失联前有无其他征兆?

26岁女子福建失联12年,当初失联前有无其他征兆?,第1张

失去联系的当天,26岁的杨秀群和丈夫刚领到结婚证,结婚时间大约两个月。姐姐杨秀蓉给她打电话,但无人接听。后来,大姐赶到福建省晋江市杨秀群家的出租屋,气愤的姐夫梁先生告诉她,姐姐跟人走了。三天前,姐姐从四川广安给她带来了三块腊肉。临别时她跟她开玩笑说:“腊肉煮好,记得给我打电话喊我一起吃哦……”这是2008年11月。此后的12年里,杨家没有关于杨秀群的消息。

一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今年8月初,杨秀蓉和丈夫、表弟开车到姐夫梁先生的老家,希望能了姐姐姐的情况,但一无所获。如今,父母年事已高,而走失的妹妹成了两位老人的心结。杨秀蓉说,他们这次去福建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登记了他们报告的情况,但目前没有新的消息。至于妻子失去联系,杨秀群的丈夫梁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在妻子离家出走之前,他们确实吵过架。她对我说:“我们要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那时候年轻,就说可以,随便你,没想到她这一走没有回来。”我没想到她这次没回来。”红星报记者了解到,梁先生通过诉讼渠道与妻子离婚。法院的最终判决允许两人离婚,该判决于2015年11月5日生效。

二想向父母借1万元:

三天后,杨秀蓉记不清妹妹杨秀群失去联系的确切时间。杨秀蓉是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人。2008年10月20日,是杨秀蓉父亲的生日。她提前几天请假,因为父母有两个孩子,姐姐和她想回老家给父亲过生日。”在我回家乡之前,我问我姐姐是否愿意一起回去。她说不回去了,要我给家里带1000元钱,“杨秀蓉向红星报记者回忆,她是福建晋江一家酒店的服务员,26岁的姐姐在酒店附近的美容院工作。”杨秀蓉回忆,大约一个月前,姐姐向她提起,想向父母借1万元,准备在姐夫打工的超市开个柜台。”当时我喊她打电话给爸妈借,后来听她说,爸妈有钱借。,“腊肉煮好,记得给我打电话喊我一起吃哦。”

 三父母不同意结婚:

其实,在杨秀群失去联系前两个月,她和当时家里父母不同意,因为他(梁先生)是福建的,我们是四川的,相隔太远了。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当时,他们的儿子4岁,需要上学。杨秀群出生于1982年,与丈夫当时家里父母不同意,因为他(梁先生)是福建的,我们是四川的,相隔太远了又是同龄,后来,他们决定聚在一起。一开始,他们的父母不喜欢这种关系。当时,我父母不同意,因为他(当时家里父母不同意,因为他(梁先生)是福建的,我们是四川的,相隔太远了。)是福建人,我们是四川人,相距太远。”杨秀蓉说,姐姐后来被父母叫回老家,让她到老家学理发。不久她就离开了家乡,后来打电话来谈福建。杨秀蓉说,因为姐姐对这段感情的执着,她家没有,当时家里父母不同意,因为他(梁先生)是福建的,我们是四川的,相隔太远了。是受父母邀请到家乡广安武胜玩的。

秀荣在姐夫和她姐夫之间,多次听到她哥哥和她吵架的事。原因是她姐夫梁先生出差喝酒,深夜才回来。她妹妹不高兴。然而,她的丈夫认为她姐姐个性很强。杨秀蓉也为此向他们提出建议。杨秀蓉分析说,姐姐和丈夫吵架还包括经济原因,因为当时工资不高,经济条件也不好。梁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他妻子是被人勾搭走离家前,两人吵了一架。”她(妻子是被人勾搭走)对我说:“她(妻子)给我说‘我们要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那时候年轻,我说‘可以,随便你’,没想到这一走没有回来。”梁振英表示,他怀疑“他的妻子是被人勾搭走是被人勾搭走串通的”。对于梁先生的怀疑,杨秀蓉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如果真的如梁先生所怀疑的那样,她姐姐之前不需要和梁先生拿到结婚证。

答:法院审理后表示,法院已在之前梁志提起的诉讼中,根据抚养的时间及当地抚养子女所需要的基本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确定由刘媛返还梁志30,000元。梁先生夫妇作为梁志的父母仅是帮助梁志抚养晶晶,梁先生夫妇为照顾晶晶支出的相应费用应已包括在前案判决的抚养费金额中,故法院对此难以支持。

对于梁先生夫妇要求的照料刘媛的费用及为刘x购买生活用品的支出,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因刘x故意隐瞒晶晶非梁志亲生的事实,确使梁志一方家庭成员遭受精神损害,法院在之前的案件中已判决刘媛赔偿梁志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该款项应是对梁x一方家庭成员为此遭受的精神损害的概括性赔偿。现梁先生夫妇再起诉要求刘媛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难以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梁先生夫妇的全部诉求。梁先生夫妇不服提起上诉,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上海法治报消息,捧在手心中呵护有加的孙女,身体里流淌着的却并非自家血脉,这让梁先生夫妇很受伤。尽管前儿媳已经与自己的儿子离婚,并支付给儿子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梁先生夫妇依旧意难平,一气之下又将前儿媳告上法院。

前儿媳婚内出轨,孙女非亲生   

梁志是梁先生与黄女士的儿子。2013年,梁志与刘媛结婚。婚后第四年,刘媛产下女儿晶晶。小生命的降生给全家带来了欣喜,梁先生夫妇也对晶晶疼爱不已,亲手照顾着小孙女。

可是,此时梁志与刘媛的婚姻却走向了末路,两人的争吵不断升级。最终在梁x得知刘媛婚内出轨时,成为了压垮婚姻最后一根稻草。更令梁家人无法接受的是,经过亲子鉴定,证实了晶晶也并非梁志的亲生女儿。

于是,梁x将刘x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刘x支付抚养晶晶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法院最终判决刘x向梁志返还3万元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眼看着自己对晶晶付出的一片心血付诸东流,让梁老先生夫妇难以接受。为此,他们又在儿子梁志之后,再次将刘x告上了法院。

梁先生夫妇告诉法官,刘x在怀孕之初就欺骗隐瞒有关非婚生女的事实,致使老俩口欣喜万分将她接回家中悉心照料,供应营养食材,清整衣物,亲自开车接送她来往医院等。在刘x生了晶晶后,他们更是全身心投入到刘媛的产后调理与照顾晶晶的工作中。自2017年1月初至2018年8月亲子鉴定结论出具之日止,均由他们对刘媛进行护理照料与抚养宝宝。

此外,梁先生夫妇通过淘宝网为刘x母女购买生活用品花费共计5000余元,还在日本为母女俩购买深海鱼油与卸妆水等花费计近5000元。

在山西临汾市,梁先生去参加这些好兄弟的婚礼,为了能让自己的好兄弟在结婚之后多得到一点零花钱,梁先生直接携带了大量的零钱。在随礼的时候,梁先生从包里不断地掏出一沓又一沓的一块钞票,看着像小山一样,登记随礼的大爷都呆住了。据悉梁先生总共是换了2000张一元的钞票,除此之外还有200张5元的钞票以及100张10元的钞票。

不提倡

我个人觉得这种办法是不值得提倡的,毕竟,这种只照顾兄弟的感受,不在乎兄弟媳妇的感受,岂不是给兄弟制造家庭矛盾?人家是新婚,上来就弄这样瞩目的事情,我觉得这个男子有点草率了,有点想的不够周到!新婚燕尔,晚上新郎新娘在数份子钱的时候,看着这一大些钱,难道不会起争执?想想就可以了!

新婚夫妻,在盘点钱的时候,新娘自然会问这些零钱是谁送的之类的!这个送零钱的男子,难道想不到这一层吗?到时候新郎该如何回答的好?是不是会非常紧张!毕竟,大喜的日子如此送彩礼钱,像是来砸场子的。我只能说这个男子的想法是善良的,但是在新人宴请的时候这样随份子钱,真的不妥当。

网友热议

对于梁先生的做法,网友纷纷表示,果然是猪队友!一上来就把自己给暴露了。相信新娘嫁过来的第一天,就把梁先生这样的朋友拉入了黑名单。毕竟,心眼这么多的朋友,很容易带坏了自己的丈夫,还是让自己的丈夫远离的好!相信大部分的女人都会有第六感,自己的丈夫有这种朋友,变坏那是迟早的一件事!在这种情况下,梁先生等同于“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男子担心兄弟婚后处境,婚礼上随礼2千张1元,这种办法我觉得并不值得提倡。

到北京之后,林洙想进清华的先修班。但因为时逢解放前夕,当年先修班没有办。林洙只得自己复习,她持父亲的介绍信去找福州同乡林徽因并希望得到帮助。因为她的英文较差,林徽因决定每周二,五下午亲自辅导她的英语。因为当时林徽因的肺结核已经到了晚期,授课只能时断时续。

解放后不久,林洙接父亲的来信催促,准备与程应铨完婚,并得到林徽因个人私下的资助。林程二人结婚时,主婚人正是梁思成。婚后,因为程应铨的缘故,即便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林洙还是进入清华大学建筑系(当时称营建系)任系秘书。林洙与程应铨育有一子(林哲)一女(林彤)。 1957年,程应铨因为提出保护古建筑,批评北京市剥夺华揽洪、陈占祥参与规划之权,被认为是反对“党的城市建设路线”遂被定为右派。受此影响,林洙从系秘书的位置上被调到资料室做管理员。1958年,林洙与程应铨离婚,并禁止两个孩子再与他们的父亲来往。据林洙说:”我不得不考虑这个家庭将给孩子带来的影响。孩子长大以后会不会来问我:“妈妈,你当初为什么没有和右派划清界线”我将何言以答最后我决定离开他……“

程应铨则说:“她不许孩子来找我,三年困难时期,小老虎吃不饱,我就把馒头切成片,放在暖气片上,孩子放了学就偷偷上我的宿舍拿馒头片吃,如果让她知道了,孩子就会挨打……”

据程应铨对自己的侄女讲,林洙58年跟他离婚时说,他只有两件事是让林洙感觉好的,一是1956年作为中国建筑家代表团的成员出访波兰等东欧国家,那时林洙作为年轻的建筑家的妻子觉得很风光;还有一件就是叔叔译了一本很好的书,得了不少稿费。林洙还说,如果叔叔能在两年之内解决问题,摘掉“右派”的帽子,那么他们还有复婚的可能。 据林洙接受采访时所述,1955年林徽因逝世之后,林洙一直陪伴着梁思成,“我们的感情也是在那段时间急剧升温的。”以及“林先生去世时,梁公也因肺结核病在同仁医院住院,后来听说他出院了,住在谐趣园养病。于是我带着请罪的心情去谐趣园探望他。一路上我盘算着怎样问候他,并解释一下没能去探视林徽因的原因。自然什么原因也不能自圆其说,反正不管怎么说,我无论如何也得去看望他了。没想到一见了他,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不住地往外滚,一下便伏在他肩上哭了起来,反过来倒是梁先生来安慰我,他轻轻地抚着我说:……“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梁思成刚刚丧偶,而林洙却并未离婚,甚至1955年她和程应铨的第二个孩子才出生。

然而在接受另一次采访时,林洙却表示在林徽因逝世七年之后,即1962年她利用业余时间主动为梁思成整理资料。通过这种方式,两人开始频繁接触并产生了感情。

根据林洙书中的描写:一天,梁思成于是鼓足勇气,半是忐忑,半是自嘲,给她写了一封大胆的信:真是做梦没有想到,你在这时候会突然光临,打破了这多年的孤寂,给了我莫大的幸福。你可千万千万不要突然又把它“收”回去呀!假使我正式向你送上一纸“申请书”,不知你怎么“批”法?……我已经完全被你“俘虏”了……署名是“心神不定的成”。林洙当面看完了这封信,梁思成却害怕唐突了她,嗫嚅着说,我以后……再不写这样的东西了……林洙一听到这样的话,陡地觉得伤心。她扑到她敬爱的师长和朋友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没有海誓山盟,没有花前月下,他们只是决定,从此以后生活在一起。 1962年,林洙与梁思成结婚。这桩婚姻遭到梁思成生活圈子里各方面的激烈反对。当年,是梁思成亲自为程应铨和林洙做主婚人,而如今,程应铨的师长却娶学生的妻子为妻,这几乎超越了中国知识分子的道德底线。偏偏这位学生又曾为师长的不公遭遇仗义执言而蒙冤。梁思成的弟妹们联名给他写了一封抗议信,梁思成与林徽因多年的好友张奚若曾对梁声称若执意与林洙结婚便与梁绝交,并果然从此不与梁来往。据程应铨对朋友表示,林洙与梁思成结婚时,系里曾经征求过他的意见,并问有没有复合的可能,被程一口回绝。林洙和程的一对儿女也随了林姓。

对于梁思成第二次婚姻除了异议之外,也有竭力赞成者,对此,杨永生先生也有一段文字记述,他写道:这里,首次向大家披露一件事实:梁思成与林洙结婚还惊动了时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长彭真同志。在他们婚后不久,北京市政府召开一些研究城市建设问题的会议,梁思成应邀参加。会后,副市长吴晗拉着梁思成说:“思成,坐我的车,到我家来坐坐。”到了吴晗家里,吴晗说:“前些时候,彭真同志问我,你们为什么反对梁思成结婚,他的生活需要有人照顾嘛!”梁思成向吴晗介绍了林洙的情况,评述了他们的婚姻经过并说他与林洙相识已有十四年之久了。吴晗同志一边听着,一边点头。临告别时,吴晗又说,彭真同志让我转告你,他说“你告诉梁思成,‘我支持他们的婚姻!’”梁思成回家后,非常高兴地对林洙说:“现在我们的婚姻得到了第一书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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