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彩礼也不一定会赔嫁妆,这都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一般来讲,彩礼属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最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需要返还;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彩礼或是嫁妆问题都只能以当地的习俗为准,而且,男女方登记结婚是建立在有感情的基础上,如果女方太过计较彩礼或者男方家太过计较嫁妆,是有损双方感情的,对以后的婚姻生活也非常不利。所以,嫁妆或彩礼这些问题应以协商为准。
结婚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来说,都是一家及其重要的事。男方倾尽全力给自己儿子买房买车为了迎娶新媳妇,男方父母是把老本都掏空了给儿子攒够彩礼钱。
女方父母懂事的,早就给自己女儿陪嫁一辆车子,更厉害的丈母娘直接陪嫁几套房子。目的就是不让自己女儿嫁到婆家受气。
特别是城市姑娘,父母都非常有礼数,都知道男方家给多少彩礼,自己家也得拿多少回礼。男方家给的彩礼,很多姑娘是要带回去的,走得都是形式主义。
嫁妆,善良的父母希望女儿去别人家能够过好,能够在婆家有一定地位,不被欺负。所以嫁妆多或者不菲价格物品都能够显示女方家庭的权威。在古代,嫁妆是女人的私有财产,但是现在更多的还是用于一个家庭,所以这点,女方可能稍微有些吃亏。
女方陪嫁这个习俗是自古就有的。在古代,女方陪嫁的多少直接决定他在富家的地位。虽然现在我们讲究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男女双方的家庭条件不是选择配偶的唯一标准。但是现在的社会也是很现实的,讲究的还是要门当户对。女方陪嫁的多少陪嫁什么东西也是很重要的。
现在结婚,男方都是要给彩礼钱的。如果不陪嫁或者陪嫁的过于寒酸,对方就会认为你家是在卖女儿,在他们心里你就会第一个层次,你就是在高攀他们家。所以很多情况下,如果女方家庭条件还算可以的话,都是会给很多陪嫁的。虽然陪嫁是自愿的,但是父母都是希望女儿嫁过去过的好,在婆家能够更有地位。我闺蜜结婚的时候男方是给了88000的彩礼,但是闺蜜的父母在陪嫁的时候是配送了一张20万的支票和一辆车。而且是把支票放大做成kt板,在结婚婚礼的现场送给新婚夫妇的。父母就是想给男方证明看自己对女儿很重视,女儿虽然嫁过去了,但是还有父母是做靠山的,也是给女儿在婚后有足够的话语权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其实陪嫁就是一个礼数问题,无论对方要不要女方这边都要给。家庭条件好的就多陪送一点,家庭一般的就可以少陪送一点。这也就当父母对子女婚姻的祝福。至于婚后的生活,还要看他们小两口自己如何经营和打理。
独生子女,婚前没要彩礼,妈妈要给陪嫁,我也没要,当初以为有啥好要的,家里就我一个孩子,老公家也是独生子,说句实在的,以后也都是我们俩个人的,没必要非要这些,但是,现在作为过来人的我告诉你,能要则要。
要彩礼和陪嫁在一定意义上是有很大帮助的,但前提是,彩礼和陪嫁都不是给双方父母的,有的地方要彩礼是给女方家里,陪嫁是给男方家里,甚至以此来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作为一笔娶媳妇或者嫁女儿的钱,我是十分不赞成这样的,彩礼也好,陪嫁也罢,都给这对新婚的小夫妻,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单身的时候大部分的工资都花自己身上了,交男女朋友之后,大部分工资花对方和自己身上了,很少有能存下一笔积蓄的,新婚夫妻属于刚刚成家,这笔彩礼和陪嫁算是新婚小两口的第一笔积蓄,这笔钱轻易是不要动的,再往后学着过日子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帮助,也在你们遇到事情的时候能够用来应急,不用再开口向父母伸手,也不用再像朋友开口借钱,即使失业的时候也可以帮你顺利度过一段没有收入的日子,因此,能要则要是有必要的。
一、结婚收彩礼就会陪嫁妆吗
收彩礼也不一定会赔嫁妆,这都哟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定,一般来讲,彩礼属于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最后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需要返还;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
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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