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
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
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钱钟书
1932年,春,古月堂。
1932年的清华女生宿舍,有个很典雅的名字,叫“古月堂”,入夜时,古月堂前常常站着等女友的男生,他们把“约会”戏谑为“去胡堂走走”。
那时候的清华同现在并无二致,男多女少,女生都是被宠爱的。古月堂不设会客室,男生们便都立在门口,无论春冬,无论寒暑,古月堂前总能看到一两个焦灼的身影,眼巴巴地盯着大门,盼着那一位千呼万唤始出来。
在那些等待的身影里,有一位面容俊朗的男子,他名叫钱钟书,是清华西方语言文学系的学生,在西语系,他是有名的才子,当时,他,曹禺,颜毓蘅被大家称为“三杰”,他又格外出众些,教文学的吴宓教授称赞他:“自古人才难得,出类拔萃,卓尔不群的人才尤为不易得,当今文史方面的杰出人才,在老一辈中要推陈寅恪先生,在年轻一辈中要推钱钟书,他们都是人中之龙。”
他是江苏无锡人,出身名门,他的父亲钱基博是近代著名的古文家,曾先后担任过圣约翰大学,光华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校的教授,他的母亲姓王,是近代通俗小说家王西神的妹妹。他在家中是长子。
他的中学时代就读于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辅仁中学,两所学校都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注重英文教育,他因而打下了坚实的英文基础,而他的国文由父亲亲自教授,也渐渐有了深厚根基,他的古文造诣远高出同龄人,未考入清华之前,就以代父亲为钱穆的《国学概论》一书作序,后来书出版时就用的他的序文,一字未改。
他的国文和英文很好,数学却极差,幼年时他读《西游记》《三国演义》《说唐》,孙悟空,关云长,李元霸使用的武器斤两却能记得一清二楚,却不识得阿拉伯数字。他是1932年春考入清华的,入学考试时,他数学得了零分,本来是不能录取的,但因为他中英文特别出色,校长罗家伦就决定将他破格录取。因着这段不寻常的经历,他一入清华,文名就已传遍了全校。
他并没有让罗家伦失望,清华的课业素以繁重著称,别人都挑灯夜读,他却不仅轻松学完本专业的课程,还有余力钻研中国古典文学。他的读书数目之多,涉猎范围之广,让同班同学叹而观止。他的一个同学饶余威就曾感叹过:“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他在文科方面有一种卓然的天赋,记忆力超群,过目不忘是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他恋书成痴,读书于他全然不是一件必须去完成的任务,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他无书不读,连辞典都看得饶有兴趣,在读书中,他能感到无上的愉悦。
他要等的这个女孩子名叫杨绛,她小他一岁,完全是他的同道中人,将阅读视作生命。
杨绛是今年考入清华的,在西方语言文学系研究生院就读。她和他是同乡,也是江苏无锡人,但后来定居苏州。她的家世背景丝毫不亚于他,在苏州,杨家是有名的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杨荫杭是著名的律师,他曾赴美日两国留学,获宾西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他创办过无锡励志学社和上海律师公会,担任过上海申报编辑,历任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等职。他有两部有名的著作《名学》《逻辑学》,流传后世,连钱穆也说深受其影响。杨绛还有一个姑母,名叫杨荫榆,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后来,在日军攻陷上海时为维护学生而被枪杀。
她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先后就读于北京女高师附小,上海启明女校,苏州振华女中,成绩都很优异。她开始念书的时候,喜欢在课堂上淘气,她玩一种吹小绒球的游戏,吹着吹着就笑起来,老师看到了生气,就让她站起来回答课文内容,谁知她竟全能准确无误的答上来,老师十分惊讶。自小就聪颖异常的她很得父母和姑母杨荫榆的喜爱。
十七岁的时候,她考入了江苏东吴大学,一年后分科,她选了政治系。可其实她的兴趣并不在政治,她喜欢文学,可是当时东吴大学并没有文学系,文科里比较好的法预科和政治科,她想选法预科,这样将来可以做父亲的助手,还可以接触社会上各式各样的人,可以为写小说积累素材,可是父亲并不同意她学法律,大约是他觉得社会黑暗,宪法如同虚设,从而对法律失了望,又抑或他觉得法律沉重,于一个女孩子并不相宜,总之,他坚决不要她当他的助手,于是,她只好改了政治系,因为不喜欢,她对课程只是敷衍了事,大部分时候都呆在图书馆里阅读文学书,三年下来,她对文学的兴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
大三时,她得到了威尔斯利女子学院的奖学金,可以去美国留学,可是奖学金并不包括生活费,美国生活费昂贵,她不想增添家庭的负担,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压根就不打算继续攻读政治,她并不觉得洋学位多了不起,她宁可考清华的文学研究院,她想去中国最好的大学念自己最喜欢的文学。
她果然考入了清华,一入学,她便赢得了梁宗岱先生的赞赏,那时候,梁先生教教法语,第一堂课是听写,她的程度令梁宗岱刮目相看,他问她法语是怎么学的,她坦然道:“自学。”
杨绛的才气和聪慧并不亚于钱钟书,他和她,一个是出身名门的才子,一个是书香门第的才女,门当户对,佳偶天成,连她的母亲都说:“阿季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他们在清华一起呆了一年,1933年的夏天,钱钟书毕业了,因为他格外出众的才华,清华希望他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可是,他拒绝了。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自学能力,而且水平并不比在校的研究生差,没必要在同一间学校再学重复的东西,在文学上面,他向来是极自信的。
当时,他的父亲在上海光华大学担任中文系主任,他便应了父命,去了光华大学任教。
杨绛还没有毕业,继续留在清华读书,他们第一次短暂分开。
他离开后,写了许多信给她,他做了很多情诗,皆是旧体诗,其中有一首是这样写的——
缠绵悱恻好文章,粉恋香凄足断肠;答报情痴无别物,辛酸一把泪千行。
依穰小妹剧关心,髾瓣多情一往深;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
良宵苦被睡相谩,猎猎风声测测寒;如此星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
困人节气奈何天,泥煞衾函梦不圆;苦雨泼寒宵似水,百虫声里怯孤眠。
这首诗写得文辞典雅,情深意切,放在唐宋佳作中也毫不逊色,他还写过一首诗,内有一句“除蛇深草钩难着,御寇颓垣守不牢,”运用的宋明理学家的语句,他从不写当时流行的新诗,一律用旧诗体,旧体诗需对仗工整,且讲究平仄,比新诗难做,他却写得挥洒自如,他还自负地说:“用理学家语作情诗,自来无第二人!”,他的才气就是在这样的小事处也会一一彰显。
他的诗虽做得好,她回信却并不多,她对他说,她不爱写信,他有些抱怨她,“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后来,他写《围城》,还念念不忘这段往事,《围城》里的唐晓芙也不爱写信。
大约是钱钟书写信写得太勤,连父亲钱基博也看出了端倪,有一天,老先生擅自拆了杨绛的一封信,从而对杨绛大加赞赏,原来那封信是杨绛写来和钱钟书讨论婚嫁问题的,他这么写:“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钱基博看完,也不问钱钟书的意见,自作主张提笔给杨绛回了一封信,夸奖她明理懂事,并郑重其事把儿子“托付”给她。
有了这一出事,钱钟书和杨绛的关系从此被双方父母知晓,两人所在的家族都是当地名门,于是,双方父母便循照旧礼,为两人订婚。他由父亲领着,上杨家拜会杨绛的父母,正式求亲。然后,请出男女两家都熟识的亲友作为男家女家的媒人来“说媒”,他们还在苏州一家饭馆里举办了订婚宴,请了双方族人及至亲好友。
他和她本是自由恋爱,结合却沿着“父母之名,媒妁之言”老老实实走了一遍程序,他觉得这事颠倒了,她也觉得很茫然,“茫然不记得‘婚’是怎么‘订’的,只知道从此我是默存的‘未婚妻’了。那晚,钱穆先生也在座,参与了这个订婚礼。”默存是他的号,她喜欢叫他默存,而他也喜欢叫她“季康”,季康是她的号。
订婚后,他仍在光华大学授课,她回清华继续念书,她还有一年毕业,这时的她,在清华已经崭露头角,在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作”课上,她教过一篇作业,叫《璐璐,不用愁!》,描写青春期少女的三角恋爱心理,细腻动人,朱自清很是赏识,推荐给《大公报·文艺副刊》发表,后来这篇文章还被选入了由林徽因编辑的《大公报 文艺副刊 小说选》中,出版时题目改为了《璐璐》,署名是季康,那本集子一共选了25位作家,共30篇作品,和她一起选入的还有沈从文,萧乾,老舍,李健吾,凌淑华……,都是当时的名家,她以一篇学生习作被选,难得可贵。
她这么文才出众,又是大家闺秀,在男多女少的清华自是极受瞩目,虽已订婚,但终究还未成婚,未婚夫又不在身边,所以,爱慕她的人不在少数,“杨绛肄业清华大学时,才貌冠群芳,男生求为偶者七十余人,谑者称杨绛为七十二煞。”但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她不太在意自己的相貌,从来都不觉得自己生得美,很多年后,有人为钱钟书做传,她还特意写信声明:“我绝非美女,一中年妇女,夏志清见过我,不信去问他。情人眼里则是另一回事。”
钱基博并没有看错,她一直都是理性明慧的女子,世间女子,大凡听到别人夸自己美,就算有一两个面上不露出来的,也会在心中暗喜,她却是例外,其实那些不相干的外人看她美不美又什么要紧,只要在情人眼中她是美的就行,也只有情人的认可方是真的赞誉。对容貌一事,她极是通达,所以,她没有在清华一干男生的追求中昏了头脑,飘飘然自恋成“公主”,一如她的文,她的人也一直保持着内敛和素净。
又过了一年,1935年春,钱钟书参加了教育部公费留学资格考试。当时国民党教育部将英国退还的庚款用做国内青年去英国留学的奖学金,但这种公开招考的录取名额极为有限,英国文学就只有一个名额,钱钟书以绝对优势名列榜首,顺利地拿到了这个名额。
消息传来,杨绛极为高兴,有哪一个念西方文学的人不向往英国呢?莎翁,狄更斯,曼殊菲尔……那些英伦作家的名字在课本里如雷贯耳,而他们描写的那个国度,那多雾的伦敦,那泰晤士河上迷蒙的晓雾,那些优雅的英国绅士和穿苏格兰格子裙有着亚麻色头发的少女,如梦境般在她的世界里夜夜上演,三年前,她拒了威尔斯利女子学院,这一次,她连毕业都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向同他一起离开,能和志同道合的心爱男子,去梦想之地游学,这当是年少时最叫人愉悦的事了。
她同教师商量,用论文形式代替考试,提前一个月毕业了,七月中,他们正式完婚。
婚礼仪式一共两场,杨绛娘家的那场采用西式,新娘披长纱,有为新娘提花篮的花女、及提拖地长纱的花童,有伴娘伴郎,还有乐队奏曲,新郎新娘鞠躬为礼,戴戒指,并在结婚证书上用印,而迎娶至无锡后,钱钟书家的那场,拜天地,敬高堂,入洞房,一切礼俗和仪式都按照中国传统的来。
他们的婚期正当酷暑,仪式冗长繁琐,他穿的黑色礼服,浆洗过的挺直领圈已被汗水浸得软耷,她被白婚纱一层层紧实裹着,早已从头到脚湿透,仿佛从水里捞了出来,他们一起步入席间,给宾客敬酒,在忙乱和喧哗中,偶尔相顾一笑,天气炎热,彼此的眼神却格外清明。
从前,她和他提起自己的家庭的时候,她有些自豪道,他说,清末状元张骞曾称她的父亲杨荫杭为“江南才子”。不想他也把张骞致他父亲的信拿给她看,原来在信中,张骞也称钱基博为“江南才子”,她哑然失笑。
“江南才子”是否张骞敷衍送人的,不得而知,但她与这赞誉却是缘分非浅,她“从一个‘才子’家到又一个‘才子’家,”而且,她嫁的男人,也一样担当得起这四个字。
一个月后,他们双双离开了江南,从上海起航,乘船去了英国,有关婚礼的繁琐杂事
都已经尘埃落定,他们终于有了两人平静相对的时光。
船行海上,猎猎的风吹过,空气中有咸凉的气息,他们都是第一次离家万里,旅途又漫长无际,不知何日才能抵达彼岸。遥望苍茫的海面,她陡然生了一种既甜蜜又惶恐的心情。
她常听他说自己“拙手笨脚”,现在她才知道原来这个鼎鼎大名的才子分不清左右手,不会系鞋带上的蝴蝶结,甚至连拿筷子也是一手抓,在生活上,他完全失去了“翩翩风度”,成了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处处依赖他,这叫她想起一个古老的词来,“相依为命”,这一辈子,她都要照顾他了,虽然她也自小娇生惯养,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牛津大学秋季开学是十月份,他们抵达牛津时,学校还未开学,他已由官方安排妥当,进入Exeter(埃克塞特)学院,攻读文学学士学位,而她也接洽女子学院,希望能继续攻读文学,可是文学的名额已满,只能修历史,她又不肯,于是,她做了牛津的旁听生。
她偶尔去听课,大部分时候,她都呆在图书馆里,牛津的图书馆古老而恢弘,中世纪建筑宛若一座城堡,还在东吴大学念书的时候,她便在图书馆中寻觅,想走入文学领域而不得其门,考入清华后,深感自己欠修许多文学课程,如今,到了以藏书丰富著称的牛津图书馆,又有大把空闲时间,她开心异常,于是定了计划,比照着文学史,一本一本读书。
午后阳光从高大的窗户里照入,在她的笔记本上洒下疏落的影,她坐在临窗的桌前,读着架上的文学典籍,因是上课时分,馆中学生很少,偌大的厅中,常常只有她一人,那样的清静,连她写字的沙沙声也清晰可闻。
下课或放假的时候,他也会过来,两个人一起伏在桌上读书,有时候,他们也去市区的图书馆,那里可以借到十九世纪作品和通俗书籍,他们抱上一堆书回家,入夜了,街上的灯一盏盏亮起来,高大的警察慢吞吞走着,挨家挨户检查大门是否关好,邮差也识得他们,半道上遇上了,就把家信给他们,小孩子会和他们要信封上的中国邮票。牛津就是这样静好的小地方。
他在牛津拿到学位之后,他们又一起去了法国巴黎大学念书。巴黎大学比牛津自由,他们更加肆意的读书,他们除了英文,还读许多法国作家的书,比如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尤其是他,不仅读法文,还读德文,后来又加上了意大利文,他们的阅读量叫人叹而观止。
除了一起读书,他们还一起读诗背诗,中文的,西文的,都来者不拒,他们还喜欢比照着书中的描写一起看风景,看到不同的房子,就一起猜测里面住着什么样的人家,看到人流中的各等人,就猜测那人有怎样的身份。
他们有了一个孩子,一个健康漂亮的女孩,他们叫她“阿圆”,她生阿圆的时候,他天天守在她床前,她住医院,他在家和医院两头跑,他老闯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
他陆续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房东家的桌布,弄坏了门轴,砸碎了台灯,她每次都笑咪咪的说:“不要紧,我会洗,我会修。”不过,她出院回家的时候,他却为她炖了鸡汤,还剥了嫩蚕豆搁在汤里,他做得很好,而她也真的把他做的“坏事”都修好了。
就这样,自小被仆妇照顾的他们在跌跌撞撞中学会了过日子,从没做过饭的她摸索着学做菜,犯了几次把扁豆壳丢了之类的错之后,居然也做出像模像样的红烧肉,而“拙手笨脚”的他不仅学会了划平生第一根火柴,还包办了他们的早餐,他做的早餐还很丰盛,有香浓的奶茶,煮得恰好的鸡蛋,烤香的面包,黄油果酱蜂蜜也一样不少。
在牛津和巴黎的数年,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光,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好像自己打出了一片新天地。”
很多年后,有个叫金庸的武侠小说家,曾在他的《射雕英雄传》中写过一对夫妻,黄药师和他的妻子阿蘅,这虚构的情侣像极了他们,都是聪明骄傲才华卓越的男子,和才智足以与他们并驾齐驱的妻子,只不过黄药师和阿蘅是幻想中的神仙眷侣,而他和她,是红尘俗世里的珠联璧合,有谈诗论文心犀相通,有柴米油盐磕磕碰碰,方叫圆满。
他们在巴黎呆到了1938年,那年秋天的时候,他们带着一岁的女儿,回到了战火硝烟的中国。
当时,清华北大为避战乱,都已南迁至昆明,共同成立了西南联大,他应清华的邀约,将往西南联大教书,而她的家人避难到了上海,母亲在逃难时去世,三姑母杨杭荫为了保护学生被日军枪杀,她急于回家安慰悲伤的父亲,于是,他们中途分开,他从香港去昆明,而她带着女儿,独自回上海。
她在上海,一方面照顾父亲和阿圆,另一方面帮着母校振华中学筹建上海分校,还当了一位富家**的家教,工作虽辛苦,却有亲情的安慰,他远在昆明,却过得并不如意,他本就才高过人,如今留学归国,学术更是精进,在中国,出头鸟总是被打的,更何况他并不是擅于掩饰的人,与他不相投的人,他一概不放在心上,还常有戏谑之语。他是文字高手,往往只用一两个字便尽显讽刺刻薄之能事,放在西方,这是文人的幽默,放在中国,他不知得罪了多少人。
他在西南联大只呆了不到一年就离开了,正好他的父亲也在湖南蓝田师范任教,他便也去了湖南,他在那里干了两年,组建了师院的外语系,1941年暑假,他获悉清华将重聘他回校任教,于是他辞去了蓝田师范的职务,回了上海,他住在家中,一心一意等清华的聘书。
可是,聘书迟迟未寄,他离开西南联大的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当时梅贻琦校长亲自发电报挽留,可他却没有收到,直到清华校方又发电报来问他为什么不回梅校长,他才得知之前梅校长发过电报,可那时他已经往蓝田师院赴任。
两封信件都“失踪”得这么凑巧,他是聪明绝顶的人,何尝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据说,他受排挤,是因为他说过一句话:“叶公超太懒,陈福田太笨,吴宓太迂”,这句话他有没有说过,已不得而知,吴宓是赏识他的,为了他还和清华据理力争,称清华无容人之量,但是,在西南联大时,他也真的得罪了叶公超和陈福田,不管是不是为着这句话。
他是心高气傲的人,碰了两次钉子,自然不愿再回到不受欢迎之处去,于是,当陈福田来上海完成聘他的任务时,仍没收到聘书的他,客气的拒绝了。
他留在了上海,他们一家在这沦陷的孤岛一呆便是八年。
日军攻占了上海,振华分校也解散了,那位富家**也高中毕业了,于是,她换了另一份工作,做工部局半日小学的代课老师,而他在震旦女子学院授课,还收了两个拜门的学生。
她的父亲去世了,他家的经济条件也已大不如前,他们不愿向家中求助,她赶很远的路去郊区上课,辞了佣人,包揽了一切家务,自己劈木柴,和他一起自制煤饼,他也一再要求震旦给他加课时,两人纵是这样辛苦,仍敌不过物价飞涨。
贫穷摧毁了他们一家的身体,她持续不明原因低烧,他几乎每年生一场大病,他们的宝贝“阿圆”也得了骨结核差点死去。比之他们在巴黎在牛津的美好岁月,这是一段太过艰难的岁月。
可是,他们的日子依然过得生动有趣,她劈柴做饭的时候,戏称自己做了“灶下婢”,他逗女儿,有什么好吃的总“欺负”她,说“baby no eat”(宝贝不能吃),看她发愣便哈哈大笑,他乘女儿睡觉,在她的肚皮上画鬼脸,他总和她一块淘气一块闹。
生活的艰难,没有折损他们事业的辉煌,他写出了著名的《围城》,这部作品让“钱钟书”这个名字被世人铭记,她翻译出版了《一九三九年以来英国散文作品》,《随铁大少回家》,创作了四幕喜剧《风絮》,被李健吾赞誉道:“我们开始发表杨绛女士的《风絮》,她第一次在悲剧方面尝试,犹如她在喜剧方面的超特成就,显示她的深湛面有修养的灵魂。”
战争终于在1949年结束了,那年夏天,他们被清华聘请,回到了北京,开始了新中国的生活。
他们没有选择离开,就像在牛津时他不肯放弃中国的奖学金投靠外国富翁改行读哲学,他们并非无路可走,可是他们留在了自己的祖国,而留下来,也不是为了唱“爱国调”谋什么高职,“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字,爱祖国的语言……不愿做外国人。”
这八年并不是他们生命中唯一的艰难,后来,他们还经历了同样艰难的文革岁月,他们被下放至干校的时候,她被罚去种菜,他担任干校通信员,他去邮电所取信的时候就会特意走菜园的东边,与她“菜园相会”, 十年文革,他写出了宏大精深的古籍考证与评论著作——《管锥篇》,所引中外著作上万种,作家四千余人,而她译著了讽刺小说巅峰之作——八卷本的《堂吉诃德》。
当时光流逝,生活褪去最初的华彩,逐渐呈现粗粝面目,她不再是当初不识柴米油盐的苏州**,他也不再是古月堂前吟诗作赋的翩翩少年。
战乱和贫穷改变了许多东西,但总有些东西永恒不变。
那便是“风骨”。
看过最新剧情的《龙王传说》的都知道,古月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对唐舞麟渐渐疏远了,平时大家出去一起聚会古月也不参与,以前总是黏着唐舞麟的她,也不再和唐舞麟同进同出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唐舞麟为了救古月昏迷了以后,古月用自己的生命之光来治愈了唐舞麟,然后两人就全部昏迷了的事。古月是最先苏醒的,在苏醒了以后,她首先想到的是唐舞麟的安危,在确定了唐舞麟没事以后,她轻轻的说了四个字,他太累了,说完又昏睡了过去。
从那以后,古月就疏远了唐舞麟,按理说,唐舞麟救了古月,古月又用自己的生命之光治愈了唐舞麟,两个人可以说是患难之交了,感情应该会更好的啊,为什么现在反而出现了这种情况呢?
在我看来,古月说的那四个字,是这件事的关键。她说唐舞麟太累了,不止是说唐舞麟平时身上的任务多,任务重,更是说唐舞麟对自己的要求严格导致唐舞麟身体承受已经快要到极限了。
而自己平时总是耍些小性子,经常和谢邂吵架,让唐舞麟为难,这些事虽然都是小事,但是都是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且,唐舞麟为了救下自己,明明自己有机会逃跑,却放弃了逃跑的机会来救下古月,古月虽然感动,却深知是自己让唐舞麟受了这么重的伤,如果不是为了救自己,唐舞麟也不会受到这么严重的伤,这对于古月来说是一种负担,一种愧疚。
现在,古月只想让唐舞麟好好的学习,把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不再这样感情用事,自己也要慢慢的疏远唐舞麟,让唐舞麟不再受自己的干扰,希望下次遇到这样的事,唐舞麟能够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在考虑别人。
也许,古月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也不愿是自己心爱的人,心爱的人为了救自己而伤,倘若自己在他的面前表示感动,相信在下次遇到危险的时候,唐舞麟还是会替自己挡下危险,所以,古月宁愿自己当坏人,也不愿唐舞麟再去承受这样的痛楚了。
所以,慢慢的疏远唐舞麟,让唐舞麟知道,即使你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别人,别人依然可以无视你付出的一切,甚至不会给你好脸色,让唐舞麟知道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能当老好人了。
我相信,古月疏远唐舞麟,自己的心里也很难受,但是她一定有自己的苦楚。要不然她也不舍得离开唐舞麟。以上就是我对于古月为什么疏远唐舞麟的一点浅见,不知道你看完有什么感想呢?欢迎留言评论。
想来先生的故事,大家或许早已熟知。可我仍旧耐不住,一次又一次走进她的世界,只求能在她的身上,找到一点点自己的踪影。
当自己终于长大,进入了大学校门,杨绛就成为了全校知名的人物。她就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有着漂亮的脸蛋和白皙的皮肤。
很快,喜欢她的小伙伴儿,把她的头像画成了简笔画,成为了学校中每个球队的吉祥物。
可能所有的不期而遇,都是命中注定的吧!在好友蒋恩钿的提议下,她前往清华求学。而在那里,她生命中未知的另一半——钱钟书,正默默地等待着她的出现。
没有少女不怀春,没有少年不痴情。
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没有华丽的出场,也没有缠绵的对白。简简单单的言语,早已把深深的情愫轻轻地放在了心底。
在杨绛的回忆里,与钱君的第一次相见,只有一个穿着青布大褂,脚踏一双布鞋,一副大大的老式眼睛挂在鼻梁上,与才子毫不相当的样子。可却从他的眼里,看到了平和与安详。
是的,我们正慢慢地忘却:真情,是不需要任何的外在形式作底色的。它最简单,也更素雅。一个眼神,也许就是彼此最深情的告白。
可所有的美好不会都幸运地来到。两人相别后,彼此产生了好感,同向钱君表弟孙令衔探问。
孙令衔是费孝通的好友,亦是杨绛的追求者,或许是为了帮助好友达成夙愿,同向两人撒了谎。一面说钱君已订婚,另一面说杨绛已有男友。
除过钱君表弟的谎言,从小与杨绛一同长大的好友孙燕华,更是当面与杨绛说了许多钱君的坏话。
当同时面对爱情的羁绊时,两人都没有后退。反而不顾一切的想要从对方的口中听到真正的答案。因为他们都明白,倘若轻易转身,错过的便是一生。
幸好,两人急切地想知道对方的想法,便相约在古月堂门前见面。敦厚的钱君见到杨绛,直接坦言:我没有订婚!作为回应,杨绛同言:我没有男朋友!
话语虽浅,却总能留下一些磨不掉的痕迹。原来,我所想的,便是他(她)所念的。是彼此的书香,绚染了对方的灵魂, 一但相触,便是难解难分。
好多的爱情,就像流星划过星空一样,来的那么猝不及防,走的如此悄无声息。除了自己,好像并无他人确知。甚至会惊讶自语:爱情是否真的来过?
而杨绛与钱君的爱情,始终是那样的真切。因为,文字是两个人一生的偏爱。他们鸿雁传书,文字传情,没有缠缠绵绵的话语,有的只是相互明志,互荐书籍。
正当时的我们,早已学会了留言视频,习惯了太着急的相爱相离,一次次的遇见,又一次次的错过。好像我们的青春年华,正在一点点变得廉价无奇。
后来,钱君细心地把两人相识一年以来所作的情诗都收录在一起,自费出版了一本薄薄的诗集,不仅送给杨绛,也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让他们一同分享两个人恋爱中的甜蜜。
对啊,爱是生命的治愈,就像细细的流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绚烂了彼此的灵魂,也渲染了沿途的风景。
在苏州最炎热的七月,一对新人即将步入爱情的殿堂。杨绛身披浪漫的白纱,钱君则穿着黑色的礼服。天空与小城是酷暑难耐的,杨绛却在内心温存了属于自己的那一缕阳光,暖暖的,很安心!
知足,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富养。在繁华的世界里,它会是最坚强的力量,只默默地熬煮岁月,熬出气质的芬芳。
他(她)是否是那个对的人,旅行一次就知道。长途旅行是可以撕掉一个人的面罩,看清他(她)最真实的本质。当旅行结束后,你我还未嫌弃对方,还会相互包容与尊重,喜欢他(她)喜欢的一切。如此,大胆去爱吧!
而杨绛与钱君的旅行恰恰是相反的。他们彼此信任,不忘初心,勇于开启结婚后的旅行。
婚后的一个月,两人相伴,一起前往牛津求学。在开往英国的邮轮上,每天醒来,望到的只有茫茫的海面,简单枯燥,不知何时才能看到英国出现在海平面的另一端。为了消磨时间,只好捧起了书本,静静地阅读。
一天,像往常一样,正在读书的两人却因一个法语单词“bon”闹起了脾气。杨绛觉得钱君的发音带有乡土味儿,而钱君一时不服。杨绛便请教一位法国太太,也认为钱君的发音有点问题。可赢了争论,却输了和气,两人都只低头不语。
到了午饭时间,在一片寂静中,杨绛的肚子不争气的发出了咕咕的声响,也带走了之前的所有不愉快。钱君扬起笑脸,陪同杨绛去往餐厅。
再好的爱情,也少不了玩笑儿拌嘴。它就像一勺盐,轻轻地放进一杯温热的白开水中,不要晃动,只任其慢慢溶解,补全生活的五味。
一个南国佳人,一个青年才子,好似雌雄双剑合璧,划破了整片星空。
在他们的著作中,最杰出的作品可能只有女儿的到来。正如钱君所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当钱君终于把日思夜想的女儿抱在怀里,他没有过多华丽的语言,只是朴实地说了一句:“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
是的,你我已拥有或者即将拥有的那个小生命,是爱的治愈与延续呐!
他们用一辈子,向世人诠释了爱的定义与形式,书写了最完美的爱情故事。或许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幸运,但至少,我们在努力的靠近,哪怕只能触摸一下,也足以让我们老来甜蜜地回忆。
酒杯太浅,见不到来日方长;巷子太短,走不到白发苍苍。不是年少守不住旧情,而是岁月荒芜了初心。
与君共勉~
-若暖心,请留❤
-常来小屋闲坐,静享暖阳时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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