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所得款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所得款怎么分配,第1张

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的,但如果卖了输入个人所得,夫妻平均分配,新房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夫妻财产分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主观:

结婚前的房子结婚后卖了钱算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婚前以一方的财产全款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给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扣除首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没有份。离婚时分割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孩子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孩子就无法拥有分配房产的权利,也就没有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个人财产主张权利,主张权利的一方应提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及书证等证据,对证据的要求必须是充分有力,否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举不出证据,法院又收集不到证据,对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查不清时,对此项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并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两种情况:婚后再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婚前的车婚后卖了财产怎么归属

1、婚前的车婚后卖了财产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出售婚前的车辆所得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出售婚前车辆所得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单方处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不算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别人结婚的那些首饰,比如两个人结婚,男方给女方买了很多金银珠宝首饰,有手镯和项链等等,这些首饰也许是他们结婚的基础,也许也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他们对结婚的这些首饰是很看重的,如果他们不看重那些结婚首饰,好像就是不看重他们之间的感情。那么,你们都是如何看待婚后变卖首饰的行为呢?

  也许有人说,婚后变卖首饰其实真的没有什么事的,换句话说,一个女人愿意去变卖你给她买的首饰,说明她真的爱你啊!你要在意的不是她怎么可以变卖首饰,而是为什么会变卖首饰。如果你挣得钱比较多,让她吃得饱穿的暖,过上好日子,什么都不愁,自己想买什么都可以,那她为何会去变卖自己的首饰呢?

  换句话说,也许有时候就是作为男人的你让她为钱发愁,没有让她过上好日子,她才会想着办法去弄钱补贴家用,甚至变卖自己的首饰。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首饰对女人的重要性,世界上的女人都是爱美的,都喜欢天天穿上漂亮的衣服,戴着亮晶晶的首饰,都喜欢成为人群中最亮眼的那颗星星。

  可是因为你,她要摘掉那些她们最喜欢的首饰,甚至变卖掉这些首饰,难道她们的心里就不会痛,不会难受吗?所以,如果你的妻子婚后变卖了那些首饰,请不要责怪她们,而是应该想想是不是自己能力不够,才会让自己的妻子变卖了最爱的首饰。

 也许有人说,婚后变卖首饰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婚姻是什么,婚姻就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而结婚时候男方给女方买的首饰其实就是象征那些男人对妻子的爱,可是她们却可以变卖掉这些首饰,到底到了什么穷途末路的地步才会沦落到变卖首饰啊!

  难道已经吃不上饭了吗?怎么可以为了那么点钱就去变卖掉你们之间感情呢?而且,感情根本也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真正的感情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无价之宝。怎么说呢,作为一个女人,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也不应该打你们的结婚首饰的主意,在你决定变卖首饰的那一刻,能不能想想这些首饰的意义,能不能想想你的丈夫看到这一幕会多么伤心。所以,不管怎么样,女人都不应该婚后去变卖自己的首饰,因为那些首饰就是你们婚姻和象征啊!

  总而言之,每个人对婚后变卖首饰这种行为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觉得婚后变卖首饰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因为她们为了所谓的金钱去背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而有些人觉得这种变卖首饰并没有什么关系,而只是为了拿着变卖首饰的钱去贴补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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