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律明文规定同性恋是不允许结婚的!你俩可以先不结婚,什么时候等到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的时候你俩在结婚,感情的事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恋都有!同性恋比异性恋没准来的更坚固一些也说不准!
为什么不提倡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话题是遗传咨询开设以来最多内容之一。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婚姻法是国家大法之一,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 有人羡慕国外的自由,说:“人家国外就不管你是否近亲,你愿意就可以到教堂举行婚礼,……。”他不能算是对自由的含义有明确的认识。国际著名的人类学家,专门从事近亲通婚研究的Alan Bittles教授曾经称赞地说:“中国的婚姻法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法,政府立法对人口质量关心。英国就没有这样的法,这是一个遗憾。” 还有人说:“我们家族世世代代没有过遗传病,我坚信我们根本不会得遗传病。”但是提问的人毕竟还是拿不准,想问一下如何进行遗传病的检测,于是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愿意花钱去检测,请教您我们到哪家医院检测最好?”对此,不用谈婚姻法,让我们用科学的计算来表明为什么不提倡近亲通婚。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有问题的基因结合到一起的机会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近亲通婚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让我们从以下婚配模式来计算: 如果在一级表亲和二级表亲之间有一级隔代表亲和一级隔山表亲通婚,则近亲指数就是1/32 = 003125,其他类型依次类推。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亲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500 × 1/4 = 1/1000000(百万分之一); 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64 × 1/4 = 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16 × 1/4 = 1/32000 兄妹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 1/4 × 1/4 = 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7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专家的提示,每个人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10几个隐性的有害基因的话,近亲通婚后代患病的风险还会更高。比如糖原储积症这一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的可能类型很多,其基因由17个以上的外显子构成,不同外显子发生突变的人结婚后代不会产生异常,而两个完全相同的外显子的配对,通常是产生于近亲通婚。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用谁都能看得懂的例子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之间的分子上的差异,可能比一个北京人和一个上海人之间的遗传差异还小。这就是遗传学上所定义的族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族间个体的差异。 还有人用我国的某些少数民族来举例,说那里的近亲通婚使得那里的人个个长得漂亮,双眼皮大眼睛等等,并以此来论证近亲通婚的好处。这种想法是自然的,但是这种宣传是荒谬和不负责任的。双眼皮的特征本身是一个重要的遗传特征,由于南方少数民族大都带有这个遗传特征,因此不论近亲通婚与否,都会表现出这个特点,而与近亲结婚毫无关系。 人的漂亮与否是由更多内在的因素决定的。眼睛的大小是人群特异性的一个标志。从我国的华北地区向东南西北四面八方辐射,眼睛形状的差异逐渐呈放射状变化,你看多了单眼皮,你觉得看腻了,你可能就认为双眼皮好看;但是很多外国人却有相反的想法,他们说把这种特点形容为东方美。你细想会承认,自然美和心灵美是最好的美。 近亲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的关系也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叔伯姑与侄子女、姨舅与外甥(女)等。近亲婚配对于人类的危害在于它会增加隐性基因疾病的发生率。 有些人可能携带某些遗传性疾病的基因,但外观上并不表现出该疾病的症状,我们称之为“隐性遗传病携带者”。而相同血缘的近亲有很大的可能是携带同一种疾病的基因,如果携带同种遗传性疾病的基因的两个近亲结合,那么他们的后代就会将父母隐性遗传病外显出来而成为显性,从而表现出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所以患遗传性疾病的机会就增加了;如果与不是相同血缘的其他人结合,携带同一种遗传性疾病基因的的机会就很小,那么他们的后代患遗传性疾病的机会就大大地减少了。有统计表明,近亲结婚后他们的下一代儿童死亡率比非近亲结婚的高出3倍,其后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比非近亲结婚的高出150倍。 在人类的群体中,常常由于地理环境、交通、民族、宗教等原因,造成一些特殊的“隔离群”。他们只与本群内居民婚配,久而久之,群内居民就建立起了错综复杂的亲缘关系,甚至使全体成员都接近或者达到了“近亲”的程度。在那里常常会发现一些罕见的遗传病流行,这就是长期实行群内婚配的结果。 所以,为了家庭长久的幸福,有效地控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近亲不是能结婚。即使已经成婚的,在考虑怀孕之前也应该进行遗传咨询,出生后的孩子应加强随访,定期检查。如果第一个孩子生后患遗传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应去医院进行遗传咨询,如果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险再生一个,往往第二胎再患病的可能性远远高于正常人群。
因为这个违背了传统伦理道德,所以世俗不允许这样的行为。
妹妹与妻子有血缘关系,男子在妻子去世后,选择与妻子亲妹妹结婚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同时娶了两姐妹,违背了大众对亲人伦理的普遍认知,且容易让人误以为男子在妻子生前就和小姨子勾三搭四,有不正当关系,否则的话,不会在妻子离世后,还与妻子妹妹有所牵扯,甚至产生感情,想要结婚,而其辩解的理由为孩子好,也会被视为遮羞布,用于掩盖其行为本身的龌龊。
对于此,笔者想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外人不应该过多干涉,但在妻子去世后没有多久时间,就决定和妹妹结婚的做法,未免太过薄情。所谓日久生情,孩子在小姨照顾下,也生活得很好,不想改变现状等理由,感觉都不是很站得住脚,妹妹愿意在姐姐去世后,照顾姐姐留下来的孩子,说明两姐妹之间的感情很深,所以才能让妹妹爱屋及乌,而这样感情亲密的姐妹,日常交往互动绝对不会少,那么在时不时接触中,这对男友是否就有了不可告人情感冲动,又或是某一方对另一方有了别样感情,谁也说不清楚。
而这对情侣将视频拍摄到网络上,寻求认同的做法,就更加奇怪。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大众认知,也未得到父母允许,就这么将感情纠葛丢到公众平台,与其说是想要寻求网友祝福,不如说是在利用这段复杂关系恋情,博取关注度,为自己寻求利益,至于妹妹所谓的终身不怀孕生子承诺,就更是不可信,怎么看都像是在博取同情,立人设罢了。总之笔者认为这就是一场人为闹剧,网友无需太上心,否则就中了这对男女的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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