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再结婚不好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不是那么好。
首先,未婚先孕,有些人会拿这个事儿来说事儿。本身可以拿2万的礼金,可能只给你几千块甚至一分钱都没有。所以你得面对你的父母。
其次,结婚毕竟是一个神圣的事情,有些程序还是得按着步骤走好点。不然要是遇到个不好的人,以后肯定没好脸色给你看的。
结婚(jié hūn),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所以,你不管做什么,最好先得到法律的认可,才开始做下一步。
再婚后生的孩子是不是第一胎,需要看现在夫妻双方在婚前有没有生过孩子。如果双方再婚以前都没有生育过孩子,二人生育的孩子当然是一胎。如果再婚之前,其中一方曾生育过子女,即使另一方没有结婚也没生育过,婚后也要去办理二胎的准生证,这是因为以前的孩子曾办过出生证明。
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再婚生育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再婚生育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男女离婚后,没有对婚姻、爱情失去信心,而是离婚后追求幸福生活重新组建家庭。如果双方想要孩子,那么要根据他们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再要孩子。这样组建特殊的家庭,对日后的子女遗产继承、老人赡养等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谨慎一些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这样算违法。
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关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有了孩子之后,男友要求我把孩子生了再结婚是什么心理
可以很责任的告诉你,这是一种很不负责的心理,如果你也遇到这样的男生,那么放弃吧,他不会带给你幸福。
一个男人他这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他没有理解到一个女孩未婚先育所产生的精神侮辱,他没有在乎你的名节,他没有把你放到心上。所以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男人不值得你托付终生,他的心理是典型的不自信心理,对自己对你对婚姻没有不自信,还认为婚姻是需要靠孩子来维持的,没有体会到婚姻的真谛,他也不可能给你一个幸福的生活,他或许会认为如果没有这个孩子自己的婚姻就不能幸福长久你就会离他而去,但他远远没有考虑过女性的感受,他也理解不到未婚先育后女性被人指指点点的处境,他还不懂得自己孩子出生后被人指着说的感觉,
这样的男人是一个自私的男生,他在生活中只想到了自己,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这样的人更不可能是一个值得你婚姻托付的人,你或许以后的生活并不能像你想象中的一样幸福美好,这都来自于他的自私心理。
所以众多女性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来寻找那个合适自己的人,能够设身处境为自己思考的男人,假如你的男友也有这样的心理,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为了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现在一定要学会说不,这不是什么拒绝,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不好。为何先生完孩子,再结婚呢?如果条件许可,一定要拿到结婚证再生孩子。这样做对孩子的心灵没有伤害。如果是未到结婚年龄而怀孕的,是属于未婚先孕,又无法拿到结婚证的话,还是不要打胎,把孩子生下来再去补办一个结婚证。但是母腹期间,孩子的父母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母腹环境,否则孩子生出来,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问题很多。主要是自卑、胆小、不易于人的关系相处好、易做过激之事且不很安静、脾气有点暴躁。我在这里只是劝勉。但也要根据你们自己的情况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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