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婶娘非要10万彩礼,但是给了8万陪嫁,我很气愤怎么办?

结婚时婶娘非要10万彩礼,但是给了8万陪嫁,我很气愤怎么办?,第1张

我叫王红,生在贵州市正安县的普通农家,我本应该有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在我5岁那年父亲在下工回来的路上发生了意外就去世了,母亲知道消息后连父亲的丧事都没有料理就离家出走了,奶奶搂着我哭的昏天暗地,最后在叔叔婶婶的帮忙下料理完父亲的丧事,我开始跟着奶奶生活,她已经年过6旬,却为了让我吃饱穿暖去干活挣钱,可是上天并没有眷顾我们,在我10岁的时候,奶奶也积劳成疾去世,她在弥留之际把我托付给了叔叔,叔叔家虽然只有一个孩子,但是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猛地多一张嘴,日子过得更加紧俏,但是为了让奶奶走的安心,叔叔还是应了下来,就这样我辗转反侧寄居在叔叔家。

我刚到叔叔家的时候,婶婶跟叔叔吵了一场架,婶婶不愿意照顾我,但是叔叔执意要留下我,最后叔叔还打了婶婶,就这样我算是有了住的地方,我明白这来之不易的条件,所以我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活着,我总是不敢惹婶婶不高兴,每天放学以后我都会主动帮她择菜,然后收拾碗筷,但是婶婶还是背着叔叔经常数落我,说我是个拖油瓶,还说是我克死了父亲,我经常哭红了双眼,叔叔询问我时,我从不敢告诉他实情,因为我害怕他跟婶婶吵架。就这样我上完高中,没有考上大学,叔叔本来让我复读一年,但是我知道家里的经济条件,而且为了让我上完高中他跟婶婶吵了很多次,我实在不想再让他费心,我就辍学南下打工,我第一个月挣了4000元,我把3000都寄给了叔叔,叔叔本来不想要,但是被婶婶一把夺过了电话,婶婶说我很懂事,这是几年来,她第一次夸我,其后我会不定期的都往家里寄钱,有时候婶婶会主动让我寄钱,我自知养育之恩大于天,所以只要我有就会寄给她。

后来我认识了老公,他也是穷人家的孩子,但是我就认准他有担当,而且很努力,重要的是他让我觉得可以依靠,我们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婶婶张口就要10万彩礼,对于老公家里这算是一笔天文数字,可是婶婶就是不退让,不管叔叔怎么说,她就非要10万,最后没有办法,我跟老公一家四处筹借总算凑够10万元,我结婚那天,婶婶给我准备陪嫁的时候,我想着她最多也就给我3万块钱,没想到她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8万陪嫁,当时包括我在内的很多邻居都觉得婶婶非常好,我对婶婶之前的埋怨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是当我看到叔叔时,他满是愧疚的表情。

我坐上车的时候,按照习俗需要有父亲陪送一程,叔叔陪我来到村口时说:“丫头,其实那8万块钱不是我们给的,而是你妈托我们给你,她害怕你恨她当时的不辞而别,所以让我们代为转交,你婶娘的脾气你也知道,加上你弟弟也该娶亲了,希望你能原谅叔叔的自私”。听完叔叔的话,我心里非常乱,我以为婶娘真的那么大方给我这么多陪嫁,原来是母亲给的,我手里拿着母亲的电话号码不知道该不该原谅她,但是婶娘的做法让我非常生气,但是他们毕竟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也只能当做对他们的报答,可是我应该原谅母亲的不辞而别吗?

寄语:婶娘的做法确实不厚道,但是她故意隐瞒母亲为你付出的一切,这更让人生气,还好叔叔对你不错告诉了真相,对于母亲的不辞而别,我觉得你应该试着去原谅,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如果还抓着恨意不放那会浪费多少爱意啊!

    结婚时需要注意的事情比较多,彩礼是少不了的,对于彩礼给多少,要根据当地结婚习俗,及家庭情况,有些地方因彩礼过高而不敢结婚,其实大家对彩礼没必要定太高,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就可以。下面为大家介绍女方要彩礼8万8过分吗及8万8彩礼女方回礼多少。

    女方要彩礼8万8过分吗

    1、看女方条件

    如果女方条件好,要求男方彩礼多些,女方回的嫁妆比较多,那要求男方彩礼8万8不算过分。

    2、看男方条件

    如果男方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感觉8万8有点多,拿不出手,那可以和女方商量,是否可以降低彩礼。

    8万8彩礼女方回礼多少

    男方给彩礼可以根据当地结婚习俗来定,具体给多少可以和女方家商量,所以也不能说具体的数字,一般是十万元左右,而且彩礼钱都是交给女方爸爸妈妈,如果男方给8万8彩礼,具体回多少要看女方父母,有的女方父母为了女儿嫁出去时风风光光,婚后生活能过的更好,会多回些,比如3万、5万等,甚至更多。

    彩礼8万8陪嫁多少

    对于女方结婚陪嫁多少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男方给多少彩礼,和女方陪多少嫁妆毫无关系,给多给少看女方父母的心意,但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从自身条件出发,量力而行。

一,从表面上看这句话的意思也很明了啊!就是你结婚的时候我送你二百元的贺礼!你生孩子时我送你八万元的抚养费啊!

二,不能确定你们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一种关系?为什么要给孩子八万元的抚养费?一直好奇!!你们之间有什么秘密不成?!而且八万还有“王八”之嫌啊!

二,无缘无故的谁会这样说?!只能是隐含着某些你们才能理解的意思!

彩礼是一种礼节仪式,金额多少,建议以当地风俗习惯和双方家庭经济条件为准。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在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祝福的一种行为,例如为朋友送上几注**和一段图文并茂的祝福。

彩礼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但是在法律上不成立。

法律规定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1]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返还彩礼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参考资料:

1、关于彩礼知识大全   [2014-8-14]

2.沉重的彩礼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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