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结婚证需要多长时间,第1张

一天之内。 结婚证 ,是我国颁布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婚姻关系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证书。由我国 婚姻登记 管理机关签发。结婚证一式两份,新人双方各执一份,其样式,由民政部统一制定,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不慎丢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补办。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 结婚登记 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 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结婚证只要手续得全,在办理时只需要1-2小时内就能办理好的。因为办理结婚证,不是很复杂的,只要手续齐备,办理员最多就是询问一下,是否双方自愿。就可以填写好需要的表格,填好后,没有错误就可以章领证了。

一、对于不给登记的,常见情况如下:

1、非自愿的。

2、已有配偶的。

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结婚证补办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分析:说慢不慢,说快不快,看你领结婚证的日子是什么时候,像520这种日子办理时间很长。平时的话就很快,办证时间一般是20分钟一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理结婚证一般当日就可以办好。

申请条件:

(一)一方户口所在地;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初审、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下列程序受理结婚登记申请

(一)查验《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承诺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承诺书需当事人双方本人;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二、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网上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三、登记(发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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