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民法典》来了:不允许要彩礼是真的吗?

2021年最新《民法典》来了:不允许要彩礼是真的吗?,第1张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离不开民法。大到签订合同、成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婚姻纠纷,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要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自《民法典》内容公布以来,很多人对于结婚彩礼的问题有很多误解,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某视频网站上流行的一个说法。

      女方问男方说:能不能年前就结婚彩礼给十万就成。

      男方回答:过完年再结婚吧,彩礼我给20万。

      女方冷笑:你以为我傻,明年《民法典》实施,结婚收彩礼就违法了。

      然而,《民法典》真的有如此规定吗

      那2021年《民法典》不允许要彩礼是真的吗要彩礼犯法吗

      一、《民法典》不允许要彩礼是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所说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以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索要彩礼的现象。结婚时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在我国由来已久,近年来彩礼给付还有愈演愈烈之势。男女比例失调,成为彩礼金额日益高涨的一大诱因。尤其在农村,为给儿子娶妻成家,使许多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但是对于彩礼是否可以收、收多少,需要对《民法典》进行正确理解。

      1对于收彩礼就违法大家对政策理解的不够全面,国家没有禁止女方接受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索取财物和适当彩礼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天价彩礼。

      3所以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要给彩礼,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肯定是要保留的。

      因此2021年结婚收彩礼依旧是合法的,并不会造成犯法。

      二、《民法典》: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

      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人们习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举行了婚礼,就进入了实质的婚姻阶段,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返还彩礼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实际已经同居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而且,还应注意彩礼返还的范围,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是否发生了必要的消耗,比如筹办婚礼、购置了共同生活物品或者已经实际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等,另外还应考虑到女方是否有陪嫁一定财物的情况。

民法典对于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022年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新规定是: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茄激庆(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法律上允许结婚给付彩礼的行为,但是禁止以结婚的名义索取彩礼。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铅弊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一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彩礼,在分手或离婚时,具备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双方只有结婚约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在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目的落空,与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虽已成立,但实质颤握意义上没有真正共同生活,没有夫妻之间相互协助、共同生活的经历。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缔结婚姻关系失败,并由于给付彩礼,生活陷于困境。

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一般视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确定返还比例,具体如下:因男方导致婚约解除的,女方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男方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以上基础上减少5%至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结婚后要求对方支付彩礼也是合法的,在婚姻法中没有对彩礼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是否给予彩礼也是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那么也是不存在不支付就胁迫对方必须支付的行为,当一方在给予了彩礼后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也是可以申请索要会彩礼费用的。

一、女方结婚要求彩礼合法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彩礼的数额并没有作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是借婚姻索取财物,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彩礼属于民俗,给与不给在于双方自愿,法律不会作强制性规定,也不会进行调整。如果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自愿给付彩礼的,不存在胁迫行为的就不违法。但如果因解除婚约而引起返还彩礼纠纷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而或者出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婚姻中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根据我国的风俗习惯在结婚时也是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费用的,如果说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那么返回彩礼的金额也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做出判决。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能。

女方不要彩礼,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2020年,我们周围发生了多个“天价彩礼”事件,因为彩礼问题而分道扬镳的情侣也并不少见,“彩礼”二字好像早已成为年轻人的心病。

也许是听到了人们的不满,相关部门很快在《民法典》中制定了新规,在第1042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简言之,自2021开始,彩礼将受到法律限制,不允许有人索要天价彩礼。还有一些地方表示,或将细化彩礼要求,规定彩礼数额不能超过十万,一旦越过此要求,一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息发出后,很多男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但也不少人希望能够进一步规定彩礼数目,最好取消彩礼。可见,众人对彩礼积怨已久。

现实中,很多男性希望取消彩礼,因为他们认为,彩礼与幸福无关,只会增加自己的负担。女方不要彩礼,才是对感情的尊重。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并不。生活中,女方不要彩礼,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只有前两种可以减轻彼此的压力,最后一种吃亏的却是男人,一定要小心。

一:女方家中不缺钱,不需要男方凑彩礼

彩礼这件事,有时只是男女婚嫁的一个流程,要的是一个心意,但也有不少人将其当成了贴补家用的手段,恨不得要价越高越好,所以很多男性结婚之前一定会仔细打听女方的情况,避免遇到会漫天要价的家庭。

但其实,我们周围不止这两类家庭,还有很多人根本不在乎彩礼,比如那些家庭条件优渥的人。

某视频软件中,一位博主透露,她与丈夫结婚时并没有要一分钱的彩礼,后来丈夫打算将房产证写上她的名字,这位博主也果断拒绝了,理由是:我有房有车,不在乎那套房写不写我的名,我们家有钱,也不需要你的彩礼。

不得不承认,一个人的家庭条件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她的婚姻观。许多父母之所以要彩礼,无非是想打探男性的态度,防止女性日后承担风险。换句话,他们害怕女性没有抵御风险的能力,所以尽可能地将婚姻生变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而要彩礼,就是一种手段。

但在一些家庭条件非常好的女性看来,父母的金钱、自身的事业已经保障了自己最基本的权益,给了她们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她们不会抓着彩礼不放,只要自己喜欢,便可自由地结婚。

这类女性的做法是否妥当暂且不论,仅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找到一个值得嫁的人很重要,女性自身的实力更重要。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有底气选择自己想要的,才能任性地为以后买单。强大自己,永远是女人的课题。

二:女方看重男方的人品和潜力,不需要用彩礼保障婚姻

女方父母向男方索要彩礼,大多都是为了孩子着想。如果男方大大方方拿出来,说明他对女儿足够重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女方在男方心里的价值。

说到底,重要的不是彩礼,而是彩礼这种手段检验出来的结果。倘若在此之前,女方父母已经充分了解男方的情况,并相信两个孩子之间的感情,那么彩礼便失去了意义,索性就不要了。

结合现实情况来看,这种现象有利有弊。好处时,男方从一开始就颇为感动,今后说不定会更加珍惜另一半。弊端是,谁能保证父母一定不会看走眼呢?万一男方伪装得太好,或者日后变心了,受苦的还是女方。

所以,是否采用这种方式,还是要由女方决定,至于结果,也只能由双方承受。

只愿所有的善意都不被辜负,也希望男性能够学会感恩,记住岳父母的理解与体贴,好好对待他们。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很多人就抓住了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点为由,谣传关于2021年禁止彩礼。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国家只是禁止天价彩礼。

彩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女儿愿意嫁人,男方随风俗给彩礼,只要双方商量一致,达成共识,就不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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