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1946年生于北京,原籍广东普宁,后迁居于上海。原名江独青,1954年因当
时的政治环境而改名为江青。十岁入北京舞蹈学校接受六年专业训练。1961年南至香港,1962年考入南国实验剧团,为第二期毕业生,与郑佩佩结为好友并与邵氏签下八年基本演员合约。《七仙女》为其处女作,时正逢李翰祥脱离邵氏赴台湾自组国联公司,因而随李翰祥至台湾,成为国联基本演员,与汪玲、钮方雨、李登惠、甄珍号称为“国联五凤”,而与邵氏合约则因签约时未达法定年龄而作废,其后因《七仙女》成为国联当家花旦。曾以《几度夕阳红》获得第五届(1966)金马奖最佳女主角。60年代在台湾、香港从事**演员工作,主演影片约有二十余部,其演艺事业的颠峰基于《西施》、《几度夕阳红》两部影片。1966年7月20日与当时为歌星的刘家昌闪电结婚,自此退出影坛,1970年离婚,前往美国,回复其本行舞蹈中。1973年在纽约创办江青舞蹈团,开始发展她的舞蹈创作。1982年出任香港舞蹈团第一位艺术总监。
江青(“四人帮”成员) 江青(“四人帮”成员)
江青1915年生于山东诸城,1933年加入中国***,曾在上海被捕脱离党组织。抗战爆发后,江青到达延安,后与毛泽东结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她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解放军文革小组顾问。积极策划诬陷打倒一大批党和国家***,并与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1976年10月被中央政治局审查。1977年7月,江青被永远开除出党,1981年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医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杀身亡。
五岁月时随父母赴港。曾就读于天主教学校,后加入南国实验剧团,1964年毕业,后赴台加入国联成为基本演员,与江青、甄珍、钮方雨、李登惠并称“国联五凤”。1964年底保送入日本东京艺术专科学校深造半年,1965年回来后主演《菟丝花》等片。
婚姻状况:丈夫为香港银行家(1970年代中期结婚)现已故世
子女:育二子
侄女汪琳原名汪晓文(TVB艺人)
称号:国联五凤之一
现况:现居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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