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服饰
黔东南境内苗族男女便装均较为简朴。男上装一般为左衽上衣和对襟上衣以及左衽长衫三类,以对襟上衣为最普遍。下装一般为裤脚宽盈尺许的大脚长裤。女便装上装一般为右衽上衣和圆领胸前交叉上装两类,下装为各式百褶裤和长裤。 对襟男上装流行于境内大部分苗族地区,一件衣服由左、右前片,左、右后片,左、右袖六大部分组成。衣襟订五至十一颗布扣,左襟为扣眼,右襟为扣子。上衣前摆平直,后摆呈弧形;左、右腋下摆开叉。对襟男上装质地一般为家织布、卡其布、织贡尼和士林布。色多为青、藏青、蓝色与之匹配;下装一般为家织布大裤脚长裤。近年来,青壮年多穿中山装,部分青年喜着西装。 左衽男上衣流行于从江、榕江八开、台江的巫脚、反排和剑河久仰等地的苗族村寨。一件衣服由左前大襟、右前襟、后片及双袖组成,左襟与右襟相交于咽喉处正中,沿右胸前斜至右腋下至摆,订有布扣五至七颗,前摆、后摆均平直。左、右腋下摆不开叉直桶形。左衽上装布料一般为家织布或藏青织贡尼,颜色以青色为主。 左衽长衫结构与左衽上衣相同,差异仅在衣上至脚背,是苗族老年男子常穿的便装。 男便装下装一般为无直档大裤脚桶裤,裤脚宽盈尺许,裤脚与裤腿一致,由左、右前、后片四片组成,制作简便。 女便装上装一般为右衽上装和无领胸前交叉式上装两类。右衽上装结构与男上装中的左衽上装大体一致,唯方向相反。无领胸前交叉式上装称"乌摆"(Ed bad,意为雄衣即男人的衣)是传统的苗族女装,如"袈裟",无纽扣,以布带束腰。苗族女便装质地一般为家织布、灯芯绒、平绒、织贡尼、士林布等,颜色一般为青、蓝等色。 雷山、凯里、台江三县交界地区苗族中青年妇女,一般穿浅色右衽上衣,沿托肩、袖口及右大襟边缘精绣花鸟、花草图案花边或购买现成花边,围围腰,系银质围腰练,下装着西装长裤,挽高髻于顶,着耳柱,中年妇女多包白毛巾头巾,青年妇女多戴银梳或插银衣、塑料花等饰物。老年妇女上装多穿右衽上衣或无领交叉式上衣,下穿长及脚踝青素百褶裙,系围腰,围与裙长。老年妇女上装饰物一般为家织布或织贡尼。颜色喜尚青、蓝色。 凯里市的舟溪、青曼、麻江县铜鼓、开发区白午及丹寨县的南皋一带苗族妇女便装上装,内穿翻领对襟中长衣,外套大领对襟大袖胸前交叉式上衣,袖口镶挑花花块,银链吊绣花围腰,套挑花护腕;下着过膝寸许百褶裙,扎挑花镶边脚腿,外套织锦式粉红色长袜。 丹寨县的扬武、长青、排调等地苗族女便装上装多穿右衽对襟上衣,前襟长及小腹,下着过膝中长裤,银质围腰练吊与裤长围腰,裹裹腿,中老年与青年服饰无异。上、下装质料多为家织斜纹布、平纹布、灯芯绒、平绒及织贡尼等,头搭蜡染方帕或绣花头巾。 凯里市的炉山和黄平、施秉一带苗族妇女上装为无扣大领胸前交叉式上衣,以布带束腰;下穿过膝青衣红、白蜡花百褶裙,围紫色围裙片,质料多为家织布,颜色以青色为主。 雷山县的桃江、桥港、年显、略果,丹寨的排调、党早、加配、羊巫,台江县的反排等地苗族女便装,上装为齐腰紧身青素右衽上装,下着五至九寸长百褶裙,内穿紧身长裤,裙前后各拴一块二尺见方几何图案挑花围裙片,肩披挑花披肩。上装质料一般为家织布、平绒布和灯芯绒,颜色素青,挑花工艺重红、黄、白三色,少见刺绣工艺品。 榕江县八开,从江县加鸠、宰便以及黎平县的水口,丹寨县雅灰等地苗族妇女便装,上装穿大开领对襟上衣,无扣,内束挑花胸兜,婚前着齐膝素百褶裙或长裤,婚后着齐膝蜡花百褶裙,外以围腰束之,上衣和围腰及胸兜边缘均镶挑花花边,衣袖大臂处镶棱形臂章式花块。 苗族男装盛装为左衽长衫外套马褂,外观与便装相同,质地一般为绸缎、真丝等,颜色多为青、蓝、紫色,各地无异。 女盛装一般下装为百褶裙,上装为缀满银片、银泡、银花的大领胸前交叉式"乌摆"或精镶花边的右衽上衣,外罩缎质绣花或挑花围裙。“乌摆”一般全身镶挑花花块,沿托肩处一般镶棱形挑花花块,无纽扣,以布带、围腰带等束之。头戴银冠、银花或银角。盛装颜色为红、黄、绿等暖调色。
编辑本段苗族服饰分类
苗族服饰有性别、年龄及盛装与常装之分,且有地区差别。据清代《百苗图》所载,凡八十三种。另有考察资料称百余种。 纷繁复杂的苗族服饰分为湘西型、黔东型、川黔滇型、黔中南型以及海南型等五大类别和若干款式。 湘西型,流行于湖南湘西州及湘、黔、川、鄂四省交界一带。古代男女蓄发椎髻的习俗已消失。今女我穿圆领大襟短衣,盘肩、袖口等处有少许绣花;宽脚裤,裤筒边缘多饰花边;包扎又高又大的青布或花布头帕,戴银饰。 黔东型,流行于黔东南。男装多为青色土布衣裤,包青头帕。女装以交领上衣和百褶裙为基本款式,以青土布为料,花饰满身,图案多为平绣的各种龙、凤、鸟、鱼及花卉。雷公山一带女装独特,百初裙甚短,长者30厘米,短者不足20厘米,上衣花饰用彩线挑以各种几何图案。妇女盛装银饰繁多。 川黔滇型,流行于川、黔、滇、桂等省区讲西部方言的苗族地区。女装上为麻布衣,下为蜡染麻布花裙。色调较浅,花饰不多,银饰亦少。黔西北和滇东北一带,不论男女皆缀以织花披肩,大者形同斗笠。 黔中南型,流行于贵州中南部以及黔、桂、滇交界处。女装上衣多披领、背帕等,下装有一青色百褶裙,也有蜡染裙。以挑花为主,兼用蜡染。贵阳、安顺、安龙等地的花溪式女装,其披领酷似一面旗帜,俗称「旗帜服」,花饰也多。 海南型,流行于海南省。女装多为右偏襟青布长衫,蜡染布筒裙,花饰少。
编辑本段苗族的头饰
苗族男子头饰除从江县岜沙和剑河县久敢摆尾等小部分地区部分成年人蓄发挽髻于头顶外,境内绝大部分地区青年留分头,部分地区所包的头帕直径40厘米。近年来,大部分老年男子多戴上皮帽。 苗族儿童头饰多留头顶左、右两撮扎梳成两根小辫或扎成两把,如古代汉人之"总角"。 妇女头饰一般挽高髻于顶,别上银针、银簪及插上银梳、塑料梳、木梳等梳子,雷山、凯里、台江三县交界地区包白毛巾头帕,黄平一带戴缩褶帽。 凯里市舟溪、青曼及麻江铜鼓、开发区白午,丹寨县南皋、新华等乡镇苗族妇女发式有已婚和未婚之别。未婚者,挽锥髻于头顶,戴无底覆额帽,插银梳或银花;已婚者梳平髻于头顶,将头发盘成波浪状覆盖在前额,头戴银花或银梳。 凯里市的炉山和黄平、施秉两县苗族未婚女子从七、八岁起头戴平顶缩褶帽,外缠自染的紫色或白色三角巾,已婚女子和老妇人将头发盘缠于头顶,戴上无底或半边底的覆额缩褶帽,外扎紫色手帕,便装无更多头饰。 丹寨县扬武、排调、金钟、长青、龙塘等地苗族妇女未婚者挽高锥髻于头顶,戴无底帽,已婚者挽平髻于头顶,搭方帕或蜡染巾。 雷山桃江、掌雷,丹寨党早、羊巫、加配,台江反排等地苗族妇女多用茶油或菜油将头发浸湿,挽成高髻于头顶。用毛线等物将头发拴成一格一格状,头戴银梳或木梳。 台江的台拱、施洞,剑河柳川、革东等地苗族妇女头饰与其他地区的无大异。 苗族妇女比较重视耳饰,绝大多数都佩戴耳环、耳坠、耳柱等饰物。耳环有实心银耳环和空心银耳环两种。此外,还有耳坠、泡花耳环等。耳坠多附在耳环上,多为瓜子形饰物。耳柱是苗族妇女中最常见的耳饰,有如缝纫机的梭心卷线器,一头大、一头小,用线将耳柱与耳朵拴在起。
编辑本段苗族银饰
流行于黔东南和湘西苗族地区。有银冠、银珈、项圈、披肩、项链、牙签、髻簪、耳环、手镯、戒指等。项圈由小到大多达七圈为一套,重二千余克。造型或呈四棱突起,绕如螺旋,或偏圆,平面上錾出各种花纹图案。项圈是苗家姑娘恋爱、结婚必备之物。牙签一般由数根薄而透明的牙签和四到八条银链、小银铃组成,每条银链又由数十个直径不超过2毫米的小银环连缀而成。每个零件又编、錾、刻出各种图案,常见的有鸾凤交颈、双凤朝阳、并蒂桃等,以祝愿幸福吉祥;鲤鱼跳龙门、梅花满场等表达好愿;针筒、猴子喜桃、狮子滚绣球等则表现生活情趣;一副牙签要同时具备形美、色明、声脆、实用等优点。
编辑本段苗族银梳
流行于黔东南苗族地区。苗语称“耶尼宋”、“依尼”。用银和木制的梳子。长约16厘米,梳面有三只鸟的图案,亦有与之相称的其它图案。梳背有十一朵银花,吊一个小银链,悬有喇叭状的银筒,稍一摆动,便叮当有声。梳子的两条副角有银链连着一颗长长的银针,银针插在发簪的左右侧。
编辑本段苗族银镯
苗语称“尼秋把”。是姑娘戴于腕间的银饰品。出自民间银匠之手。在苗族,常用通常将银子抽条做成。较讲究者饰以花纹图案。
编辑本段苗族银项:
苗语称“谢垛尼”。姑娘戴于颈脖的银饰品。出自民间银匠之手。将银子抽成长条做成,或抽成银丝,由多根银丝穿织图案。 由于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所以在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起源:
苗族起源的多种说法之一是“东来说”,这与神木、鸟有关,也与中华民族的上古神话传说相关,说木神句芒辅佐了东方天帝太嗥。太嗥其实是一个以神鸟为图腾的上古氏族,又说太嗥便是伏轰,伏轰与女锅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先是尽人皆知的,他们传说中的样子便是龙的最初形式,《列子·黄帝》记:“疱牺氏(即伏羲)、女娲氏蛇身人面”,《春秋纬合诚图》记:“伏轰龙身牛首”,可以说,这些上古的图腾意向在苗族的绣品上反映得非常明显,比如那看似双龙戏珠的绣品,中间却是个人,这人其实就是苗民人祖姜央,而双龙便成了庇护苗民的伏羲与女娲。
苗族的文化与中华民族的上古历史如此密切的缠绕一起,苗族的刺绣不仅热烈奔放,而且蕴意着神秘悠远的篇章,苗绣中的龙更以其丰富的意象与中华民族的开创历程紧密地联在一起。从这些残存着“人神混同”、“人兽混同”、“自然物类混同”的原始思维特征的绣品中我们看到,苗族人民营造出的龙是那样的率真稚气、热烈奔放、神奇壮丽、自由不羁。
苗绣是指苗族民间传承的刺绣技艺,,是苗族历史文化中特有的表现形式之一,是苗族妇女勤劳智慧的结晶。主要流传在贵州省黔东南地区苗族聚集区。雷山台江等地的苗族服饰至今仍保留着原汁原味的传统风格,精美绝伦的刺绣技艺和璀璨夺目的银饰让人赞叹不已。苗族服饰的刺绣工艺有其独特性,如双针锁绣、绉绣、辫绣、破纱绣、丝絮贴绣、锡绣等。刺绣的图案在形制和造型方面,大量运用各种变形和夸张手法,表现苗族创世神话和传说,从而形成苗绣独有的艺术风格和刺绣特色。苗家妇女擅长纺织和刺绣,清《开化府志》、《广南府志》、民国《马关县志》、《邱北县志》都记载有苗族妇女“能织苗锦”之句。
苗家姑娘个个会绣花。由于环境的熏陶,苗族女孩四五岁就跟着母亲、姐姐和嫂嫂学绣花了。到了七八岁,她们的绣品就可以镶在自己或别人的衣裙上了。
苗绣是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服饰文化的瑰宝。要数中国少数民族功夫绝技,苗绣以其古老、神奇以及文献特性著称。
现存的苗绣,起源于古代濮人的雕题文身。雕题就是用刺刺破皮,涂以朱砂或其它色彩;文身就是用刺仿龙、凤、夔花纹雕题,在人身上刺出现龙、凤、夔的保护色花纹,藉避龙、夔之害,战胜龙、夔,以谋生存。从苗族的《古老话》得知,苗族古代的雕题文身大师是嫁嘎。
到了濮人的后裔南蛮,发明了蚕桑之术后,雕题文身开始从残酷的保身艺术形成美的装饰艺术,出现了“描”。描就是用朱砂等色彩仿生物色彩在蚕帛上描绘花纹。到了骨针、铜针、骨织板、铜织板出现后,雕题文身艺术又进一步演变成挑花和织花。到周代有了铁针,濮人后裔的挑花技艺便发展道了相当可观的程度。挑花只是在蚕帛上经纬线的垂直交叉网格,挑出物体的象征图案来,这也满足不了濮人后裔------南蛮对美化生活的要求,便往凿花、绣花技艺发展。濮人后裔凿花、绣花技艺到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湘绣、蛮绣。湘绣以居住在湘江流域的濮人后裔相柳一支为主体,其绣花技艺向写实逼真的艺术境界发展。楚亡后,湘氏很快融合于华夏,经过秦、汉时期,组成汉族,湘绣也就成了中华民族绣花技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蛮绣以居住在沅江流域、乌江流域的六蛮、七戎的蛮氏为主体,其凿花、绣花、织花技艺向幻想的艺术境界发展,保持了濮人后裔挑花、绣花、织花的对称图案格局,形成苗绣、苗锦风格。
苗绣是由驩兜部与南蛮部结合;三苗部与西戎结合组成,即《尚书》说的:“串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放驩兜于崇山以变南蛮。”因为组成苗族的氏族部落大多居住分散,不相同属,个氏族均形成各自的文身装饰艺术。到了元、明清,汉籍中不断出现了按照服饰特点将苗民分为红苗、花苗、白苗、青苗、黑苗的记载。红苗以七戎、六蛮为主体,以龙凤为氏族徽;花苗以凿齿民为主体,以蝶为其氏族徽;白苗、青苗以人夷、九夷为主体,以夔麟为其氏族徽;黑苗以盘瓠蛮为主体、以狗为其氏族徽。他们均以某一动物作自己氏族的代表,崇拜的图腾。这种图腾崇拜极大地影响了氏族绣品装饰纹样的主体物象的表现和风格的形成。另一方面,随着各氏族间频繁的交往、装饰纹样的相互借鉴、补充、渗透的现象也日渐增多。
苗绣针脚大体可分为绣、插、捆、洒、点、挑、串七种。大面积以绣针平绣,其中需要显出深浅色调的,则用插针,将彩色深浅不同插进去,形成几种色彩的连结平面;需要显出立体感的地方,则使用捆针,使其形体在绣面上突出来。绣面上需要显出立体感的细小部分,则使用洒针、点针和挑针。绣料正面和背面需要显出一致效果的,则采用串针。一幅绣品,常综合运用几种针脚,或配合粘花、贴花、补花和堆花等手法来完成。
苗绣的色调亦带有强烈的夸张色彩,它常不按照真实物体的颜色配色,而是按其氏族的审美要求,大胆而灵活的加以运用;其色彩讲究冷暖的对比,注重在强烈的对比之中取的一种色彩美的协调,造成一种古朴又绚丽多彩的效果。苗绣的历史渊源悠久,其装饰纹样的夸张变形,既着意于生气勃勃的客观对象的表现,又梦境般的幻想色彩;针法丰富多变,色调古朴协调而又鲜艳明丽。这些,都使苗绣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这也正是这种不同于其他兄弟民族的强烈的一是个性,使苗绣成为我国装饰艺术园地里额一只奇葩奇葩,给这一园地增添了风采。
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1层25号)
福州市台江区民政局: 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区委大厦4层(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50-52)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2号(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层20,48-49)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星达路2号开发区税务大楼2楼(马尾区民政局2层1、2号窗口)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18、19)
闽侯县民政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1层66、68、69)
连江县民政局: 福州市连江县文笔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52-55,65)
罗源县民政局: 罗源县东环新村12号中心市场隔壁原工商局大楼一层(罗源县婚姻登记中心1层1、2号)
闽清县民政局: 闽清县南山路331号
永泰县民政局: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二至四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社会事务类窗口)
福清市民政局: 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三农服务中心(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东层1-4)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福州市长乐区进城路475公安局二号楼一层婚姻登记中心大厅
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处: 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5层501-502 、537-541)
扩展阅读
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①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②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③《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④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⑤居民身份证
⑥本人的结婚证
二具体情况附加材料
⑴内地居民
①离婚登记询问笔录
②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③遗失声明
温馨提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遗失的需提供
④军官证(现役军人还需提交)
⑤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现役军人还需提交)
⑵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港澳居民身份证
⑶台湾居民应提交
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②台湾居民身份证
⑷华侨、出国人员应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⑸外国人应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四)市内、县(市)内移入
1住房搬迁,凭《房产证》或有效住房证明、《户口簿》。
2夫妻投靠,凭《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
3投靠直系亲属,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民警调查证明、双方《户口簿》。
4分居立户。家庭成员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立为一户;子女或兄弟姐妹结婚后虽住在一起,但已分开生活的,可以分户;独身居民可自立一户。办理立户凭《户口簿》。
以上均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凡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其实这些很简单你完全可以去鼓楼区公安分局公众服务网查询
http://gafwglgovcn/Series/glga/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20897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