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由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
2、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以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前女方付的首付男方还贷款房子归谁,分情况而定: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认定婚后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根据这一条款:
1、写两人名字离婚时各分一半。写一人名字归那一人所有。
2、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费。
3、办房产证的手续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房产局或房产登记机构。
扩展资料:
2011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婚姻法解释三
结婚前买了房子婚后怎么算
张丽珍执业12年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离婚财产纠纷、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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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已经全款购买了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贷款买的,婚后双方是一起偿还贷款的,这种情况下,若闹婚变,通常先让双方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补偿,但是房子产权还是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
一、婚前财产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不同的财产处置行为和方式有时也会造成财产形态和归属的变化,以房屋为例:
(一)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前用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的这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日后离婚了,就由双方协商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对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进行补偿的。
(三)不管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还是婚前出首付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如果双方协商,比如说签订协议,这个房子是算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情况房子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四)若婚前有多套房产,但在婚后对房进行了变卖,所得房款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还房贷离婚后贷款的房子归谁
一方还房贷离婚后贷款的房子归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需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婚前一方买的,一般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属于一方所有,除非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平等分割;
3、婚后买的,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4、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还贷款了,不管是谁还,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三、离婚协议房子归我,但是房贷还是老公
这要看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婚前购买的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享。如果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前或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但是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如果一起还贷(无论对方是否有收入或婚后是否实际还贷),贷款部分和婚后增值部分应由双方平分。
法律主观: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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