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井田制?

什么是井田制?,第1张

  概念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奴隶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饼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部分人是奴隶社会里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奴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奴隶的危险。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混合征收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实物地租逐步占据优势。在国野分制下,国人不纳税只承担军赋,野人纳税。军赋最初只是有事时候征收,逐渐演变为按年征收。税是征收的行政费用,收取的禾。军赋,包括了人力、物力混合征收。后来国野混同,赋税也就混同了。赋税一般是以邑丘甸为单位征收,类似人民公社制度,以一个社会集体为征收单位,这个社会组织同时也是行政/军事/财政基本征管的基本单位。国人和野人由所属的里社组织分配田宅土地,而后承担劳役和赋税。井田制的规划,一平方里田地,分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其余为沟渠道路,分配给八家,每家一百亩,供其养家糊口,另一百亩为公田,八家负责同耕,出产全部归公,收获时节,以里社邑丘甸为单位征收,集体将应缴纳的物资收集好送到领主或官府的仓库,财政收入分配一般是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诸侯收取大夫和国人的贡品,大夫依靠采邑的租税收入作为俸禄,士以所受的公田收入作为俸禄(下士受食田一井,公田百亩,与上农收入相同)。统治者直接将土地和人民组成行政社会单位,层层分封分配,用这种单位的作为俸禄。这种统治方式(分封制)上古的缺乏管理条件和技术条件的相适应,即统治者的直接管治能力有限,超过管治幅度就会导致统治失灵,为了加强统治,扩张领土,实行分封可以有效克服当时的技术局限。这种管理和技术的局限,一是缺乏知识分子和管理人才稀缺,社会没有足够的人才来支持职业官僚基层和官吏集团的存在,也就是说没有那么多官吏(当时的士是武士);二是当时没有纸张,只能用竹简,信息传播速度很文化传统积累十分缓慢,行政管理缺乏有效的工作载体和技术手段;三是骑马技术尚未发展和完善,交通通讯相对落后,无法支持广大地域的集中管理;四是以氏族——宗族组织为社会基础的中国社会,适合和需要基层自治和自我管理;五是农业发展,对土地的扩张和殖民开发,与土著民族的长期争斗,需要当地的统治这拥有较大自治权,方便灵活处置各种情况,适应形势变化,因而分封比直接派遣管理更加适合应对新征服地区的殖民和巩固。显然领主们的开拓积极性是官吏们无法比拟的。交通运输的条件的限制,又限制了征集和集中粮食的能力,显然当时还没有能力常年供应一支常备军,只能把兵力分散就食,而不是集中起来,从各地运粮供养。而将土地和人口组成单位作为收入分配的办法,也省却了组织、技术上征集粮食、统计数据、管理大规模仓储和运输等难题。最重要的是这与兵农及万事合一的管治和军事体制密切结合,领主承担的是以军事为主的综合性义务。当官吏人才越来越多,通信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改进,兼并战争越来越激烈,这就使得统治者扩大自己的直辖领土成为可能和必须。

“井田”是指将方里九百亩土地,划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八家共耕中间的一百亩公田,每家都有一百亩私田, 这种土地的划分使用方式,其形犹如“井”字。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奴隶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井田,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饼种。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这部分人是奴隶社会里的普通平民。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奴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奴隶的危险。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时间:西周

原因:巩固西周统治,扩大疆域,保障周王土地私有

内容:井田为周王所有,由上下分给庶民,庶民只有使用权,不可交易买卖。

实质:周王土地私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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