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一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为:\x0d\\x0d\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x0d\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x0d\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x0d\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x0d\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x0d\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x0d\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x0d\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主观:

领了结婚证后,理论上是要去公安局户籍科将自己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由“未婚”改成“已婚”,但是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也可以选择不去做变更。但不更改户口的话,可能会对未来进行一些手续或业务的办理造成不便,因此,建议结婚后还是去公安局变更一下户口信息。办理户籍信息变更的,需要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对被批准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持原材料再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办理变更手续的,需本人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可由他人代办。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主观:

结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结婚迁移,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一、首先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让他们写接收证明;二、其次,就要到迁入的镇计生办进行填写证明;三、然后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四、紧接着就要到县户政府批字还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五、同时还要到迁出的居委会填写迁出证明;六、而且一定要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七、最后就要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客观: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转到男方: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小孩上户口。

1、不会因你情况的特殊性而改变,因此,你尽快领取复婚证。取到了结婚证去所属村委会说明情况,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2、因为上户口是在派出所,派出所只认证不认人,要符合条件的人才能上户口。所以,你最迫切需要的是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就走流程。

办结婚证是不需要迁女方户口的。

男女结婚登记只要选择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当然结婚迁户口有时候更是为了享受当地的政策,以及孩子上学教育等原因。

具体是否要迁户口,新人可以从未来家庭生活的安排上考虑。

女方迁户口流程:

1、把落户申请交到男方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派出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派出所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3、把《准予迁入证明》交给女方当地派出所,女方当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并销户,出示。

4、持结婚证、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开具“户籍证明”。

5、持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报给公安局审批。

6、全部手续通过后,会给予新的户口本,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值得注意是《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40天,若是过期了,可以去公安局进行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主观:

需要孩子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以内,凭孩子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申请给 孩子上户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不需要。

首先,领结婚证的时候是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都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因此,领证是不需要迁户口的。

再者,在领完结婚证之后,迁不迁户口也都是可以的,主要还是看当事人的想法。当然,如果不迁户口,那么就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政策和福利,而不能享受另一半户籍所在地的福利政策。因此,对于以后买房、生育等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双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4、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5、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登记结婚的流程:

1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大家需要提前去把单身证明和两者之间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带到民政局;

3提交2寸近期两人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提前拍好,也可以现场拍。

需要迁户口的话,男方这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女方那边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户口迁移流程: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需要迁户口的话,男方这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女方那边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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