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证上应当在“登记机关”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办结婚证有以下流程: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盖章肯定也是需要的,有印章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6、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
法律分析:结婚证上盖蓝章不一定是离婚。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取得离婚证,或者取得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最后再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的,起诉方需要到被告方的户籍地,递交离婚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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