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结婚没有彩礼?

为什么结婚没有彩礼?,第1张

我可以为你分析一下彩礼在婚姻中的作用,以及你可能会如何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做出决策。

彩礼在很多文化中是一种传统习俗,它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彩礼的来源和金额因地区和文化背景而异,通常包括金钱、珠宝、家具等礼物。彩礼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1 经济支持:彩礼可以为新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支付婚礼、住房等费用。

2 面子和尊重:彩礼可以展示家庭的经济实力和对新娘的尊重。在某些文化中,彩礼的多少可能被视为衡量家庭地位的标准。

3 传统习俗:彩礼是一种传承已久的传统习俗,在很多文化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然而,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彩礼在婚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些人认为彩礼可能导致家庭矛盾、压力和不公平待遇。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更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感情基础: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两个人的感情基础和相互信任可能成为决定是否结婚的关键因素。

2 共同价值观: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双方的共同价值观、生活目标和家庭观念可能变得更加重要。

3 财务规划: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双方需要共同规划财务,以确保婚姻生活的稳定和幸福。

4 家庭支持: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双方家庭的支持和理解可能变得更加重要。双方家庭应该尊重彼此的观念和选择,共同支持新人组建新的家庭。

总之,彩礼在婚姻中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在没有彩礼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更关注其他方面的因素。在做出婚姻决策时,双方的感情基础、共同价值观、财务规划和家庭支持等方面可能是更重要的考虑因素。

适当的彩礼存在有其合理性,在现代已经开始具备更多的“保险”性质。

彩礼的变迁和很多因素有关:

1、工业化进程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加剧。这一方面增加了货币化工资在社会中的受重视程度,也进一步扭曲了传统的非货币化劳动的价值评价。另一方面,这也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多的货币需求,这让女性开始更多走向职场以满足家庭开支,但是工作-家庭冲突在传统家庭分工角色面前显得更为突出,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人问男性“怎么平衡家庭和工作”。

2、中国的婚姻制度和法律以及家庭福利。我们国家的家庭福利主要是私人供给,女性和男女方父母承担幼儿照护责任,而国家几乎不会为这部分提供福利(现在逐步有一些政策,但不多)。其次,婚姻制度上,总体上对女性的生育成本和损失考虑不够,离婚后抚养费执行效果不太好。

在上述两种背景下,女性在变迁中是面临冲突最多的群体。一方面社会期待变化了,生活压力需要女性也进入职场,与此同时女性本身也有自身的社会价值要去实现。但另一方面,生育成本、传统角色、婚姻制度和福利又在将女性往回拉扯。在此基础上,如果正式制度对女性的生育成本没有合理的补偿(离婚风险),女性就会在婚前做好打算,这让彩礼的“保险”意义逐渐增加。

3、离婚率和出轨率的提升进一步加剧了女性风险意识。本质上在传统社会中,男女结合,男主外因为婚姻契约的稳定性女性可以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分享家庭分工的回报,所以苏南地区比较重视嫁妆而不是彩礼,因为宗族提供了婚姻稳定的保障,以及道德风险的制约。但假设随着离婚率提高,意味着其中一方随时可以终止合同,男性因为家庭分工相对少,社会期待和家庭期待没有冲突,往往在职业上有更好的发展,一旦离婚女性前期的“无薪酬”分工的后续兑换期限就没了(注意家庭主妇是不能共享男性职工保险福利的,除非依然在婚内可以间接分享),这显然增加了女性风险,所以这是第二个彩礼“保险”性质增加的原因。

4、生育时间的限制和重新开始婚姻的可能性(即机会成本)。女性在45左右绝经,但男性在年纪较大还可以生育(就算精子质量不好流产损伤的也是女性)。因此假设两个人同时在44离婚,男性不要孩子抚养权,完全可以完完整整开始新的婚姻生活,和年轻的女性生育。意思是他确实有第二次选择人生的机会。但女性因为生育限制,基本不可能开始新完整婚姻生活,加上如果家庭分工比较重,其更容易在离婚后因为职业技能中断而陷入贫困。这也会驱使女性自保。

以上的种种其实都有个提前,那就是重男轻女导致的男女结构失调,这让女性的议价权增加了。所以,彩礼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给社会传递一个性别失衡需要调整的信息,算是一种自我纠正。而且很多地方的彩礼现在都不是女方父母收,而是给小家庭或者女孩子,所以本质上只要婚姻存续对男女双方都有利。

综上,不要一看到彩礼就跳脚,其实很多和我们的社会制度,文化还有经济变迁有关,和女性具体的风险和处境有关,有些风险(除了怀孕生孩子)在家庭主夫身上一样成立(特别是职业发展上的)。如果我们的法律依然不完善,福利保障不足,那么或许适度的彩礼是必要的,也可以增加双方的粘性。当然,过度的彩礼肯定是反对的,物极必反。也呼吁制度和福利更加完善,期待一个家庭友好型社会出现,这样就可以把博弈从制度上消解一部分,减少性别对立。(转载请留言)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对方家里家庭条件确实困难,我们是真心相爱,而且男生也肯努力上进,没有彩礼并没有关系,彩礼只是一种形式,如果对方拿出应有的结婚态度,实在是拿不出来,也不会太在意,毕竟我嫁的是这个人,而不是那份彩礼。

如果是另一种条件,对方家庭条件富裕,却依旧一毛不拔,不愿意出最起码的彩礼钱,我觉得这就是原则问题,我肯定不会嫁。彩礼是一种形式、一种风俗,如果对方家里条件足够担的起这个彩礼,这个形式我还是需要的,结合对方的家庭条件,适当的拿出一些彩礼钱。我觉得彩礼钱并不是说我嫁给你,你就要给我这些钱,而是对我最起码的尊重,况且彩礼钱最后我还是要带回男方家。女方收彩礼这是 的结婚习俗,是传统,也是一种礼仪的体现形式,对方家里有这个条件拿出彩礼钱,而不愿意拿,我觉得就是结婚的态度有问题。对方拿彩礼,拿多少,代表他家的态度,你拿而我接不接受这份彩礼,则是我的选择。你拿了我不要,和你不拿这两者有本质区别,若连起码结婚的彩礼钱都不愿出,你怎么保证结婚以后会对我好,会尊重我。

其实,在我看来,所谓的彩礼,并不在于数目的多少,而是对方结婚态度的体现,代表着男方的一份心意与诚心。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民法典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离不开民法。大到签订合同、成立公司,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婚姻纠纷,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要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自《民法典》内容公布以来,很多人对于结婚彩礼的问题有很多误解,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某视频网站上流行的一个说法。

      女方问男方说:能不能年前就结婚彩礼给十万就成。

      男方回答:过完年再结婚吧,彩礼我给20万。

      女方冷笑:你以为我傻,明年《民法典》实施,结婚收彩礼就违法了。

      然而,《民法典》真的有如此规定吗

      那2021年《民法典》不允许要彩礼是真的吗要彩礼犯法吗

      一、《民法典》不允许要彩礼是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里所说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以索取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索要彩礼的现象。结婚时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在我国由来已久,近年来彩礼给付还有愈演愈烈之势。男女比例失调,成为彩礼金额日益高涨的一大诱因。尤其在农村,为给儿子娶妻成家,使许多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但是对于彩礼是否可以收、收多少,需要对《民法典》进行正确理解。

      1对于收彩礼就违法大家对政策理解的不够全面,国家没有禁止女方接受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索取财物和适当彩礼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天价彩礼。

      3所以国家并没有规定不要给彩礼,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肯定是要保留的。

      因此2021年结婚收彩礼依旧是合法的,并不会造成犯法。

      二、《民法典》: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

      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人们习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举行了婚礼,就进入了实质的婚姻阶段,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返还彩礼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实际已经同居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而且,还应注意彩礼返还的范围,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是否发生了必要的消耗,比如筹办婚礼、购置了共同生活物品或者已经实际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等,另外还应考虑到女方是否有陪嫁一定财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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