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在结婚证第二页进行查看。结婚证上共有两个公章,一个是人民政府的公章,另一个是颁证单位的婚姻登记专用章,可以在结婚证上进行翻页进行查看。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
法律主观:
结婚证件照尺寸是:2寸。,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8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片(结婚登记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53mm35mm(宽高)”。,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通常情况下,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残疾人须有亲属在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婚礼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身份契约。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6、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不可以。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但是,夫妻结婚后可以进行财产公证,也就是夫妻财产协议的公证。在夫妻自愿、不违背法律、不侵害第三方的前提下可以达成财产划分协议,并进行公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结婚证一个人只有一本。 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每个人只能与一个人结婚(当然,丧偶与离婚的除外),这也就意味着,合法的结婚证只有一本是合法有效的。
2、但如果某人有重婚行为,也可能取得两个结婚证,只是有一个才是合法的。另外,重婚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要没有被揭发检举,一般是不受法律追究的。”
两个女生不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自由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法定结婚年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
1、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相关法律倡导婚姻自由,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两个女生不可以领结婚证。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自由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法定结婚年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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