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领结婚证,直接走不会被判刑,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可以随时解除的,不需要通过民政局或者法院的程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可能会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纠纷,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
如果你想离开这个男的,你有权利这样做,不用担心法律上的责任。但是,你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这要看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双方的协商。一般来说,如果是男方有过错(比如家暴、出轨等),那么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如果是女方有过错(比如婚外情等),那么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如果是双方无过错或者共同过错,那么可以协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要看孩子的年龄和意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一般来说,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那么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那么优先考虑由孩子选择的一方抚养;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那么由孩子自己选择抚养人。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这要看双方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财产的出资或者贡献。一般来说,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是经国家法定程序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夫妻关系的证件。它是婚姻关系产生、维持和解除的重要法律凭证。据我所知,具有婚姻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一系列法律权益和义务,这是没有结婚证的情侣所不能享受的。
婚姻是社会伦理和法律所承认和规范的一种关系。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对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因此,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将有助于控制社会风险,避免一些不良现象出现。
结婚证能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互相尊重、忠诚、互助的原则,夫妻之间可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维持家庭稳定。有了结婚证,夫妻关系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保障,像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都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和规范,让夫妻在法律上享有应有的权益。
结婚证也是一份文化和历史传统的传承。我们所在的社会总体是以婚姻登记制度作为婚姻制度的形式,这一制度也代表了我们国家的文明和进步。相对而言作为传统文明的一份相传,结婚证也是一份珍贵的家庭资产,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结婚证代表了一种法律、文化和传统的综合意义,即使感情再好的情侣或配偶,也应具有婚姻登记。这样才不需要为未来的问题操心,才能够从法律层面规范夫妻的责任和权益,保障双方的利益,让婚姻的关系更长久、稳定。
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种,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1高分急求:没有结婚证怎么开结婚证明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没领结婚证情况下能开证明办准生证吗
不可以
办理条件:
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提交材料:
本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异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3没有领结婚证,但登记过了,这算不算结婚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 、不设区的市人民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 。
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结婚登记的意义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1)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人民 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2)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 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注册登记 结婚最重要的是注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
不合法,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若想发生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效力,双方应当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婚没有领结婚证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不能按夫妻有关系处理,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男女可以自愿办理结婚登记的,而在结婚之前,很多男女还会订婚的,订婚一般是确定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订婚没领证受法律保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婚没有领结婚证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不能按夫妻有关系处理,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二、婚姻无效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
5、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
二、关于处理非法同居案件中,双方对非婚生子女抚养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处理已达成协议,是分别制作判决书、调解书还是用判决形式一并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解除非法同居案件中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属于牵连之诉,应予一并处理。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只须将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直接写进判决书即可,无须分别制作判决书、调解书。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本有关整个家庭的信息,如印章和文字必须清晰有效;还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两者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还可以带两张两寸彩色照片,或者在民政局拍摄。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回答结婚意向等问题;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填写正确信息,并在声明人处签字、按手印;等待工作人员检查完所有的信息材料,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主观:
一、有婚礼没领结婚证算结婚吗
有婚礼没领结婚证不算结婚,需要进行 结婚登记 才具有婚姻关系,结婚登记需要的东西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结婚登记是否必须自己亲自去
结婚登记是必须自己亲自去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法定结婚登记年龄
1中国大陆 法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中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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