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新人双方中必须有一人户籍所在地为上虞;其次双方均满足《婚姻法》的规定,如男应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无法律不允许结婚的血缘关系等;第三,需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户口本为集体户的需要集体户首页的复印件;第四,新人结婚的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也可到上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时现场拍照。
上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市民大道987号(半山路妇幼保健医院附近):
电话:(0575)82212190,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如需办理准生证,需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当地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办理时一般需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可由男方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等。
旧式婚礼的繁文缛节、铺张排场名目繁多,主要有定亲、纳聘、成亲、回门4道程序,贫富之家因经济条件不同,其繁简排场有所不同。定亲,由媒人说媒,定亲称“吃茶”。男方通过媒人问女方生辰年庚,称“请庚”。请算命瞎子排八字,称“合肖”,以是否相冲相克决定联姻。纳聘,又称订婚过礼。双方联姻后说定彩礼(俗称财礼),男方择吉日分头盘、贰盘送往女家。头盘送去部分彩礼并附龙凤大贴,后者是双方订亲不得反悔的唯一凭据。贰盘也称“催节”,男方正式选定结婚喜日,把全部彩礼送往女方,女方便筹办嫁妆,作好嫁女准备。俗话说“只有挑日子讨媳妇,不能拣日子嫁囡”。嫁妆有“一箱一柜”、“二箱二柜”、“四箱四柜”等,但均须带有一只马桶,俗称“子孙桶”。桶内放彩蛋、生花生果、胖米花和红纸包,到男家后须有由新郎弟弟提进新房,由第一个在马桶里撒尿的小男孩拿取彩蛋和红纸包。成亲,按择定吉日,男家备大红花轿(寡妇再醮和纳妾不得用花轿)、吹敲(民间吹打乐队)在晚上去女家迎娶。新娘在临嫁前一天“开容”,上轿之日,先拜祖先,聆听父母教诲。新娘装扮有三种,一曰“死打扮”,来自民间桃花女的故事,向村内神福寿双全的老太借寿衣寿裤穿着,南宋以后兴凤冠霞披的“彩打扮”,民国年间又行戴花披纱的“文明打扮”,后者多见于城镇。新娘由兄或弟抱上轿,轿子抬走后,其母亲要在上轿的地方坐着大哭一场,说“哭哭发发,大哭大发”。轿到男家后按选定良辰举行成亲仪式(拜堂),拜堂后由男方家人在地上递铺麻袋(意为“传宗按代”),新郎用红绸牵拉新娘踏袋而过,由神福寿双全的长辈手棒花烛送入洞房,用甘蔗挑去新娘的“盖头红”。进房后,新郎新娘要抢位坐床,谓谁占位大,日后家事由谁作主。东乡无抢位之习,由老媪按二人肩膀,同时坐下,以取白头皆老之意。接着吃细汤团,称“子孙汤团”。晚上闹新房,俗称“吵房”,直闹到深更半夜,须公婆、媒人出来赔话方罢。回门,婚后三日称“三朝”,新郎陪新娘回娘家,称“回门”,当日原轿去原轿回,不能过夜,如不“回门”,新娘则要过三年才能回娘家。
不需要预约。
根据相关信息查询,上虞结婚登记不用预约,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
上虞区,隶属于浙江省绍兴市。位于浙江省东部、绍兴市东北部,钱塘江南岸。东邻宁波市余姚市,南交嵊州市,西靠柯桥区、越城区,北濒钱塘江,与海宁市、海盐县相望,面积1403平方千米。
诸暨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 暨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2层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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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婚姻登记中心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北直街488附近
工作时间: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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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婚姻登记处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半山路与青春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东侧)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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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服务中心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北直街488号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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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婚姻登记中心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市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1楼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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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以申请、审查以及登记三个环节为主。
(一)申请
与结婚登记条件相符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包括华裔、常驻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需持本人有效护照、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当事人的申请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查明提交的结婚申请是否在条件范围之内,如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结婚登记申请相关的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然后发放结婚证;对于离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为什么不给予登记。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的受理回执单。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不给予离婚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有不愿离婚的想法,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与离婚登记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及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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