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结婚五次女子胜诉,为何还是不能结婚?

被结婚五次女子胜诉,为何还是不能结婚?,第1张

和男友经历十几年的爱情长跑后,河南驻马店女子尚尚(化名)在 2019 年年底准备迈入婚姻殿堂。当他们开开心心去领证时,却被告知她已在全国 5 个地方分别与 5 名男子 " 登记结婚 ",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被结婚 "5 次的她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被拒后,她通过信访、报案以及诉讼等方式展开艰难的维权。

 8 月 13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尚尚诉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这个结果对她来说是个好消息,但五个地方的婚姻登记还有一处未得到撤销,尚尚仍处于 " 已婚状态 ",现在她已经当上了妈妈,但一本真正的结婚证对她来说还遥不可及。

 五次 " 黑婚史 " 像抹不平的伤疤

 今年 38 岁的尚尚在 7 月份产下一子,目前在坐月子。聊起这九个月的经历,她心力交瘁," 高高兴兴地去领证,遇到这种事,莫名其妙呀!我不想背负 5 段婚姻,说起来就是黑历史,就像一块块抹不平的伤疤!"

 尚尚和男朋友王新(化名)爱情长跑了十几年,终于决定结婚。2019 年 12 月 10 日上午,她和男友一起来到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她把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后,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因为在系统里查询,尚尚竟和 5 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目前都处于 " 正常婚姻状态 "。

系统显示尚尚和 5 名男子办理过结婚登记

 听到工作人员的答复,尚尚和男友当场蒙了。" 我结没结过婚,难道自己不知道吗?" 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见过很多这种自己结过婚但否认的情况。" 他们的态度就是我在撒谎,更过分的是,他们还觉得我是在骗婚。" 周围人的议论让尚尚喘不过气来。

 " 他们劝我男友,说再跟我领证,我就结 6 次婚了。" 但王新坚信自己与尚尚相识十几年,从未见她与其他男子有染,不可能会登记结婚。王新努力压制自己的情绪:" 我们认识十几年,知根知底的,她不可能跟别人结婚,我一定要知道是怎么回事。"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反复确认,输入尚尚的身份证号,电脑系统自动关联出她与 5 名男子的结婚登记信息,分别是:

2004 年 9 月 21 日和山东的孟某伟

 2004 年 11 月 2 日和河北的杜某涛

 2004 年 12 月 17 日和河北的王某

 2005 年 6 月 23 日和安徽界首的尹某

 2005 年 7 月 19 日和江苏如东的沈某某

5 次结婚登记信息集中在 2004 至 2005 年间,尚尚告诉记者,那两年她一直待业在家,没有出过远门,身份证也没丢过,这 5 个男人她一个都不认识。" 工作人员说要想彻底弄清楚,只有去这 5 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查到详细信息。" 

工作人员查询到尚尚的婚姻登记信息

 为弄清原委,尚尚与王新请假一起来到安徽省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询后再次证实尚尚的 5 条结婚登记信息。" 那张结婚登记表上有签字、指纹、照片,民政局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人不是我。" 但工作人员表示," 尚尚 " 当年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的是 15 位的第一代身份证,而尚尚现在使用的 18 位二代身份证关联到了 " 尚尚 " 的结婚登记信息。工作人员称两个尚尚是不同的人,极有可能是 15 位身份证重号导致的,他们没办法消除掉 " 尚尚 " 的结婚登记信息。

尚尚去安徽界首市民政局查询到的婚姻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又称:" 结婚证在我们这办理的不假,但 2005 年民政内部系统还没有全国联网,我们怎么知道尚尚到底长啥样,她把照片换了,我们也核查不出来,而且人家两人是自愿结婚的。"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尽到了工作的职责,证件真伪他们无法核实,建议报警。

 经过维权,三个地方撤销了她的婚姻登记

 正当尚尚和男友奔波于各地民政局时,她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两个月,为给孩子办准生证,她询问民政局能否先办结婚证,工作人员回复:" 你现在还处于婚姻状况中,如果我们给你办理,那就是重婚罪。"

 此后,尚尚以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其本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的虚假婚姻登记信息。遭拒后,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尚尚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报案后,取得了一些进展。

 河北省公安机关给民政局出了份材料,民政局直接撤销了尚尚与王某、与杜某涛的结婚登记信息;

 因安徽界首市的尹某已去世,界首法院判尚尚的婚姻登记是无效行为;

 而山东邹城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尚尚的诉讼请求;

 如东县民政局答复尚尚其没有撤销权限。

 尚尚于是诉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 2005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其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

 尚尚称,其实她本意并不想起诉,因为起诉需要立案、审查、开庭,花费很长时间。" 我一心想着要在孩子出生前拿到结婚证,想通过沟通,民政局能帮我撤销结婚登记信息是最好的,但经过一个月的沟通,没有结果只能起诉。"

 尚尚之前是一名销售员,年底正是最忙的时候,为了跟进事情进展,不得不把工作辞了。为了省钱,她自己学写起诉书,每天都处于焦虑状态。" 医生说我这个年纪怀孕,本身就属于高龄产妇,到处跑情绪也不稳定,对宝宝很不好。"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法官给她建议,可以网上立案,避免奔跑。" 现在只有男友一个人工作维持家庭开销,我们有房贷、车贷,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请律师。" 尚尚回忆那段日子说:" 真的很委屈,一次一次碰壁心力交瘁 !"

" 被结婚 " 五次的尚尚与她 " 结婚 " 的江苏男子疑似被骗婚

 受理该案后,南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锦辉立即前往如东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邻居进行调查。王锦辉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们拿着尚尚 2005 年及 2019 年的照片给沈某某辨认,沈某某当即表示并不认识尚尚。王锦辉又找到沈某某的家人、邻居核实,他们一致认为照片上的尚尚并非 2005 年与沈某某结婚的冒名女子。

 沈某某称跟自己结婚的女子早已不知去向。当年,沈某某在南通一菜市场认识了一个朋友,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河南女子,该女子有个腿患残疾的哥哥。没多久,沈某某就与该女子商议结婚。" 她哥哥提出要一万元彩礼。" 沈某某并未犹豫就答应了。婚姻登记后两三个星期,沈某某跟新婚妻子提出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妻子也爽快地答应了。

 沈某某和大舅子一起回河南帮妻子迁户口途中,腿患残疾的大舅子居然在服务区跑掉了。沈某某接到家里电话,称他的新婚妻子也跑了。沈某某去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警方回复称身份信息是对的,但照片不对,身份证系伪造。2010 年,沈某某找了新女友准备结婚,于是诉讼到如东法院拿到了离婚判决,他凭离婚判决到婚姻登记处登记了结婚。

 南通当地法院判民政局删除错误登记

 紫牛新闻记者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的案件,如东县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尚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法,系无效行政行为。且尚尚的 " 婚史 " 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该无效行为对尚尚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持续侵害,尚尚向如东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该错误信息的存在。

南通开发区法院在线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删除。胜诉是个好消息但想领结婚证还是很难

 一审宣判后,尚尚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在线感谢法官时说:" 这件事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现在法院终于帮我解决了问题!"

 尚尚告诉紫牛新闻记者:" 走投无路时,这个宣判给了我一线希望,而且法院还主动帮我找了法律援助,挺感谢他们的。但我还是不能领到结婚证,现在山东那边民政局里我的婚姻状态还存在,只有那边的婚姻登记信息消除才行,但那边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

 " 现在宝宝都出生了,结婚证还没拿到手,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准生证、出生证明、孩子落不了户。" 尚尚说,原本生孩子有生育险,住院的花销是可以报销的,没有结婚证现在报不了。

 " 我们村里有政策,每个新生儿有 6000 元补助,但必须有结婚证、准生证,但这些我没有。" 为了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他们上星期去郑州花了几千元做亲子鉴定,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办孩子的出生证明。

 " 幸运的是家人一直支持我,他们一直鼓励我,慢慢来,总会解决的。" 尚尚说,最近她给有关部门写了申诉材料,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但得到的结果是让她等待处理结果。

 尚尚的最后一个 " 婚姻登记 " 何时能被纠错?她什么时候才能领到真正的结婚证书?我们和她一样,翘首期待。

广西一位苏女士准备跟男朋友登记结婚,到了民政局后却发现,自己在5年在河北保定有过"被结婚"后又"被离婚"的记录。她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记录,但法院以已超过5年起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当地民政局终于联系到了苏女士,表示将为她办理撤销手续。

类似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新闻报道中很常见。贵州也有一位王先生向媒体爆料,自己9年前丢失了身份证,期间"被入职"了16家公司,还被成为杭州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只好一家家公司去申诉处理,为此付出了很多精力和财力。

至于银行卡被盗刷、个人账户被别人注册,这样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了。

我们的身份信息应该如何保护?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越来越担心了,如果身份信息被盗用,说不定哪天就发现自己莫名欠了大额贷款,或者被成为法人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征信也极有可能被影响,之后买房买车说不定会受影响。哪怕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要把事情都处理妥当,通常也劳心劳力。

对个人来说,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身份信息被盗用,是我们自己的责任。但避免身份证、个人资料丢失后,被不法分子盗用,这就超过了我们的能力范围。我们能做的只有及时挂失或报警处理,而资料审核、信息监管的责任,又应该由谁来负呢?

苏女士的案例中就存在很多疑点。5年前苏女士"被结婚"又"被离婚",如果她本人没有到场,婚姻登记处是如何为她办理业务的?还是说,这个审核的过程虽然有,却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审核的作用。

又或者,审核过程是相对严谨的,却也避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按照现在骗子的技术手段,总是有种种办法可以达成目的。如果政府部门无意中成为了骗子的"助力",哪怕事后积极协调处理问题,从法律法规上,也存在很多无法协调的困难。

公共服务部门除了要帮助群众妥善处理好这样的事件,避免更糟糕的结果,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切断信息被盗用的源头。制定更完善的信息管理、审核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网络技术的手段做好监控,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在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也绝对不能放松对个人信息的审核和确认。比如说或者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的推广,实现系统精准审核,确保是本人办理业务。比如通过全国联网的方式,保证信息联通来避免异地盗用信息。

我们在保护好个人信息之余,如果遇到了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务必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而其他责任,只能期待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承担起来,让我们免受信息盗用之苦。

女子的心态最容易崩。

一、女子害怕男子误会

两个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就算顺顺利利都容易造成各种大大小小的误会,女子的被结婚,还是民政局“石锤”,男子纵然会难过,但是受委屈的女子更是有口难辩,真的很无助和崩溃。

就跟《孔雀东南飞》里面的焦仲卿和刘兰芝一样。明明是焦仲卿的母亲对刘兰芝不满意,刘兰芝在哥哥的压迫下不得不嫁给别人,而焦仲卿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是责怪刘兰芝变心。绝望的刘兰芝一念之差,赴了黄泉。焦仲卿当时对刘兰芝责怪也是难过失望的表现,但刘兰芝本身身不由己就内心备受煎熬,渴望理解,焦仲卿的态度更是压死刘兰芝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女子已经怀孕

女子怀孕,领证本身就已经迫在眉睫。发生被结婚的事情后,请求其他地方的民政局撤回之前的结婚登记,还被拒绝。这件事并不是因男子而起,甚至男子也是受害者之一,女子无法责怪男子,还要担心肚子越来越大,以后男子会变心。女子内心真的很煎熬。

挺着大肚子,女子还得去为此事奔波劳累,换谁都会崩溃。

三、男子也会崩溃

如果男子十分爱这个女子,他也会很崩溃。如今男子娶妻难,好不容易找了个老婆,老婆也怀了自己的孩子,却因为这件事节外生枝,无法顺利领证,到时候孩子出生连准生证都没有,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男子都会十分崩溃,着急上火。

但如果男子不爱女子,并且本身责任感不强,反而会因此找到理由对女方进行打压,让女子受委屈,这样的情况下,他不仅不会崩溃,还会偷着乐。

所以,男子会不会崩溃要看男子人品,女子是肯定会比较崩溃的。就算一个不着急结婚的人,无缘无故变成“已婚”身份,对自己未来的婚嫁也会产生影响,肯定比较难过。

可以结婚了。8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3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河南驻马店“被结婚”五次女子尚某诉江苏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的案件,如东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记为婚姻一方,婚姻登记重大、明显违法,系无效行政行为。

且尚女士的“婚史”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该无效行为对尚女士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持续侵害,尚某向如东民政局申请撤销,如东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该错误信息的存在,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扩展资料

“被结婚”五次的女子

2019年12月10日,河南驻马店的尚某与男友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五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尚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以“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其本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要求包括如东县民政局在内的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其相关的婚姻登记信息。如东县民政局答复称,县民政局没有撤销权限,拒绝了原告的申请。

尚某诉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其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

人民网江苏频道—“被结婚”五次女子状告南通如东民政局胜诉,婚姻登记无效

8月18日,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3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河南驻马店“被结婚”五次女子尚某诉江苏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

新婚对于很多年轻人就是从情侣到夫妻的结晶,经过了风风雨雨才踏上婚姻的殿堂,任谁都不愿打扰这份美好,但今早起床就看到一则新闻,19年末,河南驻马店的一女子在与男友办理结婚之时,民政局却告知女子在05年却已经和五名男子登记结婚,不能办理登记手续。

事情就在这,女子在此前并未有结婚情况,更别说五次了,整个过程女子没有一点知情,随后该女子要求该如东县民政局撤销结婚档案,但该民政局却表示无此权限,撤销不了,女子就将民政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冒用他人身份,致使本人无法结婚。很明显,该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某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规,是无效行政行为,而在尚某在提出撤销申请,如东县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机构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是拒绝申请,任由错误信息继续存在,对受害人造成伤害。

错误信息的登记是谁的责任

我认为,此次的责任应是该如东县民政局的责任,咱先不说女子被无缘无故结婚五次,在民政局已了解事情真相,却仍然任由错误信息存在,不加以给予补救,还以无此权限为由拒绝更改,这本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国家登记机构,应牢守国家给的责任与义务,积极为人民提供应有的服务,而不是在遇事推卸责任,置之不理,被结婚五次而不告知当事人,这明显就已经违规,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就算是国家机关,也逃不了。所以说还是守好自己的责任就好,盲目的推卸自己的责任只会让事情越闹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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