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近亲结婚的三代是指自己(兄弟姐妹)为一代,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为二代,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的兄弟姐妹)为三代,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就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
近亲结婚的话题是遗传咨询开设以来最多内容之一。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扩展资料: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的基因结合到一起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
-近亲
-近亲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但是除此之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也是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系指同源于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国结婚年龄的规定:
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你好,现行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明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己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你说的第三代近亲是不可以结婚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证。虽然第四代近亲可以结婚,而且法律也允许。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是不建议俩人结婚的,从遗传学角度来说,对后代影响比较大,建议慎重考虑。
分类: 烦恼 >> 家庭关系
问题描述:
她祖祖《女》和我外公是亲兄妹。
我外公生我妈,我妈生我。
她祖祖生她爷爷,她爷爷生她爸,他爸生她。
我们很相爱,像我们这样的能结婚吗?
希望大家能提出宝贵的意见,谢谢。
解析:
可以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你们是第四代。可以结婚。三代以内是指:以自己为一代,由自己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不超过三代。你们的关系是:第一,女方的外婆与你的外公是旁系血亲,故女方与你也是旁系血亲。第二,女方与她外婆之间是三代、你与他的外公之间也是三代,故两人处于同代(俗称:辈份相同),两人与外婆、外公的血缘关系都处于三代以内。你们两人的血缘关系为第四代旁系血亲,在此条件下,你们可以根据《婚姻法》登记结婚。
放心好啦,你们结婚吧!
三代亲戚是否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直系血亲。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父、伯父、舅父、姑母、姨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此外,表、堂兄弟姐妹结婚在限制的范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