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的。
1、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2、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
扩展知识:婚检必查项目:法定传染病,较重的精神病,生殖系统畸形,先天性遗传疾病,血常规及尿常规。
领结婚证并不是一定要做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结婚双方是否进行婚前体检可以自主决定,没有强制要求了。当然,现在为了婚后健康生活着想,鼓励婚前进行身体的全面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一定要做婚检,但鼓励婚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答:领证的时候做婚检了,婚检即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及生殖检查。我国现在没有强制婚检的规定,婚检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但是婚前检查有好处,可以减少双方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因为婚检可能会提前检测出双方存在的问题。
一、领结婚证必须要婚检吗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1、婚前体检不同于常规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部分,还有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两方面内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内科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2、婚检不同于一般性的体检,更不仅仅是妇科检查。婚检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的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你们的意愿确定,这些检查的项目会对你们很有帮助。有的检查项目如进行生殖器的检查,还要得到你们双方的同意,医生既不会强迫,也不会勉强,医院和医生还会对你们的检查结果保密。
3、婚检还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除身体检查外,你们还可以得到必要的婚前健康知识和婚前咨询,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对在婚检中遇到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你们都可以提出疑义,医生一定会给你们明确的解答。担心、害怕、别扭等顾虑都是没有必要的。
二、不婚检有什么隐患吗
通过婚检,可以得到下面信息:
(一) 不应结婚的对象:1、严重的遗传病患有者和先天畸形。2、患有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不能进行正常性生活者。
(二) 不宜结婚独享,男女的双方的近亲中都患有同一种遗传病,这主要是指隐患性遗传病。
(三) 暂缓结婚的对象:1、可以矫正生殖器官畸形带手术后在结婚。2、患有严重疾病的活动期。3、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立即结婚。
(四) 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如甲肝、乙肝患者。遗传病家史成阳性。这种情况婚姻可不受限制,但要考虑生育时可能要遗传给下一代,生育风险随时存在,建议先去咨询门诊或进行治疗。
由于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因此领结婚证必须要婚检吗的答案就是否定的。在申请办理结婚证之前,是否进行婚前体检,这是由当事人给你实际情况作出的选择。当然,进行婚检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现彼此身体的一些问题,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对婚后生活的影响其实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希望被采纳,谢谢。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分析:
打结婚证可以不需要婚检,因为现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已经没有强制要婚检报告,它只是夫妻自愿性行为。也就是不做婚检可以领证。现在打结婚证没有强制要婚检报告,只是夫妻自愿行为,也就是说不做婚检也可以领证。按照《民法典》规定,两人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即可,所在地的任何区民政局都可以办理。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如果结婚当事人从双方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自愿到医院检查身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衍生问题:
结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之前领证前都需要是婚检的,而且是强制婚检。现在制度改了,直接领证就成,不需要婚检。当然,如果自己愿意检查也是可以的,免费查。建议还是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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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结婚证需要婚检吗
现在办理结婚证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各位新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不过律图小编在这里建议各位新人们最好还是做一下婚前体检,婚检对我们只是多了一个程序而已,却让我们心里更加放心,如果有什么疾病也可以提前进行医治。并且电视上放的很多的残缺儿真的很让人心疼!
选择要做婚检的新人们,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还有,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婚者可以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今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婚检这一措施,因此想要结婚的男女可以选择进行婚前体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体检。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即使进行婚前体检,那么体检费也不是结婚必须的费用。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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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结婚证一般都不需要婚检的,而在我国现在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性婚检,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地方进行登记领证。
2、从二零零三年十月开始,我国在婚姻登记处已经取消强制性婚检,以后的婚姻当事人是否要采取婚检都要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而且婚检也会利于当事人也有一定的好。
二、婚检是领证前还是领证后
1、按照新的婚姻法,规定婚检不一定非要做,都要按照自愿,如果是自己觉得要婚检的话也可以进行婚检,然后在去民政局进行领证。
2、实际上领证以后再检其实也可以的,如果一旦意外怀孕又很不幸患有遗传等的疾病就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3、实际上婚检还是有很大的好处,这样可以确保在婚后有一段幸福的婚姻。通常婚检说的就是在结婚之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检查与生殖器检查,这样才能避免疾病的发生,对一些疾病才能提早介入,提早预防措施,为以后可以生一个健康的宝宝。
4、主要婚检的好处就是利于双方与下一代的健康着想,经过婚前全面的体检,直接能发现一些异常状态与疾病等,从而就能达到以及早些诊断,和积极治疗为目的,如果说在体检当中已经发现有对结婚或者是在生育上很有可能会产生暂时或者是永久影响上的疾病,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双方与下一代的健康才有利于决定与安排,所以想领取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了,但每一个城市办结婚证的要求都不一样,因此在办理结婚证之前可以到当地先进行了解下。
法律分析:婚前医学检查是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措施,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检医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进行婚前保健咨询指导,通过婚检这道关口,直面男女双方的健康问题,为自己、为对方,为了将来的孩子负责,为爱的小家提供健康保障。建议在婚姻登记前3个月内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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