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礼钱应该归谁

结婚的礼钱应该归谁,第1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①未办理结婚证的;②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①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②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要钱,应当交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民政局领结婚证是免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一、民政局领结婚证多少钱

      根据我国的最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交纳工本费,也就是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不需要花钱的(拍摄证件照的费用除外)。

      男女双方只需要带上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就可以了。

二、可以委托他人去领结婚证吗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一个必备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并能证明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是完全自愿结婚最可靠最有效和工作起来又方便的办法,就是直接面对婚姻当事人对话了解情况。

      所以,《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提供所需要的情况。

      从结婚者本人来说,进行结婚登记是行使其结婚人身权利的行为,一经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申请人的夫妻关系。

      这种同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非婚姻当事人去代理的。

      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不论提出何种理由,也不可以委托他人去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委托他人领取《结婚证》的,是无效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后,宣告该项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

      从前男女申请领结婚证都还要收取9元的工本费,但是如今由于已经取消了这个费用,因此现在的男女领证其实就是免费的。而登记结婚是关系到人身关系的,因此就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结婚证,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那么最终就不能领到证。

结婚的份子钱时减去婚礼总支出,然后剩下的礼金,女方父母、男方父母、新人三方根据人数来分。但酒席谁收,嫁入男方之后,也就是涉及到两边的酒席钱,女方这边的礼金自己收,以前一般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有的时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要分情况来进行判断的。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领了结婚证 收了彩礼钱,没有过性生活会有坐牢吗?是不会坐牢的 结婚证你也领了完你收了彩礼钱 那你怕啥呢 没有过性生活,人家提出离婚了吗?他要提出了离婚 解说,或许以后他要就要要你收的彩礼钱你就给人退了 要不要就不用退了,怎么能坐牢呢?要你可以也不能一下子全退完 有点儿过的时间长短,过了一年以后就不用退,全退了 可以推一部分 给他就好了 那你是不是属于诈骗啊,婚姻的多属于诈骗,婚姻就不是非要坐牢了 诈婚,纯属于骗彩礼的,那可是就是得要坐牢的

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一对结婚登记证收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收费,必须收取。其他收费则属于事业性或企业性收费,包括制证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办理结婚登记证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宣誓仪式中的拍照等有偿服务,新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困难户、残疾人员等办证时,婚姻登记处视情少收或免收有关费用。

提醒,婚姻登记处所有收费项目都有公示,服务性项目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严禁“搭车”收费。

法律主观:

从2018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将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婚姻登记对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只要双方符合政策,登记领证全免费。,(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将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其他情况。,现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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