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一方结婚证怎么办理流程

补办一方结婚证怎么办理流程,第1张

1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原发布者:风闻羽化

结婚证补办程序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三、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四、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

2 一方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由于补办结婚证与结婚登记不同,因此,只需夫妻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补领即可,无需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实践中,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可能需要的材料各有不同,如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夫妻二人合影照片等等,当事人可具体根据当地的要求进行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3 结婚证如何补办 4个流程让你简单办理

一、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人数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

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三、补办须持证件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 XXX 与 XX 单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 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四、补办结婚证的步骤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结婚登记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4 结婚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 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办理条件 一、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三、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常住户口簿 3、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 XXX 与 XX 单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处登记结婚, 至今仍是夫妻关系。

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4、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5、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 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6、双方近期大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7、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 办理流程 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四个环节。

一、申请 申请人带上证件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申请人需要到各区县级以上档案馆查询婚姻登记材料。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符合补办条件的,准予登记,缴纳工本费每对9元人民币(个别地区费用略有不同),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并返还所需材料。

四、领取证件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级以上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5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 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流程

你好

补办材料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5、照片

双方三张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6 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了 补办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规定离婚需要资料:(简称五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街道出示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

但是,对于结婚证遗失后怎么办理离婚呢?

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也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7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 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况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 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一本就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可以。

法律依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第十七条 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不进行出生申报户口登记。婴儿出生后,在申报户口登记前死亡的,应当申报户口登记,同时以死亡原因注销户口。

第十八条 婴儿父母一方为军人或学生集体户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户口。婴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集体户的(不含学生集体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登记落户。

可以的,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开具结婚证明。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 (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号码证明或户籍证明。 2、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何时何地与何人 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因 结婚证丢失 ,同意前去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单位盖章。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农村村民由所在 村民委员会 出具;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3、查档证明。内容: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出证部门盖章。由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 4、双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纸合影像片三张或二寸单人像片各三张。 5、个人声明。用16开纸写明申请补办原因、理由、用途,并表明丢失的结婚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签字并按指纹。

法律主观:

不可以。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 。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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