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对解决北京户口有一定影响。
根据北京市的户籍政策,结婚后可以通过配偶的户口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北京。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结婚证并不能直接保证成功解决北京户口问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配偶的户籍必须是北京户籍,才能通过结婚迁入北京的方式解决户口问题。
其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迁入户口的手续。具体手续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北京户口的解决并不仅仅依赖结婚证,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就业、购房等。
因此,如果想要解决北京户口问题,除了结婚证,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
2012年6月6日 农历04月(润)17日 星期三 冲龙(壬辰)煞北
2012年6月7日 农历04月(润)18日 星期四 冲蛇(癸已)煞西
2012年6月9日 农历04月(润)20日 星期六 冲羊(乙未)煞东
大陆以及香港均不能,
婚姻是形式 ,没有必要很在意, 可以做一些象征性的契约、约定,重要的是你们的感情要珍惜,珍惜彼此,坦诚相对,走得远。
允许拉拉结婚的国家和城市:比利时、挪威、美国加利福尼亚、 瑞士、墨西哥、法国、丹麦、荷兰。
1 为什么想找拉拉结婚
哈哈其实这个问题没有错误,是你自己错了
因为自己要自己活着,你的这个问题我在2年前已经调查过了答案多半是为了家(父母)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你是结婚的,你会为你的BF离婚吗?结果是不会
还有一个是 如果你结婚了,让你现在从新选择婚姻你会怎末样?"""100%不会,会找BF过完一生,那个是我要的"
找拉拉也不反对个人意见吧!
如果你不能给一个女人不管是拉拉还是普通的女孩子,不能给人家幸福,给人家家的感觉那就不要去伤害他们,因为有人会给,而那个人不是你,也不是我,是非gay人士
我现在是想明白了,人活着还是要为自己,因为你来世上只有一次,生命只有一次,虽然是父母给得但是你觉得这样你值吗? 找个踏实过的人做BF也好,做生活在一起的朋友也好,快乐幸福度过一生这个是重要
幸福是自己的,谁也不会拿个喇叭去大街上喊"我生活在幸福中,你们羡慕不羡慕呀?"[em05]幸福的类型很多,因为人的认为是不一样的,有这样还有哪样的认为,有人觉得下班以后自己的爱人能在公司的楼下等就是幸福,有人认为在你通宵工作的时候,有一杯暖暖的咖啡就是幸福的!所以人的认识观点不一样,相信自己,因为只有自己知道什么是自己要的没有必要去问其他人,问问自己那个是自己要的就ok了![em06]
2 les可以结婚的方法
移民,去国外结婚。
第一个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国家是荷兰;
现在,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国家有:
1、荷兰在2000年12月通过开创性法律,允许同 结婚并领养小孩。
2法国,有国民公约(cicil,solidarity pact),同 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汗~~偶真不知道法国允许共性婚姻)
3葡萄牙,同法国一样
4比利时,世界上第二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2003年,但是该国不允许同性恋领养小孩
5丹麦,注册了的同 享有婚姻的全部权利,丹麦最强!
6瑞典,也是注册了的同 项有异 的权利,允许领养孩子
7德国,注册同 享有财产继承权注意,没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啊!不人道!在国外没有这两个权力,生活会很难的,好可怜!
8、加拿大(基本上水到渠成,虽然反对声也不小)
9、西班牙(总统有感人讲话)
10、英国(12月),我也很难相信,女王她老人家,竟然也开始接见一些同性恋活动家。
3 LES形婚 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做
这么巧。。
我也是les。
不过我现在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
不过这方面真的想过很多很多啊。
做人难。
做个孝顺的孩子更难。
既然家人有知道 那你可以试探试探一下 看看他们感觉如何
我现在和我亲爱的目标就是想现在好好读书努力一下
以后多多赚钱。
虽然很俗
但很现实
不要说男的结婚要找稍微有些能力的了
les更加不用说了
“她自己也无法照顾好自己 凭什么来照顾你”
如果没本事实力 你父母肯定会这样说的
我其实也想过。
找gay,
但是这样自己会开心么。
最好的方法 应该就是多沟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也祝lz多多好运。
我现在好期望Chi`na 能够出les能够结婚的法律啊。
不过估计得要等到三千年了。
法律主观:
您好,针对您的拉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问题解答如下: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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