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人补办结婚证手续 1、有结婚登记档案办理手续 如果老人的结婚登记档案还保存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那么就可以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老年夫妻双方或一方,还要补办结婚证,这是为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重婚,避免出现不法情况。
老人结婚证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老人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是第一步准备好补办结婚证所需的资料证件,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无血缘关系证明。然后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接着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最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发放给结婚证。
结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丢失了要及时去登记机关补办,有些老人结婚比较早没有登记档案,就要先去社区、居委会等地开具夫妻关系的证明。如果老人的结婚登记档案还保存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那么就可以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补办;但是如果老人的户口所在地与之前不同,就需要去初次领取的地方开具档案证明,然后再到双方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补办。
结婚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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