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本怎么办理

结婚后户口本怎么办理,第1张

法律主观:

关于“户口本破损了怎么办结婚证”的相关解答如下:一、办理程序: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二、办理材料: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三、相关法律: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第十一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第十二条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第二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登记结婚后需要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具体的户口迁移情形如下: (一)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 办理身份证 。 (二)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三)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 房屋产权证明 ;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 非直系亲属 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 。

领完结婚证的,户口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具体的户口迁移情形如下:

1、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2、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婚登记后处理户口的方式:一般应当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地。当事人或户主先前往迁入地领取准迁证。然后,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婚登记后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若需迁移户口,男女双方可选择事前商谈将何方户口进行迁移。一般情况下,国内夫妻大多选择将女方户口迁至男方户籍,但也有因婚前约定、工作需要、就近办理等原因,将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户籍。

法律主观:

领结婚证了可以不用转户口。,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迁到一起,也可分开。但原则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迁到住所所在的街道。目前还是迁到男方家居多。跨省市的可以随任意一方迁到对方那去,小孩户口跟谁,随意。,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综上,办理结婚后就可以迁户口,没时间限制。,不用户口本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但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内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无法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将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迁到一起,也可分开。但原则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迁到住所所在的街道。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主观:

登记结婚需要户口本。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还需要出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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