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必须马上迁户口吗

领了结婚证必须马上迁户口吗,第1张

法律主观:

不需要迁户口。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可以领证结婚。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分析:可以不需要的。领过结婚证以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要迁户口的话,需要一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另一方需要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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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不需要迁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以后户口不是必须迁,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离婚之后,可以继续留在男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2、除非本人愿意迁走户口,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迁走户口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3、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也可以选择重新立户口;

4、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可以不需要的。领结婚证的时候是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都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因此,领证是不需要迁户口的。再者,在领完结婚证之后,迁不迁户口也都是可以的,主要还是看当事人的想法。当然,如果不迁户口,那么就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政策和福利,而不能享受另一半户籍所在地的福利政策。领过结婚证以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要迁户口的话,需要一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另一方需要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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