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要带什么证件

领结婚证要带什么证件,第1张

领结婚证要带的证件如下:

1、户口本:有相关规定标明,中国的居民如果想要登记结婚,情侣双方都必须携带自己的户口本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登记申请。只有带上了自己的户口本,才能顺利登记,并且更改户口本上的身份;

2、身份证:办理大多证件都需要本人的身份证,登记结婚也不例外。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代表,领结婚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为了确保数据的精准性,登记领取结婚证是必须要带上个人身份证的。如果登记的日子里身份证遗失了,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用的;

3、两个人的合照:这个合照是要贴在结婚证上的,要求是大两寸的两人证件照合照,不可以是婚纱照、艺术照、合成照等,最好是近三个月内拍摄的合照,可以在民政局拍摄,也可以提前在其他摄影机构拍摄结婚登记照。

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登记结婚必须要带齐相关资料,首次登记结婚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是离异后再次结婚的,不仅要带户口本和身份证,还需要把离婚证带上,在登记的时候需要用到;

2、填写个人信息:带上自己的资料来到民政局之后,需要先填写一份信息表格,上面需要填写的内容是个人姓名、年龄、住址等详细的个人信息;

3、拍双人照:登记好个人信息资料,把表格交给工作人员之后,工作人员会指导大家到摄影室里进行拍摄。结婚证的照片是双人照;

4、领取结婚证:双人照拍好之后,工作人员就会开始制作结婚证。

综上所述,如果全职妈妈离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保持良好的母子关系,收集相关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并且合理沟通和参加相关调解,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按相关规定准备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携带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手续。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一、婚前体检

过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前检查是必须的,但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并不要求男女双方婚前一定要进行体检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手续前,男女双方可以不进行婚前检查,也可以双方共同自愿去进行婚前检查。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要原件加复印件,2寸免冠近期合照,一般是红底,也可以去民政局拍。

有些地方还要出具未婚证明,这个证明一般是到当地居委会开的。

可以先在网上预约领证,可以保证当天能领到结婚证,不会因为人太多排不到号。

一、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四种。具体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二、结婚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结婚证办理程序有三步。具体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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