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登记结婚的算合法夫妻吗

没有登记结婚的算合法夫妻吗,第1张

没有登记结婚的不算合法夫妻

结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应当返还 但应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合法,且这段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定权利和保障。大多数没有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一般以事实婚姻为主要表现,具体特点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有些人结婚是只有摆酒席,但并没有拿结婚证,如果两人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没有领取到结婚证,但是两人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的,以下分享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1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什么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没领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领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一定要去领证,合同婚姻、买卖婚姻都是非法,对自己都是很不利的。所以婚姻只有取得了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才能够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的差异

 1、夫妻关系是禁止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之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2

 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3

  不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不完全受法律保护,很多合法夫妻能享受到的权益,同居夫妻并不能享受,当然合法夫妻需要履行的义务,同居夫妻也不需要履行,合法婚姻关系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如下:

  1、共同财产

 夫妻是法律意义上的共同体,在婚内获取的经济资产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哪怕其中一方并没有出去工作,如果不领结婚证就结婚,那么在这段关系中获取的财产和置办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了夫妻关系除了财产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

  2、抚养权

 合法的夫妻双方对彼此有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帮助和扶持,互相照顾。

  3、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和妻子儿女,如果双方不是合法婚姻关系,那就不能继承对方的财产了。

  4、重婚罪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双方结合并没有领证,那么有朝一日,其中一方背叛了你们的婚姻关系,与别人结婚,你也没有办法的,因为法律意义上对方是单身,但是如果合法领证,这样的操作就是重婚,是触犯法律的。

法律主观:

不算合法夫妻,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可以补办,结婚证掉了后有两种方法可以补办:,1、去档案局查询结婚登记存根,由档案局出具已结婚证明,然后拿档案局证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2、双方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寸红底夫妻合影半身照片4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领证,结婚日期填写的是你们领证当天的日期。,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丢了,如果想离婚,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一致,并写好了离婚协议书,这时发现结婚证丢了,双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的矛盾较大,协商不了,这时双方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的可能性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或一方将结婚证藏匿,您想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没有结婚证又没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关系证明书》,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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