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美国最讲究说真话。说假话的后果会非常严重。代价可能是永远不得再进入美国。想想现在美国那边对中国学生做假的重处就知道了。所以,按照正常程序去签证就行了。当然最好是两人一起回来签证最好。
你们可以在美国结婚,但这并不能改变你们留学生的身份
如果你们毕业后找不到工作,那么你们必须回国
否则你们就是非法移民了
难以想象,两个非法移民怎么在美国熬十八年,而且要抚养一个孩子
而且这个孩子也要吃你们的挂捞
如果他光明正大地享受公民的待遇
那势必你们要暴露出来
你们是随时会被遣送回国的!
如果你们回国,可以给孩子在美国找监护人
如果找不到,那么你们只有带回中国抚养
但是孩子是美国公民,那么他在中国的停留就会遇到许多麻烦
因此,你们在生孩子之前要考虑好
这个孩子从出生到十八岁之前怎么过活的问题
一切从长计算,不要太短视。。。。。。
1在外国与外国人的结婚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是有法律效力的。其实只要符合国内婚姻法,在国外登记也是可以的。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办理符合当地婚姻法律规定的要求结婚登记的,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婚姻法律,中国承认其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澳洲,只要你按当地法律注册结婚了,中国是承认你的婚姻状态有效性的。不过如果双方的结婚登记要在国内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履行一定认证和公证程序,一套相当复杂的流程。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承认婚姻的有效性,为什么要履行认证和公证程序? 因为在中国,结婚后的新人遇到涉及夫妻双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比如买卖房产,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办理小孩的生育手续等,需要向相关部门,出示两人的结婚证明。这些部门无法识别国外结婚证的的真伪和效力,所以,在国外结婚登记的,必须要经过当地及中国使领馆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这也是符合国际私法要求的。 以美国拉斯维加斯的结婚证书为例,该证书需要先送内华达州的州务卿办公室认证,然后将其送至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认证后方能在国内使用。 如果中国人与外国人想要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除了涉及国内承认的问题。
2和外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
不过,如果你已经成人,18岁以上,不需要父母的同意书。
一般来说,你需要获得进入该国的结婚签证。为获得此结婚签证,你必须准备:
1 对方(国外方)的护照复印件
2 对方(国外方)的住房证明原件(起码要有足够的地方提供你的住处)
3 对方(国外方)的收入证明原件(比如近6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工资单)
4 对方(国外方)的住房水电单原件等
5 对方(国外方)的单身证明原件。 如国内方属离异,则仍须出示离婚判决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6 国外结婚登记处开出的预约证明原件
7 国内方的护照原件
8 国内方的收入证明原件(比如近6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工资单)
9 国内方的单身证明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0 如国内方属离异,则须出示离婚判决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1 如国内方有子女,子女是否随行?如果子女随行,则需要另一位家长的同意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2 国内方的单位证明(中英文)原件。
应该差不多这样了。但愿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3如何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
1959年3月3日内务部在《关于中国人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结婚审查手续函》中指出: 一、凡临时来华的外国人,不论外交官、领事官、公务人员、一般工作人员、专家、留学生等,只要在中国要求同中国人结婚,即应遵守我国婚姻法,男女双方亲自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为了便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令临时来华的外国当事人提交由其国家有关机关为他出具的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文件,并按通常手续办理公证及认证(同我国互免公证认证的国家除外);或者由外国当事人申请其驻在我国的使馆出具证明他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函件,这种证明函件,不必办理公证认证,否则,不能给予登记。办理公证认证的手续,一般是由外国当事人向其本国公证机关或有关机关申请领取证明其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文件、并必须经其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在该国使馆认证盖章。
4在我国境外的涉外结婚怎么登记
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1983年8月17日民政部、外交部和公安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11月28日外交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结婚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12月9日《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以下称《批复》)和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中,现将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和150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其结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皆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适用该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 2、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
(1)依据1956年3月31日内务部、外交部《关于办理我国驻外机关工作人员的结婚登记的函》的有关内容,在该外国承认领事婚姻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婚姻法之规定到我国驻该外国领馆举行领事婚姻。 (2)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上述规定体现在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该规定原则上采用的是婚姻缔结地法。 3、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
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缔结的婚姻,依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既然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允许适用婚姻缔结地法,那么对上述婚姻,只要依婚姻缔结地法为有效,我国一般承认其婚姻效力。 即使有些婚姻按我国法律是不成立的,我国也予以事实承认。
5留学生在国外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美国留学生在美国结婚需要考虑申请移民的程序和手续。如果跟持有绿卡者结婚,需要考虑的是怎么能维持自己三年左右的合法身份。如果跟中国留学生结婚,需要考虑的是这个婚姻也就是个形式,对自己的移民是没有任何帮助。
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办理结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1、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办理结婚手续需要护照。
2、直接去当地的结婚登记处,拿着各自的驾照,社安号(如果爱人是美国人),护照(中国)办理。然后缴纳现金,领取marriage liscence。
3、领到marriage liscence 3日之后可以办理婚礼,必须要有牧师主持(牧师必须有注册资格证),然后牧师在liscence上签字。再把liscence的回执邮寄回结婚登记处。邮寄回之后就等着结婚证就好了(两张纸)。如果回国,还要去国内婚姻登记处更新自己的资料。
6和外国人结婚怎么登记
与外国人办结婚证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与中国内地人普通办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在申请环节存在一定区别。
一、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以上合法、有效的证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 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国 的规定,中国公民中现役军人、外交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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