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深圳去哪办理结婚证

外地户口在深圳去哪办理结婚证,第1张

一、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二、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区检察院);

三、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

四、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1305室;

五、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六、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龙岗区清林路93号园林大楼2楼;

七、龙华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八、坪山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坪山区坪山办事处沙_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

九、光明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十、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法律分析:若双方都为非深户,不可以在深圳结婚;一方为深户,一方为非深户,可以在深圳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异地领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两人半身免冠二寸彩色合影照片、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须得统一

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外地户口在深圳领结婚证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那如果一方户口在深圳,另一方是外地户口,这种是符合在深圳领结婚证的条件的。

一种是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但是一方用深圳居住证或者双方都有深圳居住证,那是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

中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外地在深圳领结婚证要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两人半身免冠二寸彩色合影照片、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须得统一;

4、一方或者双方的深圳居住证。

深圳异地领结婚证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登记结婚流程: 1、当事人携带自身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与配偶没有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主观:

在 深圳 地区双方当事人在符合 结婚登记 条件时,要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结婚 登记的,需要在周一到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办理,但是周五下午不会对外办公。关于深圳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深圳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什么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 二、深圳结婚登记的流程 1预约申请:当事人进入“ 广东 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 结婚登记预约 。 2受理和审核: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带上资料前往你所需要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员核验当事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3办结:登记员打印 结婚证 ,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三、深圳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 登记结婚 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深圳地区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大家可以直接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先进行预约,然后在现场领取结婚证,这个业务在除了周五下午外周一到周六都是可以正常接受业务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主观:

非深户不一定可以在深圳领结婚证,需根据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决定。,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深户则不能在深圳办理结婚证,需要在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可以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的年龄规定为:男方二十二周岁、女方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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